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散布网络谣言,刘先明已向襄阳警方报警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2月25日
2014年2月19日,在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旷日持久的公开揭批、举报、信访下,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公开承认了一个有辱中国司法事业、有损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形象的大错审,证实了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旗下的、涉入三一“行贿门”的“总经理”刘佑锟所在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一个违背实事求是党性的、逆天的、违法的弥天大谎。
2014年2月19、20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天涯社区、中华论坛、东湖社区、新华网论坛、凯迪社区等多家网媒上,发布《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的信访答复》一文。
但是,在这一答复中,存在谣言成分,为此,2月23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撰写、发布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散布网络谣言》。
2月23日17:58,刘先明通过新浪微博向襄阳警方报警,刘先明微博报警的内容是:
新华网论坛: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散布网络谣言
对于襄阳中院涉嫌散布网络谣言一事,刘先明特此依据事实、依据法律,向襄阳市公安部门举报。
2月24日09:31,襄阳警方微博回复刘先明:
可以直接拨打110或者到辖区派出所,具体反映情况,警方依法定程序处理。

2月24日16:42,刘先明按照襄阳警方提供的电话,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希望襄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襄阳警方张警官在电话中问了相关情况后,说:我们先跟领导汇报一下、先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