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一女二嫁”的法律思考


网络视频行业又起新的版权纠纷,但与以往的盗版问题有所不同,体现出目前网络视频行业竞争的重点正从影视剧到综艺节目领域转移。日前,在PPTV宣布独家获得江苏卫视2014年综艺节目版权后,风行网则对外发声明称江苏卫视“一女二嫁”,PPTV在宣传中宣称的独播转播权其实并不完整,或者说,并不成立。而有江苏卫视相关人士则表示已经与风行解除合约。风行网已对长江龙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旗下企业)提起诉讼,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事情起因在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旗下长江龙公司曾与风行网签订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一站到底》、《芝麻开门》、《非常了得》等综艺节目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的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协议,但江苏卫视日前通过长江龙公司又将2014年综艺节目网络版权独家许可给PPTV,协议生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从而引发纠纷。纵观整个纠纷,笔者认为事实很清楚,风行网的法律依据也很充足。

 

首先,江苏卫视旗下长江龙公司许可风行网的江苏卫视多个综艺节目的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协议是成立的。这一点双方都认可,不存在任何争议,协议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其次,江苏卫视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本次事件中,江苏卫视于元月14日通过其新浪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终止与风行网一切版权合作。而风行网表示,在收到江苏卫视《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已经向江苏卫视发送《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协商函》,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之前江苏卫视试图解除合同,为独家授权给PPTV清除障碍。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必须双方协商一致,除非有合同法第94条所规定情形之一,江苏卫视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从目前的事实来看,并不具备任何合同法第94条所规定之情形,江苏卫视解除合同必须取得风行网同意。而后风行网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希望继续履行,此合同并未被解除,应继续履行至2014年7月31日。江苏卫视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江苏卫视可将综艺节目版权许可给PPTV使用,但在与风行网合同未结束之前,PPTV是无法获得独家版权的。在风行网与江苏卫视的合同中,约定的是风行网取得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那风行网是无权阻止江苏卫视自己或者授权给他人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这些综艺节目作品。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在风行网与江苏卫视的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家企业也是无法获得江苏卫视综艺节目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PPTV使用“独家”的字眼无疑是侵犯了风行网的权益。

 

由此可见,随着影视剧版权费用的水涨船高,网络视频企业把目光瞄准电视综艺节目时,掌握内容资源的一些电视台也会待价而沽,类似江苏卫视追求更大利益,单方面毁约、“另择金枝”的情况肯定会时有发生。笔者更希望看到这一市场中的无论是电视企业还是网络视频企业更为诚信、更加守法,避免市场无序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