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或腐败问题的“线索”不能断
虚报库存、买卖书号、文山会海、钱权交易……截至昨天,10个中央巡视组中已有9个巡视组向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反馈情况,腐败问题几乎成为各家“通病”。据悉,巡视中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2013年9月28日北京晨报)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开展巡视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巡视进一步密切党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地倾听干部群众的呼声,更深入地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更有效地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特殊时期、关键节点,中央巡视组查出的被巡视地区、单位中存在的作风或腐败问题,对于更好地转作风、更深入地反腐败显得特别重要,绝不能让“线索”中断。
要全面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巡视组的工作只负责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而对于转给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的关于作风或腐败问题的“线索”,相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开展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并严肃调查纪律,不得向有关当事人“通风报信”,更不能人为剪断或阻断“线索”,给调查设置障碍。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中调查走访,要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开展调查取证,要让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绝不能呆在办公室里搞虚调查、做假材料、玩文字游戏,更不能只迷信“领导怎么看”、“官方怎么说”,搞“官大一级压死人”,使调查失真、不实。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掌握充分的证据,并做出科学的决策。
要严肃处理。发现问题,就必须解决问题。作风或腐败问题上报了,得不到有效地解决,调查属实的单位或个人,得不到严肃处理、严厉问责,就失去了意义,更会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一些地方、单位、个人的作风或腐败问题。对于调查属实、证据确凿、情节严重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坚持铁腕问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不打和牌,不徇私情。要讲法治,让法治力量、法治精神贯穿始终,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坚决通过处理来严肃党纪法纪,通过严肃处理来震慑腐败分子。
要及时反馈。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制度创新,如果不能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体制外的监督相结合,上报的作风或腐败问题的“线索”仅局限在党内小范围循环或流转,不能全面向群众及社会公开,不可能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应该说,对于干部腐败问题,老百姓一直深恶痛绝,但往往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使得官方的声音与坊间的说法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官官相护、官方消息不公开,也让老百姓对党委政府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开展巡视工作,老百姓看到了党中央坚决反“四风”、深入反腐败的决心,但他们更希望看到结果的反馈。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地必须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对于“线索”以及调查处理的结果要全面公开、及时反馈,通过阳光操作赢得民心。
要久久为功。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开展巡视工作,不是为了走马观花,更不是为了贪图虚名,对于发现的问题,也不能一报一撂,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实功而不务虚名,重实干而不谋功利,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工作,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要有一竿子到底抓工作的精神,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忌浮在水面上、沉醉在虚名中,要避免“有权监督的不了解情况,了解情况的又监督不了”的问题,以实干使监督到位,以长久让效果理想。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监督体系,杜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虎头蛇尾”等行为,真正让监督发挥作用。
接地气,才能有底气。党风连着民风,党心系着民心。“线索”不断,“问题”不跑,则民心不慌。不让作风或腐败问题的“线索”中断,也就不会失去百姓的信任和支持。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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