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翻4年前旧帐,令官员寝食难安
237起案件中,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钟真利2010年9月8日至12日到上海、2010年11月11日至16日到安徽、2011年5月13日至19日到江西考察选调干部期间,均携带社会无关人员吴某同行,并一起在上海世博园、东方明珠、黄山、中山陵、井冈山和韶山等景区游玩,相关费用由琼山区人民法院报销。组织调查后,钟真利退回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款额3936元。2014年1月24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钟真利行政记过处分。(5月12日《法制晚报》)
新一届中纪委成立一年多来,在查处“大案要案”方面可以说战绩卓著,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已让28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尤其是去年一年就查处了17名省部级高官,创造出一个全新的记录;今年虽刚刚过去130天,就已有10名省部级官员被查,预计全年该数字将超过20人,甚至逼近或超过30人。
毫无疑问,省部级高官不断“落马”,也衬托出中央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贪腐官员形成了较强的威慑力。有些人说风凉话,认为高官查处得多,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形象。但笔者却认为,对于腐败官员,你“查”与“不查”,他都在那里。因此,查处的高官越多,说明中央反腐的决心越大,官场也就会越来越清廉,党和政府的形象正可以通过强力肃贪而树立。
但笔者也注意到,中纪委在查“大案要案”的同时,也没有忽视“鸡毛蒜皮”的小案,甚至连村长为子女办婚礼多摆几桌也进行了通报,虽然笔者担心中纪委这种事无巨细的做法会冲淡对中纪委管辖的“大官”的威慑力,但还是赞成相应级别的纪委对“小案”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如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钟真利,充其量也就一科级干部,理应由海口市或琼山区纪委通报,中纪委通报一名科级干部的违纪事实,无疑有“杀鸡用牛刀”之嫌。而中纪委之所以这么做,或也有自身的苦衷,那就是担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官官相护”,对“同朝为官”的兄弟下不了手。
但中纪委这么一通报,就把“小事”变成了“大事”,让部分干部的轻微犯错,变成了“问题很严重”。近期被处理的一些干部,如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来对比,处理结果显然是过重了,这也反映出我们的干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仍有“运动式治理”的痕迹。
如钟真利这样的问题,在四年前可以说司空见惯。不说别的,地级市的正处级干部,以及所有的厅局级干部,有几个没有公费出过国?有几个官员出国真正是为了公事,且不顺带游山玩水?如果查这个,中国处级以上官员,绝大多数将面临着被通报,然后是退款。而如几年前自称“走遍世界”的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曾其毅,恐怕就要借钱退赔,还要受N个处分了。
但无论如何,笔者还是支持纪委“翻老账”。只有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既往不咎”,才能令已经违法享受的官员寝食难安,才能对现有官员真正形成威慑力,反腐才能做到防微杜渐,才能真正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