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员“泄密门”折射市场深层次问题


   对于中信证券研究员的“泄密门”,尽管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但该事件对于市场的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而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最终会作出怎样的处理结果。

    券商研究员“泄密门”已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当事人已被中信证券作出停职配合调查的处理;深圳证监局已对中信证券启动核查程序,并已进入实地核查阶段;丽珠集团的股权激励计划“因个别条件尚未成熟”而不得不“被延后”。

    本该由上市公司通过正规程序依法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却被券商研究员“捷足先登”,并最终导致“泄密门”的上演。该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突发的,相反其出现是必然的。即使这次不是张明芳发生“泄密门”,今后“李明芳”、“王明芳”也会重蹈覆辙,而这是由目前券商行业以及研究员的生态所决定的。事实上,历经上一轮的大整顿之后,整个券商行业的发展虽然还算平稳,然而个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亦不少。比如券商作为市场的中介机构,本应坚持独立、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然而,看看券商在2009年IPO重启后的表现,其为了上市公司以及自己利益,为发行人摇旗呐喊,结果导致“三高”发行甚嚣尘上,也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还有前几年发生的中国宝安“石墨稀”闹剧、攀钢钒钛与重庆啤酒的“研报门”等,都凸显出券商行业存在的弊端。

    中信证券研究员“泄密门”并不是孤立的事件,透过该事件,折射出目前市场诸多深层次方面的问题。正如真理不辩不明,如果不能从“泄密门”中汲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那么类似事件的上演并不是什么新闻。笔者以为,券商研究员“泄密门”,至少暴露了市场存在如下方面的问题。

    一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作为券商的研究员,在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没有披露以前,张明芳是如何获得股权激励方面的信息的?来自上市公司,抑或是中介机构?无论如何,丽珠集团的信息通过非正常渠道“披露”了。其实,上市公司信息被泄漏,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最终“先知先觉”者从中大获其利的现象在当前的市场中可谓比比皆是。即使个中信息泄漏的方式不一、方法多样,但结局都是一样的。因此,在研究员“泄密门”发生以后,如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显然是监管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二是券商及研究人员规范运作的问题。对中介机构除了要进行它律之外,自律其实更重要。如果做不到自律,就会发生像“泄密门”这样的违规行为,毕竟它律的作用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以对券商研究人员的规范为例。《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规定,证券分析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股权激励既属于内幕信息,也属于未公开重大信息,但还是被公布了。制度禁止的行为,但有的研究人员却视若无睹,不发生“泄密门”才怪。

    三是市场监管问题。A股市场中,投资者常常可以看到某只个股在毫无征兆的背景下股价开始连续上涨,而当其涨至高位时,上市公司方面的信息“及时”地披露了。此时,提前潜伏者赚得盆满钵满,后来进入者则不得不在高位“站岗”。类似现象在每年的年报披露期间,在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发布前大范围地出现着。此外,像股价突然出现脉冲式上涨,上市公司公告随后而至的亦不鲜见。监管部门虽然表示“股价有异动即有严查”,然而,真正被严查的上市公司并不多,更何况还有违规成本低的缺陷为之“背书”。试想,对于股价出现异动现象监管部门真的能做到严查,结果又会怎样呢?

    四是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问题。上市公司、券商等中介机构违规,中小投资者埋单,这已成A股的一大特色。此次“泄密门”如果不是被媒体提前“泄密”,低位进入的定然是机构投资者,高位接盘的无疑将会是中小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信披违规问题,目前除了虚假陈述投资者可起诉之外,在其它方面我们还缺乏保护投资者的手段与方法,如果是券商在这方面违规的话,则更是无从谈起了。投资者利益如何保护,是监管部门必须面对的又一难题。

    券商研究员“泄密门”的发生,既是坏事也是好事,至少让我们看清了市场本身存在的某些问题。当然,看清问题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市场有异动,监管部门要有行动。对于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治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