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以“实”为本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不二选择,同时也是老百姓的真实呼声。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努力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以及电子监察等信息化手段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过分注重形式而忽视内容,甚至有些还出现虚假公开、程序空转等不正常现象,而领导干部真正的、现实中的权力并没有真正运行在阳光下,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是放在口头上说说的,必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公开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说起来简单,但要真正做起来,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将必须公开的坚决公开,却非一件易事。应该说,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已实行了好长时间,但是,一些地方,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总是会打折扣、搞变通。要么遮遮掩掩,不敢公开;要么似是而非,模糊公开。有的即便公开了,也是为了应付检查、糊弄群众,或者网上公开、网下不公开;程序公开、过程不公开。如此漂浮、务虚的工作态度和做法,非但不能更好地约束和制约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还会让老百姓看了生厌。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执行和落实的主体。也就是说,各级各地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全程参与、介入到权力阳光运行的各个环节,而不能仅仅是具体的技术人员或工作人员在做、在忙。有些地方,做一项工作、搞一项工程,总强调材料在先,不管工作做没做、工程搞没搞,只要材料有了、资料全了,就是大功告成,就是成绩斐然。在权力阳光运行的具体工作中,有些地方,领导干部没有全程参与到工作中、全程接受群众的监督,而常常是秘书、主任或技术人员越俎代庖,包办代替,或者说程序上转了、材料上有了、资料上全了,便验收通过,并标榜权力已经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了。这种实事虚做的工作方法,非但不能让干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让干部更加自我感觉良好,更加自以为是。
实际的才能实效,有用的才能有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是空洞的概念和抽象的理论,必须立足于各级各地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全面梳理,而不能架设空中楼阁,搞概念上的公开、形式上的阳光。必须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的实际状况,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相关的措施要能够有效指导工作,同时要注重抓好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党和政府,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绝不能搞理论和实际相脱节、形式和内容相背离的程序空转。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实”为本,也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只有实打实的公开,才能严又密的监督,而不至于因为在权力监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而导致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小隐患酿成大事故,也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行为的滋生与蔓延。
(倪洋军)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以“实”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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