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双十一是否涉嫌垄断?


近来,对于反垄断不适合电商,这让电商很猖狂。据媒体透露,阿里巴巴以光棍节创记录销售震惊华尔街,但是一些商户抱怨他们在为这个电子商务巨人的大日子买单。阿里双十一是否涉嫌垄断?
通过霸权要求参加电商价格最低,哪怕不赚钱,也要把折扣做到最低。其中白酒多家不赚钱,由于物流、快递等运输成本,变成亏钱。
去年的双十一就引发国内学者讨论是否存在一些虚报数据凑成350亿元,那么,今年的571亿元将会引发一些人的舆论,到底有没有571亿元这么多?
笔者认为,双十一促销不是坏事,但是,过低地要求商家参与促销,导致赔本赚吆喝,就属于垄断了,这就是“店大欺客”式的要挟商家。这种性质就是垄断。
另外,阿里一家占网购的销售额很大,变成一家独大,那么,这事实上就是垄断了。
很明显,垄断有主观成分,有意成分,也有客观成分,无意成分。
当阿里要求商家多少折扣出售时,就已经存在垄断的霸权使用了,如果仅仅是建议电商以优惠价销售,那么,就表明阿里没有垄断要挟的痕迹。
我们不能生搬硬套反垄断法,以为找不到地理位置上的消费者起诉垄断者,就认定不是垄断,这是不妥当的。我们应该以事实为准绳,而非生搬硬套反垄断法。很多东西都有他的特殊性,不宜直接搬用法规套用。
当法与环境不相容时,单独个人不能改变法,但是,国家可以改变法,也可以废除法,还可以修正法案。法的本意是维护社会而非危害社会,但是,一旦惩治不了社会危害时,法就应该被修正或被废除。
另外,阿里双十一销售就可以了,为什么用“光棍节”来侮辱全国乃至全球的光棍呢?所以,这是对全球单身男人的一种歧视,马云应该就“双十一”与“光棍节”这种牵强附会,对单身男人的歧视进行全国电视道歉,并且保证下一年绝不如此歧视。
笔者建议,国家应该从商家不亏本的角度为底线,认可阿里双十一的促销,如果让商家亏损促销,这是阿里造成的,而非商家自己造成的,所以,国家应该干预这种红线行为。
实际上,大量产品销售并非大赚特赚,很多是处理库存,但是,许多企业并没有把库存清理完毕。在库存里面分成当年库存、两年库存、三年库存,当年库存是能够接受的,而有的公司,库存永远解脱不了。两三年库存下降,自然想解决两年库存,但是,当解决两年库存时,新库存又大量产生,明年又成为两年库存。
由于阿里巴巴网络企业太多,能够强势出现是需要大量的广告的,大多数企业被淹没了,只有少数名家产品网络销售比较好。近来,笔者批评了阿里要求商家过分低价亏本促销,这是不利于电商生态的作法。
如果能够判定阿里巴巴是垄断者,那么拆散淘宝、天猫、天猫国际等,拆封成独立的个体,属于不同的企业,那么就不会陷入垄断了。 
 
 
作者简介:吴东华,知名经济家,创新专家,服装战略专家,预测欧美元趋势第一人,第一经济整合专家,印度经济专家,外贸专家,世界经济专家前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学会经济研究员、前商务部中国企业走出去研究中心顾问。提出解购论淘汰并购论,抛出第四驾马车进行一系列整合创新,吴东华用第四驾马车精髓指导过美国大使馆、伦敦ARM、法国ENSAAMA、巴黎O.G.F.D.I、德国《明镜》等国内外数十家机构指导技术创新、渠道创新、销售创新款式创新、包装创新、服务创新、产业区创新、打造全国品牌国际品牌国际名牌,网络搜全球缺乏“离岸”经济创新认识、《企业综合创新将赢全球10年》是创新最好研究,被指导企业业绩年新增50%100%200%300%不等,经济研究范围、指导范围、指导企业收入新增速均超过顶尖经济院长,详见吴东华网易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