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众瞩目的两会召开之际,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要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专家们表示,财政部长在两会召开之日表态加快个税改革,表明这项改革已涉入“深水区”,公众有理由期盼由公平税负带来的改革红利。
目前,我国个税主要依靠行政机关和企事业的工资代扣来征收,这是一种懒人的征管体制。虽然对税务机关来说,它具有操作方便、征收成本低,有形的该征的税一分也少不了。但实际上,当前高收入群体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势,工资性收入比重下降。很多富人都能够合理避税。
只要稍加回顾,个税税制早已被广大民众所诟病,呼唤改革的声音早已不绝于耳。2011年4月25日,全国人大网站发布个税税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在短短的10天内,即收到近20万条意见。修正案在得到肯定的同时,也招来了一些批评和非议。
时任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的李稻葵就直言不讳的认为:“这样一个设计非常不合理,甚至可以称之为弱智的个人所得税制,事实上已沦为工薪税,难怪要受到社会各界的诟病”。那么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有啥不合理,且急待改进的地方呢?
首先,让中低收入者缴税,而富裕者少缴纳或不纳税,这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对于工薪一族来说,他们的收入本来就不高,但每月工资条上都清晰地标明缴纳的个税,想少缴一角一分都是不可能的。
而高收入者收入的来源则呈现多元化趋,工资性收入比重下降,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比重上升。一些明星、教授的“灰色收入”则更难体现。当前这种过分依赖工资代扣的方式,必然会导致高收入者大头避税,小头缴税,使个税早已沦为“工薪税”。
再者,工薪阶层现在沦为个税的主力军,如此便不利于消费拉动经济的增长。2013年虽然我国经济增速7.7%,表现尚可,但是投资比重有所上升,而消费占GDP比重却有所下滑,这除了中央惩治各地三公消费之外,民众消费能力不强,消费欲望不高有关。所以笔者建议大幅上调个税起征点,更多的让利于民,这样可以带动消费的启动。
最后,缴纳个税的目的是通过税收对财富的二次分配,来达到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目的,而如今的个人所得税,根本起不到这个作用。资料显示,中国目前是40%的中等收入者缴纳了60%的个税。而美国等税制先进的国家,是55%以上的个税来自于10%的高收入群体。显然个税不仅起不了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而且还会继续扩大社会贫富差距。
如果大量的社会财富集中在广大工薪阶层手中,那么社会消费需求就会增大,如果大量的财富集中在少数富裕群体手中,那么上至房产、邮票、茅台、古董,下至各种农产品都会被暴抄,最终会给我国经济和物价造成不小波动。
笔者认为,税收体制不改革,就不要谈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现在个税沦为“工薪税”显然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要改变这一现状应从三方面入手:其一、上调个税起征点,并降低个税税率,最大程度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税税负。其二、税务机关可与银行等机构加强协作,让缴税人所有资金往来均需通过收入账户反映,以确保不管是富人还是普通工薪族,都要全额足额征税个税。
其三、尝试将个税变为家庭纳税,以缩小收入差距形成的负效应。比如同样两个家庭,一个家庭夫妻收入8000元,除了要抚养孩子外,而且需要瞻养老人,而另一个家庭小夫妻收入8000元,只需要自己吃饱喝足就可以了。显然前者负担就要重得多,相应个税就应该少缴,这样更体现出政府税收政策的“以人为本”的态度。
如何降低民众在缴纳个税时的“痛苦指数”呢?一方面需要个税改革得更加公平公正,让富裕阶层承担更多的税负责任,另一方面个税要真正达到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促进消费拉动经济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在制订个税缴纳政策时,政府部门应该更加人性化,对一些经济负担较重的家庭,适当减免。而唯有这样的个税制度改革,才能真正受到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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