全国首个志愿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砀山成立


      近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安徽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拓宽新形式下志愿者权益和形象保护的新途径,发挥人民调解及时化解志愿服务纠纷的作用,砀山县司法局和砀山县志愿者联合会联合下文,率先成立了全国首个志愿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砀山县志愿服务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在砀山县志愿者联合会,调委会调解员由砀山县志愿者联合会会长郭昌泓、砀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肖益锋等9人担任专职调解员,并聘请退休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名兼职调解员。志愿服务纠纷人民调委会的成立进一步降低了志愿者维权成本,提升纠纷处置效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构建和谐志愿者服务环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