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两会之中国食品安全隐患的根源


 食品安全问题是个老话题了,可是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总也提不起放不下;说不被重视吧,全社会早对此等问题鼎沸不已;说受到彻底的重视吧,这个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却从未见有什么实质性的解决方法,甚至看不到有望解决的任何趋势。纵观我国的质保系统,从政府机构层层职能设置到官方直辖的专业检测院所,建制不可谓不健全。可是,面对层层叠叠的政府主管部门和密密麻麻的官办监测网点,我们哪一次的食品风险是他们主动发现并排除的呢?从当年的苏丹红鸭蛋到三聚氰胺奶粉,再到如今的白酒塑化剂、速成白羽鸡,无不是或已造成严重后果、或因为某种人为事件而偶然发现的。我们的结构完整、网络齐全的官办质检(监)系统为什么不能主动地发挥作用呢?笔者为此走访了多个不同类别的食品类企业,询访了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多家官办质检(监)部门的相关人士,现将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质检(监)系统无动力
  经朋友介绍,笔者找到了一个南方的省属质检(监)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这位主任告诉笔者,他们这个单位是个包括质检、计量等在内的四块牌子的一个集合,属事业编制,隶属省技术监督局管辖。全部在编的正式人员36人,外聘人员43人;所有的工作项目都是有偿服务。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产品的检测检验。这位主任很动情地对笔者说:“我们的质检所也就十几个人,可每年创收近千万元!但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得到什么?基本工资!奖金都是非常少的”。
  笔者见主任高调谈钱,便有意岔开话题:“那你们有主动到市场抽查商品的任务吗”?
  “没有规定任务”,主任说:“我们只接待上门服务。就这我们都忙不过来。再说,到市场抽查检测费用谁给?叫商家给商家当场就不高兴;挣来的钱我们也得不到,何必去得罪人”?
  “那,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不送样品来检测,或者送来的样品之外的产品,如果有问题,你们都是发现不了了的”?笔者打破沙锅纹到底。
  “那是啊”!主任爽朗地笑起来:“我们在质检报告上都明确注明,只对所送的样品负责”。
  见笔者一时语塞,主任顿了顿神情严肃地低声说:“其实你知道,既然国家没有硬指标规定我们必须抽检产品,我们又何必多事呢?做事多出错就相应多,谁能保证做事情100%不出错?假如一旦出错,一辈子就完了。不要说出去抽检,就是送上门来的,也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谁都不会主动地把什么活儿做了。反正只要有一点点借口,比如我今天感冒了或者拉肚子什么的,不能进行食品项目的质量检测,因为这会影响到食品的大肠杆菌等病菌的含量准确度。总之,我不做什么事,谁也说不出个错来”。
  为了证实其说法的准确性,主任还带着笔者参观了他们的送检样品仓库。
  “你看,这些主要是一些对保质期没有严格要求的商品,像这个白酒,已经---四个月了,送来四个月了,恐怕还得等几个月才能检测”。主任边翻着样品上的标签,边对笔者解说着。
  “那要是保质期很短的商品怎么办”?笔者不解地问。
  “检测费用不一样啊!”主任说:“比如月饼,那它检测费用是白酒的两倍还要多。白酒一般是检测8个项目,费用还不到一千块钱,月饼只要检测5个项目,就得两千多。这里边包括加快费!其实加快我们也不想做,只是这种季节性商品,上级有规定,必须快办。所以,一般加快的我们都会快做”。
  “那还有保质期更短的呢?比如鲜牛奶,还有街上天天都在卖的煮熟的鸡啊、鸭啊什么的,保质期只有十几天,甚至几天,怎么办呢?”笔者又问。
  “噢,那些东西我们就不管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们哪里管得了?”主任说:“这些东西国家既没要求检测,也没制定标准,老百姓自己做自己吃,传统食品嘛!”
  笔者相信这位主任说的是真话,并且从他的角度讲,也有几分道理;但从整体上讲,他们明显缺乏动力,缺乏主动监控食品质量的制度性动力。
 
  二、厂家倒苦水:送检就是走过场
  质检(监)部门如此,企业怎么样呢?笔者首先来到一家月饼生产厂,这家老板本就与笔者较熟,所以谈话基本无拘无束。
  “我们是定时性的季节产品,每年的产品送检都是一道大难关。”老板开门见山就诉起苦来:“月饼销售是个一年等一天的活,就是围绕中秋节那一天,顶多就是20天的生意。可是产品一定要送到质检所检验。质检所,你知道吗?产品送去没五个月甭想拿到检测报告;我要是提前五个月做出产品,那到时候已经过期了,月饼的保质期一般也就三到五个月。怎么办?想办法呀!第一,公事公办,办理加快检验,费用在常规办理基础上翻番,就是按规定多给钱,力争快检;第二,给小费,就说办理加快也只是公事公办,具体的检验人员未必会认真,还要通过关系,把小费送到具体的人员手上,算是请他们“加班”帮忙,尽快做出来。当然,我们还有其他‘技术性’手段,这个是不好对外说的。”老板憨憨地对笔者笑了笑:“我们每年都有十几个不同档次、不同包装的月饼,按规定每一种都要单独检验,这哪搞得了啊?费用就承担不起。所以我们就采取套号复印的办法,就是送检一两个品种,其他的就利用复印时把产品批号套上去,反正销售商只要拿到检验报告复印件就可接受销售。其实,我们自己的化验室比质检所的把关严格多了,我们绝对有把握自己的产品是合格的,送检只是销售的一种需要,国家的规定嘛,没有省市质监所的检验报告,销售商就不敢卖。”
  月饼厂家老板的无奈给人“逼良为娼”的感觉,好像他们的‘技术处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笔者接着又走访了一家酒厂。这家酒厂的厂长与笔者有着多年的交情,所以讲话也就无拘无束,可尽管如此,厂长同样也还先是一声叹息:“送检就是一种形式,但是不送却又不行。”厂长扳着指头说:“你质检报告明白地写着只对样本负责,就是讲跟我们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没有关系,那你这个有什么用?可是,却又规定必须送检。没有这个质检报告,就不能上市。”
  “那你们送检方便吗?就是说,送样都能及时检验吗?”笔者关心的还是质检所的工作效率。
  “这个就事在人为啰,”厂长说:“我们跟质检所建立了不错的关系,说白了,就是逢节送节礼,逢年送年货,最关键还是送样的时候再送上‘加班费’,大家都很辛苦,加个班,尽快为我们做出来。讲句良心话,费用很高啊!”
  看到厂长室的产品陈列柜里琳琅满目,几十个产品,笔者因为有了月饼厂老板说的‘技术处理’的经验,就试着问厂长:“你们这么多品种,每一种、每一批次都送检吗?会不会利用复印套号搞假啊?”
  厂长一听“哈哈”大笑,并重重地在笔者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连这个你都知道啊?前头不是说了吗,他这个质检报告也就是个形式,本身就没什么作用。我们自己厂里的品控部化验室,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检验的严格度都远远高出官方的。所以,我们的产品我们自己是绝对有信心的。”
  这个厂长的说法跟月饼厂老板说的完全一样,可他却巧妙地回避了正面回答笔者的提问。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们有没有在这个质检报告上做手脚嘛?”笔者不甘心地追问。
  “实话告诉你吧,”厂长说:“我们造假肯定没有,但是一检多用是有的。你看,这是38度的白酒,我们一共有四个品种,档次不同,包装不同,价格不同,但是都是用的国家标准,同一个标准;那我们就只要有一个品种送检,然后这个报告就可以通用了。另外,我们是白酒嘛,不存在保质期的问题,所以,我们送检一个产品,其质检报告可以连续使用好几年。不明白吗?你看,这个是46度的产品,2011年11月28日生产的,已送检合格;那我以后生产的同样产品就一直打这个生产日期,这个质检报告当然地就一直有效嘛。当然,我再说一句,我们对自己的产品是做过严格检验,具有绝对保证的。”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驴有驴路,猫有猫路;可是这路的尽头会是什么?
 
  三、商家发牢骚:抽检就是敲竹杠
  告别了生产厂家,笔者来到了一家社区的食品超市;超市老板娘虽然与笔者不熟,但当听说笔者是想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时,竟也很热情地与笔者攀谈起来。
  “有人来查,怎么没有人查?几乎天天都有人来。”老板娘一上来就否定了质检部门不主动上街抽查的说法:“来的是哪个部门的人我们就不知道了,反正都是公家的人;他们来就是看这个证、那个证;什么证管用,什么证不管用,他们也是今天这样说明天那样说,所以我们过去说三证,现在六证都不止了。像这个商务局发的流通证,按规定我们只要有来货方的流通随附单就行了,但有的来检查的人说必须有对方的流通证的复印件;你说我们做的这个小生意,从厂家到一批商、二批商转好几手才到我们这儿,你要叫层层都附上这个证,怎么做得到?我们到商务局去问,回答是只要有随附单就可以。执法的人或者不懂,或者装着不懂,反正找到你的茬就能罚款;只要他们来了,总要拿点儿走。”
  “有没有来抽查产品的呢?”笔者还是关心市场抽查的事。
  “有啊,怎么没有?”老板娘说:“经常说要检查产品质量,叫我们送去。动不动就叫赶快送一箱什么什么产品去,要检验;还要交检验费,一个产品也是千儿八百的。你看我这么多产品,要是每一个都送走一箱,每一个都交千八百块,那我还能干吗?”
  老板娘从抽屉里翻出一摞子证书,指着其中一张说:“你看这个,昨天我就给了200小费才算暂时过关。”
  笔者看到这是一家食品科研所的检验报告。老板娘介绍说,昨天自称是工商局的人来检查,说这个检验报告不行,必须是省里的质检所检测才有效。我当场用手机查询了那家食品科研机构,发现他们是有食品检验资质的。
  “可是工商局的人说不行。我已打电话给这个厂家,叫他们赶快到省质监所去检验,否则我们家不卖这个了。”老板娘说。
  老板娘的牢骚虽然不少,但也绝非全无道理;质监部门随机抽查产品要收检验费,这在我们前面对质检单位的访问中也是已经证实的。
  告别了食品超市,笔者又走进了一家酒行。酒行老板很有派头地请笔者在一个根雕茶案边坐下;听完笔者的来意后,慢条斯理地说:“食品质量的检查是经常查的,只不过事在人为。其实那些检查的人大都都不懂;这么多部门,工商的不懂质量,质量的也不可能带着仪器;更何况沿街检查这种辛苦活一般都是临时工干的,你不看一旦出了事都是些临时工吗?确实是一些临时工在一线干活。他们懂什么?反正我们自己心里要有数,不做假冒伪劣,谁来了也不怕。有些大不方小不圆的,大家喝喝茶,必要时给他们点辛苦费,也就过了。你做生意就不能死心眼儿。”
  酒行老板不愧深算老谋,说的既深谋远虑,又具体现实。可话里话外又总透着几许让人不安的东西。
 
  四、意见与建议
  当我们全面的了解了质检、厂家、商家几方面的情况之后,其实问题已经很明白:我们的食品安全风险很大,而究其根源,是我们的制度缺陷!
  第一、既然我们已经建立了网络齐全的质检(监)系统,我们就有必要在制度上确立,每个质检院、所、站的所辖地区,都必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市场食品产品质量抽查工作;就如同体育界反兴奋剂,不打招呼,随时随地抽查;有问题立即采取行动,没问题就不回馈意见了。对于不积极进行抽查的质检(监)单位,如果在其辖区内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就课以重罚,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抽查检验一律免费,产品按价购买;我们的纳税人缴纳税收,就是为着自己的安全和福利服务的。既然我们的质检院、所、站都是官办的、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就没有理由在进行正常工作时再额外收费。
  第三、加强市场执法人员的质量建设。产品质量取决于人的质量。执法人员或是科盲、法盲、业务盲,或是居心叵测,假公肥私,都无以保证食品安全。对前述不合格执法人员坚决淘汰,故意违法的依法重罚,触犯刑律的坚决追究刑责,尤其要追究大小领导的枉法违纪的责任。
 
  我们这里所说的这三条,并不是什么不可实现的天条;实际上这都是许多国家和地区早已实行的日常之务。只恐怕食品安全仅仅只是个民生小事;对于我们的官家来说,既不危害高层执政,也不影响中层升官,还能为下层创造发财的空间,下决心治理,必要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