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桥中浦院研讨文章之二:长三角城市区域合作行政壁垒之痛
在中浦院先后听两位老师讲长三角的融合发展,讲到痛处,是一对矛盾。
那矛曰,上海与浙江达成协议,由上海主导在浙江的舟山大小洋山修建深水港。没想到一期工程完成后,看到上海深得其益,浙江舟山就改变主意,要留着深港资源,自己主导建设港口二期,以谋求未来的更大利益。
舟山毕竟实力有限,又不同意财大气粗的上海动手,这扩港之事就耽搁在那里。利益矛盾与行政阻隔,使得资源缺乏、资金充裕的上海束手无策,打造国际“上海航运中心”的美梦半睁半闭。
一年一度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也无可奈何这一尖矛。
这个长三角“8巨头碰头会”,由其城市群的4个省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8位党委和政府一把手参加。4省市轮流坐庄,为当年的一体化热点问题和重大方向定调,确定合作领域重点。
也许,这个区域协调机制的会议,能够解决一些不小的问题,但长期操刀长三角城市群合作的上海老师透露,它其实很难解决一些很大的问题。
那盾则是出自中央国家机关的一位老师,言及长三角的城市群合作机制,如数家珍,自然忘不了一年一度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兴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长三角发展之快,全然归功于这种合作。
合作机制,经济发展,不知道其间有着怎样的必然关系,相关系数能否定量。鸡叫或者鸡不叫,太阳都会如约而至,升将起来。鸡叫得响亮,太阳便红得娇羞。
这个比如也许不太恰当。市场对资源要素的配置力量强劲。而行政强扭,要么重叠市场的力量,要么错位甚至反向市场力量。行政关系如果能够坐在一起,消除原本的阻隔,那无为而治便是对区域合作的贡献了,市场会生发奇异的效果。万岁的市场还万能呢。
给我们授课的这两位老师都来自工作第一线,前者是实际工作的操刀手,后者是区域规划的操刀手。我想,要是这两位操刀手交换职能,即北京的那位老师负责操刀,上海的那位老师牵头制定规划,说不定这种制度安排更为有效。毕竟,地方政府服从中央政府。
但这似乎又落入了一个悖论:依靠更强的行政手段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在这里,落脚点是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这是所谓市场经济可以做到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的风车也害怕行政插一杠子,尤其是这一杠子是反市场化的。
市场也并非万能,当信息不对称,使合作的资金与管理主导一方受益更大,资源提供者的另一方被掠夺;当某个领域可能形成垄断,阻碍技术进步与效率提高,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当过度的开发或低效的利用,导致破坏环境,浪费社会资源,这种市场合作,就不是优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在市场经济尚不发育、制度尚不完善的时期,就像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这种情形是严重存在的。
作为对策,一项科学的前提条件应该是,首先在区域合作的规划内容里实现帕累托最优,充分体现合作各方及社会与公众的利益,在产权和交易费用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上全面系统。具体到长三角城市群的区域合作,关键是能否将一年一度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变为常设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规划实施制度保障研究会”,将大而化之的形式转变到根本的制度保障内容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