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官任独董有什么“勾当”?


 

近期,中国重汽接连迎来三位“重量级”独立董事——贵州省原省长石秀诗、山东省原省长韩寓群、国税总局原副局长崔俊慧。退休高干加入独立董事队伍,更让舆论对国内的独董制度产生质疑。事实上,国内所谓的独立董事,已经完全成为了权贵阶层的福利。

独立董事制度是从西方来的,它的本意是通过聘请一定比例独立的董事,对A股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经营层形成权力制衡,维护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然而,事与愿违。A股屡屡曝出人情董事、花瓶董事、荣誉董事、糊涂董事、傀儡董事等等,退休官员、明星学者等公众人物屡屡出现在独董名单中,这让独立性饱受质疑。

A股市场的情况往往是这样的,当股东利益与高管利益高度一致时,独董名利双收,乐得逍遥;反之,独董往往会成为权力内斗的牺牲品。独立董事有些故事挺有意思,前一阵,华夏基金因为独董与管理层之间的纷争而导致三名独立董事纷纷辞职的事件。看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独立董事听话远远比负责任更加重要。

引用别人的话说,上市公司挑选独立董事,就像男女之间搞对象;说得更难听一点,就像旧时候男人纳个妾。绝大多数的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是,“听话,出活”。有一种情况也是蛮有趣的,值得深入研究。有的时候,独立董事会成为董事长制衡其他内部人甚至股东的工具。董事长会拿独立董事说事。这也是权力运行中的一种独特现象,特别是在国有上市公司之中。

独立董事产生的程序往往是这样的:由控制人找来他“中意”的独立董事,然后向证券监管机构报材料获得审批。只要能够满足监管机构的基本要求,比如,没有违法记录,亲属不在公司上班等等,就可以上岗成为独立董事。那么,这个独立董事该对谁负责呢?证监会教育说,应该对全体股东负责,特别要注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除了大股东,独立董事从来没有机会见到中小股东。即使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小股东们也懒得有时间、有兴趣来见你。他们忙着在市场上炒作公司的股票,他们感兴趣的是公司的大股东,而根本不在意独立董事是谁,都忙些什么。所以,只要公司不出事,独立董事其实只需要对控制人负责。

于是,“人情董事”的状况层出不穷,这直接导致独立董事很难有独立精神,从而独立董事经常与上市公司高管钻到一个裤腿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退休官员担任独立董事,这更加剧了社会对于独立董事制度的信任流失——很显然,这是单纯寄希望于借助体制人脉将政商利益融合。

上市公司能为这些独立董事的“违规操作”付得起多大的价码呢?

独立董事这个制度刚设立的时候,津贴补助大约是5万元,这个数字平均到月份上其实并不多。考虑到本身制度的作用就是当初国家监管部门强加的一个体系,可有可无。而且独立董事并没有更多的实际工作要求,职能就是“签字董事”,签数十个名字补贴5万,大股东、高管和独立董事自己也彼此认为相对合理。但这几年,独立董事的功能变了。风险责任和重要性越来越高,这个位置显然已经不仅仅是每年五万的价码。据说甚至不少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身价和企业高管薪酬一样,很多退休官员任独董的实际收入不下千万。

没人知道公司为其支付多少,当然也就没有人知道在这些直接的金钱交易下独立董事能够维持多少独立性。

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是什么样的呢?比较悲剧的是,在独立董事的问题上,这些国外的经验对于当前的中国来说,可以借鉴的部分太少——按照纳斯达克过去的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年薪不得超过6万美元,前几年公布的新条例中,将这一规定修订为“独立董事不得收取任何薪酬,包括政治捐赠以及其他相关收入”;

当然美国不一样,人家的独立董事赚的不是在这些公司的隐形的钱。在美国,独立董事是社会身份的象征。依靠良好的声誉,他们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十分有利的地位,从而在市场中得到超额的回报。比如,一名注册会计师在担任某公司独立董事后,他的收费标准会上一个档次,而且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

可惜的是,中国社会资源和收益永远与钱权相关。这使得西方式的“名誉收入”少有用处。

而事实上,独立董事的收入来源恰恰是其能否履行应有职责的前提。收入依赖上市公司,钱少了不足以激发积极性,钱多了必然拿人家手短。所以,能否形成一套独立的薪酬体系就是独立董事制度能否脱离现有尴尬局面的重要前提。

我认为,既然独立董事制度更多的体现了其公益的属性,那么带有补贴性质的薪酬,倒不如同样也以公益的形式运营。比如,干脆强制让大型企业按一定比例每年缴纳一定款项成立单独的基金会,这笔钱交给第三方运营,而且以独立运作的方式支付独立董事制度的工薪,独董工资应该与高管工资一样做到完全披露。这种制度应该是个解决方法,这样才能避免独立董事与管理层的同流合污。

除此之外,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出在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上。不夸张的说,目前上市公司九成的独立董事是由大股东推荐——这从根源上就让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大打折扣,很容易滋生“人情董事”的局面。既然这样的话,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需要改变目前由股东方或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推荐的方式,可以考虑采取由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共同选择独立董事的方式,或者将独立董事的提名权转交给独立董事比例高于1/2的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要体现独立这两个字,最重要的是,要有相关部门完善对于独立董事本身的权力制衡机制,避免官员董事造成官商勾结的情形出现。

对于官员任独立董事,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来一次全面清理,以封闭那些独立董事权力寻租的空间。

以后中国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成长的话,主要依赖的仍然是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只有光明足够亮,黑暗才无处遁形。

               (此文根据评论员评论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