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环境监理


 1、污水处理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监理其建设的规模、处理能力、工艺流程是否与设计相一致。如依托原有污水处理场,应充分考虑其处理容量、工艺流程是否满足要求,并保证项目运行后产生的污水能够顺利进入原有污染治理设施得到处理,避免暗排管线的建设。  2、废气处理和回收设施:新建废气处理和回收设施是否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监理其建设的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是否与设计相一致,是否能满足各种废气的处理要求。如依托原有装置,应充分考虑其处理容量、处理工艺是否满足要求,所依托的装置是否合理、有效、可靠。  3、噪声控制设备:对装置本身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一般机泵、风机等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并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对蒸汽放空口、空气放空口、引风机入口加设消生器,对无法避免的高噪声设备尽量布局在远离厂界的部位。  4、固废治理设施: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按照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应符合生活垃处理厂建设标准。如依托现有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应满足上述标准和要求。不能满足危险废物的填埋要求或者不具备场内处理条件的,则应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的管理措施、危险化学品的放置场所、使用行为及处;10  置方法是否符合要求,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处置。更多信息分享合肥环境监理:http://www.txaqh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