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竖一 飞天评论员
据新华网报道,2014年12月14日中午1时30分左右,张家口市宣化区委书记岑万俊在办公室自杀身亡。
最近这些年,类似的官员自杀身亡事件,实际上会不时地闯入公众的视线。譬如,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8月底至2014年4月初,被各级官方认定为自杀的官员达112人,被官方认定为自杀的112名官员中,省部级官员有8人,厅级官员22人,处级官员30人,处级以下官员52人。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6月30日至7月30日,起码有8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6人确定为自杀。截至2014年11月底,至少已有34名官员自杀或排除他杀可能的事件,被媒体公开报道。分析显示,自杀官员中基层官员多,正职官员占比高。从年龄看,集中在40岁至60岁之间,多数正值壮年。
显然,自杀身亡的官员数量呈直线上升。面对此情,当地官方多会给出诸如“身体不好”、“精神忧郁”之类的说辞。
但是,在“腐败和反腐败两军对垒,呈胶着状态”,而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决心和力度,又拿严惩某些正副国级以明党纪和祭依法治国之大旗的现实环境下,其中肯定不乏畏罪自杀,或者被自杀者。
其实,不要说在如今的反腐高压下,即使在过去反腐力度不如现在的时候,也不乏畏罪自杀,或者被自杀者。例如,天津市原政协主席宋平顺,在接受完中纪委专案小组的询问后,于2007年6月3日晚自杀身亡。其后,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宋平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查明,宋平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宋平顺被开除党籍。
目前,中国力推的境外“追逃追赃”等一系列行动,客观上是断了众多腐败分子的后路。在此大背景下,负隅顽抗的腐败分子有之,意欲自杀的腐败分子更有之。
可实话实说,在“死者为大”等传统理念的影响下,特别是在有关利益共同体的“抱团取暖”下,当下自杀身亡的不少腐败官员,最终是一了百了。有的,甚至被相关部门精心“包装”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榜样领导”或者“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是难以消除的。
当然,事实诚如中国著名律师、北京市方元律师事务所焦洁所讲,某些自杀官员,并非真的是腐败分子,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很多人更倾向于坊间传言的其是贪官的说法,而一定层面的有关官方却往往不予直面,也不就相关自杀事件进行深入调查。这,对并非腐败分子的自杀官员,实际上也是不公平的。
一言以蔽之,笔者罗竖一认为,反腐高压下亟须严查官员自杀事件。这,既是对中国亿万民众的负责,又是对有关自杀官员的负责,还是对执政党和政府权威和形象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