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或在“两会”之后消亡!


 地震局或在“两会”之后消亡!

曾在去年两会中提议“节假日免费乘坐火车”的“炮手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再次带来争议性议案。这一次,他将矛头直指地震局。“既然地震无法预报,地震局存在的必要性何在?”他认为,国家地震局既负有监测预报地震的责任,却反复向公众解释地震无法预报,没有履行好法定职责,建议撤销地震局并在中国科学院设置地震研究院从事震前探索工作。(《新快报》34)

唐山大地震、汶川8.0级强震以及4.14玉树地震发生过后的举国哀痛,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和创伤。灾害到达前不能做好提前预警,也不能做到对灾害最小化的处置,人们渐渐的对中国地震局能否真正的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早在1980年,顾功叙等5名科学家就联名向中央写信,建议撤销地震局。专家们的理由是:地震预测还处于科学研究阶段,远远没有到可以实用的程度。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撤销地震局”的呼声再次日嚣尘上,但就在汶川地震的伤痛还未抚平之时,玉树、雅安却又相继添上新伤。正如朱列玉在提案中所指出的那样,冗员无效率并且消耗大量的财经资金而做不到有效的预警等原因,都理应成为撤销地震局的诱因。

公众对于地震部门预报地震寄予厚望,是因为地震预报乃地震部门最重要的法定职责,但无论是汶川地震,玉树、雅安大地震,地震部门都没有做出任何预报,让公众失望。尽管针对代表提议撤销地震局印发“舆论地震”的尴尬局面,中国地震台网速报这一国家地震台网官方微博也以调侃、幽默的语言表示出了震长是为大家服务的,表(不要)撤我啊。但笔者依然认定撤销地震局乃是早晚的事情。

其一,地震局的碌碌无为已成民之所垢。古书《隆德县志》记载了古人总结的六种地震前兆现象。现代地震科学的深入研究也表明,地震之前确实存在多种多样的前兆现象。例如,井水陡涨陡落、变色变味、翻花冒泡、温度升降,泉水流量的突然变化,温泉水温的突然变化,动物的习性异常,临震前的地声和地光等。一旦发现反常现象,而又能排除是其他促使反常因素的作用,就可得出倾向性结论,可能要地震!但作为地震权威的地震局却往往在那震前的关键时刻,却没有什么任何声响,甚至还以没有征兆为借口进行推卸责任。既然地震局形同虚设、已成诟病,撤销自然是顺乎天理、合乎民意的事情。

其二:地震局的花费巨大难脱鸡肋之嫌。与地震部门的“碌碌无为”相反,地震系统每年花费的资金十分巨大。有报道称,仅2013年国家地震局的资金预算高达40.86亿元之巨。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的地方地震机构数量达2000多个,人员总数更是无法估计,全国每年用于地震局系统的资金难以想象。然而更为令人惊诧的是,国家拔给地震部门的钱,仅是少部分用到地震预报上。比如在国家地震局2010年的预算中,用于预报支出仅为270万元,相当于地震局住房改革支出的1/60。既然地震机构无法履行地震预报的职能,却还要供养一大批闲人,撤销更是顺乎天理、合乎民意的事情。

其三:国外的地震机构设置模式或被参考借鉴。处于世界上最活跃的地震、火山带上的日本,是被称为没有地震局的地震之国,而承担着地震预防职能的,则是日本气象厅的一个部局地震火山部。在美国,同样没有专门的地震局,地震预报研究工作由美国地质勘探局进行。美国地质调查局在1990年代大规模试验确定“地震不可预报”之后,即将地震相关工作重心转移到减灾规划等方面,而把预报工作剥离成为“探索性科研”,由单独的科学家或科研机构承担。既然我们要与世界接轨,参考国外机构设置模式,把地震工作并入其它机构,岂不亦是顺乎天理、合乎民意的事情。

其四:专家建议或会加速地震局消亡的步伐。对于地震局应否撤销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专家的意见。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副院长潘安定认为,地震局是可以合并到其他部门去,地震局的撤并是行政管理范畴的问题,但其原来的业务还是应该继续做的。他称,“是否要专门设一个局来管理,就是行政上的问题了,这跟科学关系不大。”他建议,地震局可与科学院、气象局合并。既然两会代表有提案,专家学者有建议,撤销地震局就愈是顺乎天理、合乎民意的事情。

诚如像有评论所说的那样,“将行政的归于行政,把科学的归于科学,或是地震部门走出目前尴尬处境的最佳路径。”既然地震机构这样的不作为并且虚大冗杂,撤销恐怕仅仅就只是个时间上的问题了!

(李吉明201435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