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法制思想对当今社会反腐败的重大意义


孔子九论之一:

孔子法制思想对当今社会反腐败的重大意义

                郭向阳     

 

    孔子不仅仅是一个儒学大师,而且是一个法学家,一个治国能手。在鲁定公九年,孔子五十一岁时他被鲁国政府任命为中都宰,相当于乡长,他礼法并用,用心用意的治理这个地方,一年之后,这里大治,男子在道路右边行走,女子在道路左面行走;路上丢失的财物,没有人拾取;人们所用的生活用品,也都朴实无华,实用简洁经济而不讲究过度包装;人民的生活和生养死送都有礼有节;整个乡镇显得规范齐整,井井有条。而且,孔子在这里举贤任能,根据每个人不同的才干,授予不同的职务。又过了一年以后,这里的社会风气彻底改变了,成了治理国家的模范地域,各地的人们纷纷前来参观学习,这让鲁定公也觉得倍儿有面子,就把孔子召去,问他:“孔先生啊,您把中都治理得很不错,不过这地方小了一点儿,不知道用您的法子治理鲁国行不行?一个国家也可以这样来治理吗?”

    孔子是一个大圣人,治理中都不过是他的一个小实验而已,他对自己的治国方略还很有信心的,他就回答鲁定公说:“我治理中都用的就是治理天下的方法,这里不过是一个试验田而已,用我的方法治理天下规范整个世界都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鲁国!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您放心好了。”

    有好的成绩在,有巨大的自信心在,鲁国国王也觉得应该给孔子一个大一点平台,让他继续治理天下,从孔子的行为与信心国王也看到了鲁国政治清明的希望,更看到了孔子的干练精明,更重要的是看到了孔子非凡的治国能力,于是为进一步考验孔子的能力,在鲁定公十年国王把孔子升任大司空的副职——小司空,当时担任大司空的是孟孙氏,大司空是上大夫,小司空是下大夫,司空亦作司工,掌管土木之事,包括建城池、疏通沟渠等等。孔子到职后,把鲁国土地分为山林、川泽、高原、平地等,根据不同土地属性,指导百姓进行耕种和鱼牧,他工作认真细致,再次得到国王的高度称赞,不久便升职为大司寇,掌管鲁国的司法邢狱事务,孔子做了大司寇之后,对每一件案件都非常慎重的进行处理,他把法律和人性关怀结合起来,认为大多数老百姓都是善良的,即使犯了法的人也很多是如此,大多数犯罪,都是生活所迫,是被社会给逼的,跟国家政治有关,跟社会的思想混乱、社会的价值观念混乱有关,跟社会的整体分配不公有关。对于犯罪的人,如果单纯的用刑罚去惩罚他们,不能够让他们心服口服,更不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悔罪;反之,用道理去引导他们,用应有的礼节去整顿教育他们,他们就会认识到错误认识到自己不当行为的危害感受到社会对自己的关怀,而且还会为自己的不当罪恶行为感到羞愧,会自觉的走正路改邪归正。孔子认为法治社会的最终目的不是让监狱里都住满人,不是让犯罪都得到惩处,而是最终让监狱全空出来,没有一个罪犯住进去,好的司法,好的政治,好的政府,不是管理人民,不是把人民当作维稳对象,更不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而是引导人民自觉遵守应有的秩序,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品格,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政府不是用来愚弄老百姓的,更不是用来打压老百姓的,政府的最大责任是让老百姓能够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在一个廉洁高效公正开明的国家里,能够有权利对一切腐败行为说不。

    孔子认为,圣人制定法律,不是为了惩罚人民,而是要让人民有所畏惧,不去犯法,最终达到不用刑法的目的;制定刑罚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告诫人,让人知道礼仪,各种法律都没有地方使用,各个监狱里面都没有人住,恰恰说明这个国家是最好的。

孔子的这些思想对我们今天的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的启示,我们反腐败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为了管理人,是为了提升人的精神品格,因此今天的反腐败工作,一定要注重对贪官污吏的强行教育,要特别的让他们深入基层去了解自己的腐败给基层带来的巨大危害,要通过一切方式促使他们的心灵发生大的转变,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腐败的巨大危害,更要从制度上,从根本上建立反腐败的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行民主政治,真心实意的让老百姓当家作主,要努力的用民主制度来反腐败;大多数官员都是善良的,即使犯了法的人也很多是如此,大多数犯罪,都是生活形势社会风气所迫,是被社会给逼的,跟国家政治有关,跟社会的思想混乱、社会的价值观念混乱有关,跟社会的整体分配不公有关。对于贪污犯罪的人,如果单纯的用刑罚去惩罚他们,不能够让他们心服口服,更不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悔罪;反之,用道理去引导他们,用应有的礼节去整顿教育他们,他们就会认识到错误,认识到自己不当贪污腐败行为的危害,感受到社会对自己的关怀,而且还会为自己的不当罪恶行为感到羞愧,会自觉的走正路改邪归正。反腐败关键是要扭转社会风气,关键要打扫人们心中的污垢,要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分配体制,不要让一切浑水摸鱼的得到巨大的利益。

 

 

 

                       201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