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需要怎样改革?


  过去22年,中国股市被冠以重融资轻回报、重上市轻退市以及重发行轻监管的称号。以过去十年股市的融资与回报总数额为例,股票市场累计融资数额高达3.61万亿,而累计分红额度仅有1.9万亿,两者之间的比值将近2倍。

  然而,经历了多年的发展,管理层也深刻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潜在弊病,试图出台多项改革措施以促进股市的健康发展,但是实际效果却不太明显。纵观过去国内资本市场的改革内容,其改革的最终结果均不如人意。以1992年的金融市场化改革为例,当时国内正值市场经济体系的发育阶段,而市场经济制度也自此得以建立。国债期货作为一种应对利率波动频繁且满足债券持有者保值需求的工具,其推出也具备战略性的意义。可是,由于当年市场可供现券量极低以及交易标准的不完善,从而直接导致国债期货的投机乱象频繁出现。随着327事件和319事件的陆续发生,国债期货被迫于1995年5月17日暂停交易。又以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为例,针对流通股与非流通股长期并存的现象,管理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股权改革。虽说当时的股改解决了上市公司大股东流通兑换的问题且逐渐打破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长期并存的被动局面,但是股改后却直接改变了市场的流通容量以及中小股民与大股东之间的持股现状。以流通市值为例,股改前沪深股市的流通市值仅为8570亿,如今却暴增至14万亿!然而,在市场流通市值急剧暴增的背景下,市场的增量资金以及公募基金的扩张速度却停滞不前。另外,随着大股东持股数量的暴增以及持股成本的大幅下降,由此确立了大股东一揽全局的局面,改变了过去以基金为主导的时代。

  资本市场的改革似乎渐行渐远,而改革的核心始终离不开“利益”二字。那么,中国股市究竟需要怎样的改革呢?

  笔者郭施亮认为,当前中国股市乱象丛生,而典型的圈钱形象也令股市的吸引力大幅下降。针对当前股市的种种乱象,笔者认为需要进行如下的改革。

  第一、交易机制改革。市场交易机制的失衡制约了中国股市的长远性发展。以今年2月28日试行的转融券为例,转融券的推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的交易机制,但是从当前国内的转融券试行规则分析,存在着不少的漏洞,也是急需改革的内容。首先是交易规则的不对称。当前,转融券设置五个固定的期限品种,分别为3天、7天、14天、28天以及182天。相比之下,转融资仅设置了三个固定期限品种。期限品种的设置不对等也会影响多空双方的运作方式。接着是市场融券余额相对于融资余额的比值。以今年年初转融券的试行期数据为例,当时市场的融券余额极低,而对应的融资余额却高达上千亿。一般而言,融券业务的余额为融资业务的四分之一,也就是意味着未来市场的融资余额将会有大幅暴增的预期,对股市也会形成致命性的冲击。最后是转融券设置的门槛条件,按照当初试行前颁布的最低门槛条件,投资者应该具备50万以上的资金额度。虽然当前已有部分券商将转融券的资格门槛降至10万元,但是由于融券风险很高以及整体门槛依然偏高,因此也直接影响一般散户的投资思维。

  第二、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随着前期新股发行体制的意见稿出炉,市场也频繁传出重启IPO的消息。更有消息指出,待新股发行体制的最终版本出台后,IPO重启的政策也将会同时公布。纵观过去22年的历史,新股发行体制也经历了多次的改革。从原来的内部认购发展至如今的IPO询价制与网上定价方式相结合,改革进程之频繁也是国内资本市场改革的一大特色。然而,从最新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稿内容来看,基本没有触动最受争议的发行条件等核心性内容。因此,虽然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最终版本没有正式出台,笔者也可以判断出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注定失败。不过,笔者认为,针对当前混乱的新股发行体制,应该强调几大核心性内容,即发行的三高现象、保荐机构的连带责任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等。以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为例,笔者建议国内的新股发行采取美国式的招标模式,尽量摆脱以往使用的荷兰式招标模式。因为以往采取的荷兰式招标的最终买入价是按照各成交机构的最低买入价来确定的,这样也会虚增新股的发行价格。相反,采取美国式的招标模式不仅可以避免因盲目竞价而导致的价格虚高现象,而且还可以制止机构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

  第三、市场定位机制改革。长期以来,中国股市强调融资而忽略了股市的回报功能。于是,频繁的圈钱现象一直被市场理解为正常的市场行为。然而,随着大小非解禁高峰的来袭,市场的定位机制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以近三年的大小非解禁数值为例,持续三年时间的大小非解禁数值均超过1000亿股,其中2010年的整体解禁规模最大,而今年预计的4400亿股仅为2010年解禁规模的四分之三。值得一提的是,在2015年之前,大小非解禁对市场的冲击依然巨大,而大小非解禁高峰的来袭也促使大批企业高管的集体离职,进而影响至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针对大小非解禁现象,应该采取严厉的改革措施以减缓其对股市的冲击。具体措施如下,其一是必须约定解禁股的股价不应该低于上市时的股价,否则将大幅延长解禁的时间;其二是要求即将解禁的上市公司实行自主回购股份的策略,特别对部分长期下跌且远离上市时价格的股票。

  第四、诚信监督机制改革。重发行轻监督属于中国股市的一大怪象,而前期轰动一时的万福生科、绿大地等事件也暴露出上市公司缺乏诚信的表现。当然,面对恶意造假的上市企业,监管层却以较轻的惩罚草草了事,也恰恰体现出资本市场监督惩罚力度薄弱的一面。笔者认为,强化诚信监督机制是当前壮大资本市场的唯一途径。对违规造假的企业应该实行退市惩罚,情节严重者,可以对企业实行永久性禁入的措施。对于违规的保荐机构以及相关利益人员,应该执行市场永久性禁入的规定,并通过巨额罚款以及拘留加以惩罚。务必将过去违规成本低,盈利预期巨大的企业上市乱象加以整治。

  笔者郭施亮认为,中国股市长期遗留的问题很多,而且中间牵涉着无比复杂的利益团体,因此中国股市必须采取釜底抽薪式的改革模式。改革注定要触碰利益红线,而任何以延迟改革且不敢逾越利益红线的想法必将让中国股市进入更严寒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