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中央党校龚克编辑对一文的态度正相反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4月8日
4月7日下午,本人撰写、发布了《习近平在欧洲学院演讲的实况录像是否被删改过?》一文,详见:
中华论坛:习近平在欧洲学院演讲的实况录像是否被删改过?
然后,本人把《习近平在欧洲学院演讲的实况录像是否被删改过?》一文,投诉给国家信访局,并发送给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公布的投稿邮箱,包括第三版责任编辑龚克的邮箱([email protected])。
4月8日,对于本人4月7日投诉的《习近平在欧洲学院演讲的实况录像是否被删改过?》一文,国家信访局出具了告知文件,内容是: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2014〕2714号
刘先明同志:
你好!你的意见(建议)我们已经转送相关部门参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告知。
2014年04月08日

4月8日13:48,对于本人4月7日发送的《习近平在欧洲学院演讲的实况录像是否被删改过?》一文,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第三版责任编辑龚克回复邮件:内容是:
停止发布垃圾邮件。

显然,同样是面对《习近平在欧洲学院演讲的实况录像是否被删改过?》一文,国家信访局认为有参考价值,并迅速转送相关部门,还希望刘先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国家信访局的工作;而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第三版责任编辑龚克却看成无用的垃圾。
出现这样大的差异,难道不值得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的编辑们的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