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古崇尚“可杀不可辱”


 中国人自古崇尚“可杀不可辱”

 

应该让辱华的CNN知道:中国人自古重尊严、重气节,珍惜自己的脸面胜于生命,所谓士可杀不可辱

《礼记·儒行》有云: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进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这应该是士可杀不可辱的源出。千百年来,可杀不可辱不仅是士人崇尚的操守,也成为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所崇敬的一大气节。

翻阅《明史》,我们能看到明朝灭亡时的那一幕幕悲壮。

公元1644年的今天(425日),李自成大军攻陷北京内城,崇祯皇帝在万岁山上吊自尽殉国。明朝灭亡,亡在气数已尽,尽管崇祯有枉杀袁崇焕等重臣的大过错,但不应该由他负全责。崇祯临死前还不忘在衣上亲笔写上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取冠冕,以发覆面……”自感愧对列祖列宗,以死谢罪,宁死不受辱,也算是死得悲壮。太监王承恩及大学士范景文以下数十人,或投井,或自缢,全部自尽,宁死不愿被俘受辱。

此前,明熹宗的皇后张嫣、崇祯的皇后周氏及一些嫔妃相继自缢而死,既是殉国,也是为免遭义军凌辱。当农民军攻入皇宫时,有宫女大喊道:我们必定要被污辱,有志气的人要早作准备。说完便跳进御河自尽,顷刻之间跟随她跳河而死的便有一二百人。有一位时年十六岁的姓费宫女,跳进枯井里,被农民军找到后争相抢夺起来。费氏谎称自己是皇帝长女,众人不敢再逼她,便带她去见李自成。李自成命太监辨认后知道不是,就将她赏给部将罗某。费氏又设计将罗某用酒灌醉,拿出暗藏怀中的利刀切其咽喉致死,随后自刎而死。李自成知道此事后,也为这位宫女宁死不辱的举动所敬佩,下令收殓安葬费氏。

笔者无意粉饰崇祯及其追随者,更无意贬低李自成的农民军。我想说的是,人活一口气,人活一张脸,为尊严而死,宁死不受辱,应该值得敬仰。

再看历代贞烈女子传记,古代许多女子面对灭国亡家,在行将遭凌辱之际,宁死不屈,义不受辱,自杀身亡者无法计数。她们不以存亡易心,不以盛衰改节,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本篇仅列举前后赵的几个事例。

西晋灭亡前夕,前赵将领刘曜率军攻陷洛阳,晋愍怀太子妃王惠风被刘曜掠走,并赐给部将乔属为妻。面对残暴的匈奴猛将,王惠风拔剑拒曰:我皇太子妃,义不为逆胡所辱。终被杀害。西晋散骑常侍梁纬被刘曜所杀,其妻辛氏很美貌,刘曜想霸占她为妾。辛氏据地大哭说:妾闻男以义烈,女不再醮,妾夫已死,理无独全。随后自缢而死。

前赵西扬州刺史王广,在蛮帅梅芳攻陷扬州时被杀。梅芳夺得年仅十五岁的王广之女,欲纳其为妾。王广女便在暗室中刺杀梅芳,可惜未刺中。梅芳惊道:何故反邪!王女骂曰:蛮畜,我闻父仇不同天,母仇不同地,汝害人父母,而复以无礼凌人。我所以不死,就是想杀你。说罢便举刀自杀。

后赵君主石虎,曾下令从民间强行掠夺美女充当女官。各郡县官吏为交差,公然抢掠貌美的有夫之妇九千余人,不忍受辱的女子纷纷自杀,最终自杀者竟多达三千多人。

可杀不可辱,中国古人尚且如此,更何妨日益强盛的今日中国人。

 (潘世东转载于越楚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