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案”再审,“聂树斌案”能了断吗?
1994年,石家庄发生一起奸杀案,当时年仅19岁的聂树斌被当成凶手枪毙。2005年,河南警方在荥阳抓捕犯下多起奸杀命案的河北广平籍农民王书金。王书金共交代4起奸杀案,其中就包括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的那起奸杀案。自此,一案两凶成为法学界近10年来无法解开的疑问。(6月24日《大河网》)
按说,面对这样的奇案、冤案,河北省司法机关本应具备起码的担当,该给聂树斌平反就应该及时平反,该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就依法追究,总不能因为这些办案人员当初“办案有功”而纷纷升职,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鼓励“后来者”继续使用刑讯逼供,制造更多的冤假错案?如果还说是“铁案”,也该拍着胸脯告知世人“问心无愧”,总不该一直使用“鸵鸟政策”。而最不可思议的是,最高检、最高法对这样的“世纪冤案”竟能长期装“没看见”,弄得笔者实在是看不下去,在周强履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及时撰写《建言周强:了断“聂树斌案”,重拾司法诚信》一文,并告诉周强:如果该案不能很快了断,明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将会收到更多的反对票。
虽然“王书金案”明天再审,但笔者从各方提供的信息看,对聂树斌是否得以昭雪还是心存疑虑,主要理由有四:
一是最高法、最高检放手让河北公检法办理此案,令人很不放心。由19年前认定聂树斌死刑的司法机关,来核查该案是否为冤案,从轻处说就是让“犯错者”自己纠错,往重处说就是让“冤案制造者”送自己进监狱,这无异于与虎谋皮,虽然重审“王书金案”的非当初同一班人马,但司法系统人际关系的错综复杂,加之给聂树斌平反有可能对河北司法界官员前途的影响,他们极有可能铤而走险,一条路走到黑。我有疑惑,该案为何不适用“异地审理”?
二是对河北司法信心不足。从“无作案时间抢劫案”的审理过程,我已感受到河北司法机关以“拖”为进已成习惯,甚至已到无法无天的地步。因为牵扯“聂树斌案”,而让“王书金案”一拖就是八年,也足以证明他们对法律的藐视。
三是河北司法机关已有就“聂树斌案”相关信息令王书金“闭嘴”的先例。2006年,王书金庭审期间多次主动供述那起强奸杀人犯罪事实,却先后被主诉检察官和法官以“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情”为由喝止。明日重审,王书金极有可能不再提及涉及“聂树斌案”的那起杀人案。
四是王书金将翻供的消息已于昨晚遍布网络,令人真假难辨。(@落魄书生周筱赟:)发微博称:【聂树斌冤案真凶王书金将翻供?谣言还是真相】河北青年聂树斌冤死已18年,真凶王书金在河南落网供认也已8年。王书金案25日在河北邯郸中院开庭,舆论对聂树斌翻案乐观。但刚才内线告诉我,河北方面已提走长期关押在河南的王书金,安排多人做“思想工作”让其翻供,并做了排演。是真是假?后天就真相大白。
笔者的疑虑并非“孤单”。前天上午,著名法学专家贺卫方发微博【王书金案审理看点】:1.七年前首次审判,法院何以对涉及聂树斌案的犯罪置之不理?2.为何对王的审判延宕八年?程序责任如何追究?3.检察机关如不追究康某被奸杀案,则必须对王的主动供认做充分证伪。4.除非司法机关再次用确凿无疑之证据证明聂系强奸杀人犯,否则必须为聂树斌平反。
今天,将有成千上万只眼睛紧盯着“王书金案”。而对于“聂树斌案”而言,究竟是最终了断,还是新一轮关注热潮的开始?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