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勿把承诺当儿戏


    马年春节过后,A股市场呈现出两大“热点”。一方面,特斯拉概念股受到疯狂炒作,多家公司不断上演“涨停秀”;另一方面,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有超过千余家上市公司披露承诺兑现情况。总体而言,绝大多数公司纷纷表示不存在违背承诺或没有兑现承诺的情形。

    今年年初,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情况通报显示,沪深两市共2493家公司中有1631家公司存在未超期且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有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承诺最早可追溯至股改期间,有的已超期多年,至今没有明确的解决时间表,有的甚至已经明确无法履行。而且,有较多承诺事项没有明确的履约期限,在大股东的承诺中频现“合适时机”、“尽快”、“时机成熟时”等字眼,导致大股东的承诺得不到履行,被恶意拖延甚至逃避承诺义务等现象的不断发生。有鉴于此,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

    从千余家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看,在多数公司声称没违背承诺兑现的同时,也有极少数公司修改了承诺。如华丽家族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而力生制药则称,为解决公司同业竞争拟注入的津康制药公司计划已终止。与此同时,像中石化等被质疑相关承诺还没有兑现。

    即使是上市公司兑现了承诺,个中或不乏“别有用心”,并招致投资者的诟病。如2月11日晚,银星能源公告称,拟以6.59元/股的发行价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非公开发行股份1.94亿股,收购其旗下风电业务类相关资产及负债。上市公司表示,收购资产源于对中铝宁夏能源2012年3月做出的,对上市公司风电业务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不过方案公布后却受到投资者质疑,认为大股东是利用承诺大玩“一石二鸟”的游戏。其一是收购资产负债率高、盈利能力差;其二是收购完成后,大股东持股比例将由28.02%上升57.33%,达到绝对控股的目的。

    A股是一个信用不彰的市场,即使是监管部门频频预警对违规失信行为“零”容忍,这一格局仍然没有改观。一些上市公司视承诺如儿戏,其本质是把市场诚信抛到了九霄云外,眼中只有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的利益,而丝毫没有把中小投资者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当回事。而一个丧失诚信底线的市场,不可能获得健康有序发展。

    打造诚信A股,须从上市公司做起,而其承诺则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一家连自己的承诺都无法兑现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是不应该对其抱有任何幻想的。具体到兑现承诺而言,仅仅只有监管指引的“指引”,又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对于承诺,上市公司不仅要履行,而且还不能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事项发生。

    笔者以为,对于上市公司的承诺,除了《指引》之外,还须采取如下措施。其一是对不兑现承诺的上市公司应该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监管部门要有谁砸了市场诚信的招牌就砸了谁的饭碗的勇气与决心,上市公司的承诺兑现情况,也要与其再融资、资产重组等紧密挂钩。其二是像银星能源这样涉及到投资者利益的承诺事项,建议在股东大会上实行类别表决,上市公司的承诺是否能履行,不能由“一股独大”的大股东等说了算,中小投资者也必须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