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如期而至的是油价十连跌,不期而至的是成品油消费税半个月内的第二次上调。
就此次成品油消费税的再次上调,财政部给出的理由是“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继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能源节约利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等方面,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对于这样理由,笔者只能以“呵呵”应对。
且不说,成品油消费税半月内两连涨所谓“促进能源节约利用”的目的是否能够达到还是个问题,其推出的方式更只能称之为公共治理的失败案例,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失误。
第一处失误:与民争利。成品油消费税不仅与私家车主有关,更关系着千千万万靠车轮子过活的运输业者。在油价下跌的时候,私家车主指望着省点油钱,运输业者则更能多赚点利润,此时加税是从百姓钱包里掏钱充实国库,典型的与民争利。
第二处失误:未公布相关法理依据。上调成品油消费税这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儿,不仅没有立法机关授权,也没有公布依据的法律条款,缺乏法理依据,让公众感觉到的只会是公权力失控的骄纵。
第三处失误:缺乏必要的预期引导。财政部没有事前公布税收调整计划,也未公布调整的最终目标和分几次完成,使公众感觉相关部门对于成品油消费税调整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儿,变成了某个的随意之为,极大的影响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