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但是没办法直接对想问的人去问,所以写在这里。大家有感可发,无感勿喷,谢谢合作!
1、喜欢一个人之前一定要搞清楚别人的身份,是神是鬼还是贱人。当然,更重要的,要搞清楚别人是否已婚、订婚或者有固定恋人。所以,我的问题是,如果表白出错,立马离开“不宜久留的此地”,难道不就意味着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各自天涯吗?为什么还会有人自以为是地横加纠缠?当初拒绝的很痛快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你,不是吗?
2、既然已经不可能更亲密,为什么不保持陌生人的状态?何必使出下三滥手段,到处派人跟踪、监视?甚至阻止与其他异性接触?究竟是何居心?
3、难道那个表白出错的人,就活该“自作自受”吗?究竟她/他是不该认识某人,还是不该出生到这个世界?是不是很有成就感,如果逼死一个并不那么罪大恶极的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