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圈原创:说说培训行业那些事儿之——够好即可!


 

作者:杨林(圈圈)

 

 

很久没有更新博文了。

不是偷懒,去年底生了一场慢性病,很是折磨人。俗语说3分治,7分养,我便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转而休养身体。还好,如今身体慢慢在康复了。

 

 

也是因此我的大部分日常工作转交给了常云磊。常云磊是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愣头小伙,在培训咨询行业没有太多经验,他在工作中自是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还要敬请各位圈中前辈、同仁多多指教!

 

 

今年,不少圈中朋友不约而同的表达,企业培训越来越难做了,我也很认同这个观点。正如我们所了解的,如今公开课越来越难招生,内训签单也是难上加难,再加上咨询公司的团队难带,好不容易培养的人转身就被挖去了竞争对手那里,所以大家的日子并没有那么好过。

 

 

但凡事都不是绝对的,利弊总是相辅相成,我们在看到坏的一面的同时当然也不能忽略了好的一面。正如一个相识多年的咨询行业的资深人士跟我说,“我倒觉得现在竞争对手少了。”他说,他们的课程卖的比大部分同区域的咨询公司价格要高那么一点点,但他们为预合作的企业提供前期的需求调研,企业请了老师上完课后,他们还有人到企业去组织会后会,带领学员温习老师上过的内容,组织头脑风暴。如此以来价格收的是贵那么一点点,但大部分客户还是能接受的,再加上他们在当地市场耕耘了好多年,也算有些品牌,因此他认为竞争对手少了的观点倒也合情合理。

该朋友对我说,他觉得最困难,最难熬的日子算是熬过去了。对他来说,最困难的日子是一味杀价格战的时候,那个时候他累的要命,团队运营成本又不低,利润却是很低很低。倒是如今,客户的确是挑剔了,但他们的团队也在慢慢成熟,价格逐渐收贵,日子反而好过了。

 

 

这里或许说明了一个事实:对于咨询公司,对于老师们来说,提高自己的专业度,使自己成为不可替代,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恐怕是尤为重要,杀出重围的一条道路。

我知道,该朋友已逐步迈入经营上的良性循环阶段,要知道熬到这一步他和他的搭档可是脱了一层皮的,真心不容易啊!(常亮老师助手杨林-圈圈原创文章,版权所有,如若转载敬请注明作者与出处,谢谢!)

 

 

 

是的,如今客户越来越挑剔,选择咨询公司,选择老师都越来越挑剔。也有不少咨询公司在请老师的过程中,遭遇过砸场的情况,令咨询公司、企业客户、老师三方都很尴尬,相当有挫败感。

说到砸场,我也想在此唠叨几句。每次听到有朋友说某某老师讲砸场了时,我一般都不会往下接话,因为信息不对称。

正如大家所了解的,一个课程的成功或失败原因往往是复杂的。从表象来看,人们容易将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老师,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老师为了赚钱接了不适合自己上的课程,或者在定课时过度承诺,但毕竟这样的老师是少数。我个人以为,能在自由讲师这个领域存活5年以上的老师,在他所擅长的讲课领域实力不会差的太多,否则他不可能存活过5年。自由讲师完全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职业,看起来“自由”,实际每个老师就像一个小公司,完全是自负盈亏,你的课程上的不能令客户满意,单自然就越做越少。(常亮老师助手杨林-圈圈原创文章,版权所有,如若转载敬请注明作者与出处,谢谢!)倘若如此,是很难以自由讲师的身份在这个行业立足的,慢慢就优胜劣汰掉了。

 

 

所以一次课程倘若讲砸了,原因有很多。比如咨询公司在前期领悟企业客户的培训需求时出现了严重偏差,就好比吃饭点菜,咨询公司为企业点的是川菜,但客户真正想吃的却是甜点蛋糕,那么这川菜味再美,对于企业客户来说还是难以下咽的。另比如咨询公司在与讲师接洽的过程中,没能适当照顾老师的情绪和感受,让老师在上课前受到了不必要的干扰,背负了负面情绪,从而无法使授课水平正常的表现出来。再还有老师的某些价值观,与企业客户方重要人物的价值观有重大分歧,或者老师在授课中无意触到了某重要人物的禁忌,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引起企业客户方的反感,从而影响对老师,对课程的客观评价。

 

 

诸如此类吧,一场培训看起来事情不多,但实际上要成功执行一场好的培训得付出很多的精力。当然,以目前的行业发展状况来说,对于绝大部分咨询公司而言,或许追求完美是件很高成本的事情,“够好即可”说不定来的更为经济实惠。

 

 

而且,谁说“够好”不足够好呢?

一起努力吧!

 

 

 

 

 

 

 

作者:常亮老师助手杨林(圈圈)

 

常亮老师长驻地为上海。

预约常亮老师课程,欢迎与常云磊联系:qq 2667629876

 

2014年始,杨林班门弄斧尽,己所能搭建培训咨询行业信息交流圈。

文章观点仅代表杨林个人,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培训这个圈圈”,peixunquanquan

杨林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okok68

 

 

常亮老师助手杨林-圈圈原创文章,版权所有,如若转载敬请注明作者与出处,谢谢!

探讨、交流文中观点,欢迎Email杨林: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