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案件,被告咋纷纷“翻供”?
新华视点【雷政富受贿案二审开庭 雷政富全面翻供】重庆市高院6日开庭审理雷政富上诉案,在持续约8小时的庭审中,雷政富全面翻供,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所有受贿事实全部予以否认;肖烨、明某某两名关键证人出庭作证,雷政富与他们两人之间的对质,是今天庭审的精彩看点。法庭宣布择期宣判。(9月6日《新华社》)
这是近半个月来自“薄熙来案”、“李某某案”、“杨达才案”之后的第四个热门庭审案件。有意思的是,这四个热门案件中,除“表哥”杨达才认罪服法,庭审中没有出现“翻供”现象外,其他三个案件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翻供”。
8月22日至26日,“薄熙来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出乎意料的是,薄熙来当庭全面“翻供”。据(@济南中院)消息,第五份庭审现场对话实录发布。薄熙来称,中纪委对我审查阶段,专案组多数人是文明理性的,但这种情况并不排除刚才我所说精神的压力,这些压力都是客观存在的。薄熙来还称,7月26日在中纪委审查我的期间我写的笔录,一是对我不正当的压力的情况下写的,二是有明确的诱导因素。我当时考虑到大势所趋,我不得不表示拿两个大单,一个是唐肖林一个是徐明。
薄熙来解释了所谓的“翻供”,其实当初自书,乃因为仍存有保留党籍、保留政治生命的希望。
薄熙来不愧为政治人物,让我们这些普通民众实在是看不懂。他在7月份因为对形势的判断而感到“大势所趋”,在中纪委也就承认了曾收取唐肖林、徐明的好处费,而8月份突然“翻供”,难道是重新认识形势后,感觉形势有大变化,认为自己仍可做“最后一搏”?
应该说,“薄熙来案”审理的公开程度,大大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法庭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尊重,甚至让西方媒体也是赞不绝口。毫不夸张地说,“薄熙来案”的庭审过程,大大提高了中国司法的透明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作用。
8月下旬,很多中国人放弃了收看泡沫剧,而改为关心一些焦点案件的审理。“薄熙来案”刚刚暂告一段落,“李某某案”又接着登场。28日至2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预料之中的是,李某某当庭翻供,称自己喝多了睡着了,没有与杨某发生性关系,也没有看到其他人与杨某发生性关系。而李某某的监护人梦鸽女士则称警方对李天一进行了长达30多个小时的疲劳审讯。
经过两天的庭审,在5名被告里,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经明确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唯有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
这样的庭审现状,应该对李某某相当不利,“翻盘”的机会更加渺茫了。很明显,那4名犯罪嫌疑人或可享受“减轻处罚”待遇,而李某某不但“翻供”,甚至将自己弄成“受害人”,估计就很难享受“减轻处罚”待遇了。可以预见,如果梦鸽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而提出上诉,因为同案那4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认罪,改判的可能性也应该不是很大。那么,现役军人梦鸽就极有可能再次成为“访民”。
薄熙来“翻供”,只因其此前为政治人物,至今或仍存某种政治幻想,虽然他的案子并未涉及政治内容;雷政富“翻供”,只因那300万并未经过自己之手,而那12秒的快感,和这300万元又完全“不对等”;那么,李某某“翻供”,又究竟是为了什么,其最终结果会对李某某有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