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明颂给重庆的赞语:重庆,非赞不可!


刘先明颂给重庆的赞语:重庆,非赞不可!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6月24日

由于管辖地的问题,本人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庆某大型集团侵犯本人的著作权一案,移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5月1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6月19日,接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调解决定的电话,让我感受到了习近平讲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话,在重庆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真正地落到了实处。在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交流和接触过程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多位法官的文明、礼貌、公正,让我真正感受到了这才真正称得上是“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全国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法院,2012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以“精、细、实”为工作基调,提出了打造“三精”工程,即:精品案件工程、精细管理工程、精良队伍工程。

看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也提出了“精细管理工程”,这让本人既感到亲切,也感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这一个著作权案作出的调解决定,较好地体现了“精细管理工程”的精髓。
通过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交流和接触,我感受到了重庆的风日,那才真叫好风日!在此,借用重庆的一句城市旅游广告语,“重庆,非去不可!”,我颂给重庆一个赞语,“重庆,非赞不可!”

(2014年5月15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前)

(2014年5月15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拍摄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大楼雄姿)

(2014年5月15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在重庆人民广场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