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级二氧化碳质量


 关注食品级二氧化碳质量

 

王瑞嵚

 

编者按:记者从20116月在天津召开的“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二氧化碳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上了解到,目前食品级二氧化碳质量堪忧。相关数据显示:企业进行设备投产及新产品鉴定、型式检验合格率85%;定期自查送样检验合格率:70%,杂质超标幅度2200倍;第二方定期监督抽样检验合格率:95%;杂质超标幅度12倍;用户或执法机构委托仲裁检验合格率为零。那么,这些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有没有相关解决方案和对策呢?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1 原因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二氧化碳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赵敏告诉记者:“归结起来,主要原因有以下4点:第一、某些厂家以降低成本为目的,不开净化装置;第二、某些厂家不能及时掌控原料气成分的变化;第三、还有一些厂家在生产过程中的监控手段不完善,控制不严格;第四、在储运环节,也存在着交叉污染:如工业与食品运输槽车交叉使用;还有不同厂家产品相互污染等问题。”由于存在着上述种种原因,导致我国食品级二氧化碳难于保持产品质量的持续稳定性。

   2 对策

2.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1.1 执行“GB10621-2006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国家标准

生产食品级二氧化碳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如国家标准“GB10621-2006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该标准与“GB10621-1989《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石灰窑法和合成氨法)》”相比较,控制指标由原来7项扩充到22项。

2.1.2 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国家基本有机原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范彦如告诉记者:新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以下简称《审查通则》)与旧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2010年8月5发布实施,2010年9月1废止)”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性质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以往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企业所持有的“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许可证”换证,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发证,而《审查通则》,则改由各省质监局审核发证;

其次,《实施细则》的审定标准分为:“合格”、“轻微不合格”、“某些项目不合格”,而新的《审查通则》的审定标准则为打分制:满分150分,及格133分;

第三,《审查通则》与《实施细则》相比,操作起来更具体。《审查通则》共有5章,特别要注意第1章,有6条,每条20分,若其中一条审查不合格,即扣20分。如“营业执照”上若只写“二氧化碳”,而没有“食品级二氧化碳”字样,就会被扣“20分”等;

第四,“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许可证”不能滥用。否则,将会从法律的角度对滥用者进行重罚。

2.2 选择优质气源,加强生产和运输过程的监控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二氧化碳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赵敏认为:要保证生产食品级二氧化碳的质量,相关生产企业应该选择优质气源,同时增加对原料选择、生产过程 、产品运输过程的监控。作为生产食品级二氧化碳的企业必须以质量为企业的生命线,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开净化装置;要及时及时掌控原料气成分的变化;在生产过程中的监控手段要完善,控制严格;储运环节,要杜绝交叉污染,运输槽车装食品级二氧化碳要专用。另外,还要注意避免不同厂家产品相互污染。

 

 

2.3 用户自检和第三方抽查很重要

据了解,目前有些企业送检时,基本上用自己已经检验过的合格气,甚至存在个别企业买别的企业的合格气,来作为自己企业生产气送检。

国家基本有机原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范彦如认为:用户在购买食品级二氧化碳时,可以到厂家监督取样,送第三方如“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也可以委托“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到现场取样分析。

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委托气体行业协会,不定期到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企业“飞行抽检”,对其质量从技术层面进行监督。

2.4充分发挥气体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

国家基本有机原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范彦如强调:“应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 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委托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前往湖北、广东、广西、河北、陕西、山东、江苏等7省,对16个工业气体气瓶检验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该次检查发现很多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上报给国家质检总局,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气瓶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范彦如说:“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气体行业协会的力量,发挥行业协会里专家多的优势,协助政府把关。

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到企业抽查质量时,务必邀请气体协会的专家同往。这样,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发现问题,在技术方面给企业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