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官咋把自己“扶”成千万巨贪?
因涉嫌贪污、受贿、诈骗三项罪名,涉案金额约6000万元,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昨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而范增玉涉案事项大多与此前已受审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有关。丁羽心称,自己曾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但检方针对范增玉的起诉书显示,除了涉嫌受贿,范增玉还被指控犯贪污、诈骗两项罪名,并且均与丁羽心有关。(郑州晚报2014-01-10)
顾名思义,扶贫办是研究扶贫政策,管理、分配、监督扶贫资金项目和资金走向,实施扶贫帮困工程,帮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脱贫的政府部门。而作为一名扶贫办的领导干部,其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着能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胡锦涛同志2012年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曾强调说,扶贫领导干部要在政治行为、道德品质、勤政廉洁、工作作风等方面成为榜样,更要加强党性修养和干部作风建设,树正气、刹歪风,不断提高领导力、执行力和工作效力。然而令人颇惊诧的是,当许多人口还在贫困线上挣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成国之重望时,国家扶贫办官员范增玉却利用“扶贫”的头衔从中贪污、索要或骗取资金高达6000万元,可见其是何等的胆大狂妄,又是何等的自私贪婪。
有人说,范增玉和丁书苗,一个深谙官场艺术,一个是商业魔术师,虽然目标各异,两个人在慈善领域找到交集,各取所需。丁书苗是声名斐然的中国慈善家、中国扶贫协会副会长,而丁书苗慈善剧本的“编剧和主演”则正是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据办案人士称,范增玉于2009年接受丁书苗希望参与扶贫项目、扩大社会影响的请托,利用担任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丁书苗提供了参与全国第一届中西部扶贫优势产业推介暨招商引资洽谈项目和中加合作——农村社区减贫试点项目等机会,从而使丁获得大会发言、媒体宣传等扩大个人和企业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利益。而为实现或者承诺上述利益期间,范增玉于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间,索要或者收受丁书苗人民币2632万元、欧元120万元、美元24万元,以及银行卡、加油卡、购物卡等物品,本外币及物品合人民币共计4013万元。2013年9月的庭审中,丁羽心回忆,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认识范增玉的。“认识以后就捐了一笔款。2009年到2010年间还陆续捐款。”丁羽心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
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仅仅用了2年时间就“包揽”了贪污、受贿、诈骗三项罪名,且把6000万元收入了自己的囊中,这需要何等的气场、何等的谋略、何等的胆量?诚如河南省扶贫办一位官员在介绍早期的范增玉时所说,“这个人能说会道,以能办事著称,当面撒谎,张口就来。”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范增玉才在理论水平和办事能力得以展现的后期大权在握中,迅速成长为一名胃口大开、狂妄不羁的超级巨贪,也继而成为了刘志军腐败窝案中最后一个落马的正厅级官员。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范增玉的案例再次告诫我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则可为民造福;用不好,则会害人害己。更为不容忽视的是,前几天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于2014年的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新一轮反腐风暴更加猛烈的形势之下,任何一个官员设若用偏了手中的权力,都必将会身败名裂,甚至遭致牢狱之灾!
(李吉明2014年1月12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