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的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过了我们的草屋:日光是一视同仁的。
——【英国】莎士比亚
我国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现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因其处在探索阶段,相关机制尚未成熟,公众对其公平性颇有不满情绪,所以政府和高校应正视之,重视之,密切关注、深入研究自主招生的公平问题,积极寻求化解方案。
一、自主招生: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大方向
我国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始于2003年,首先是在22所大学进行试点。近几年高校自主招生受到了公众的空前关注。目前国内80所拥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中,有33所高校组成了4个联盟,展开生源争夺大战。自主招生所占当年录取生的比例有的已经超过50%,并且随着高校自主招生权力的扩大,这个比例还在不断增加。
自主招生的本源目的是为特长显著和综合素质特别高,但是在高考中不能充分发挥出水平的这两种学生进入名校开出的一条绿色通道。从制度设计来看,它是将特长生考试的覆盖面稍稍扩大了一些。对有特长的学生而言,具有共性的全国统一高考并不能反映出学生的个性特点,甚至会把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拒之门外。因此,可以说特长生招生制度是为了弥补统一招生制度的某种缺陷而制定的。对于综合素质特别高的学生而言,全国统一高考自然难不倒他们,但名校求才若渴,都想提前将特别优秀的学生筛到自己门下,不失为提高生源质量的一种举措。
自主招生不唯分数论成败,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创新人才,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前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有利于引导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同时也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因此自主招生可能成为未来中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趋势所在。
二、教育公平:公众对我国高校自主招生的质疑
自2003年由教育部推出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后,报刊和网络上每年都有大量文章,指出自主招生考试存在诸多弊端,特别是社会公众一直未曾中断对其公平性的质疑和抨击。从一些网上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在自主招生能不能保证公平方面,几乎呈现出一致看法,认为学校自主权利太大,导致不公平。
(一)对机会公平性的质疑。按照现在的自主招生模式,只能让很少的人进入面试。如果让很多人参加面试,那将是无法操作的。对于那些没有参加面试的学生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可见,自主招生考试是有门槛的。第一,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负担不起到高校指定的考点考试的开销,因此自主招生是不公平的考试,对农村孩子来说只能是玩不起的游戏罢了。第二,获得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大多来自城市重点中学,而农村学生获得的机会相对较少。第三,自主招生的重要砝码还是总成绩,这对某一学科有超常表现,但总成绩不理想的偏才很不公平,这样的初审很可能会使偏才无法得到名校的眷顾。
(二)对过程公平性的质疑。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太复杂,是一个“黑箱”。目前统一高考纵有千般不是,但“程序正义”——录取分数线一旦确定,就成为无法通融的硬性标准;在这道门槛前,人人平等。这一程序,无疑极大地增加了暗箱操作者的难度与成本,从而保障了普通考生的公平竞争权。在社会诚信不足的现实下,自主招生容易成为种种交易的遮羞布,公平底线也将荡然无存。
(三)对结果公平性的质疑。自主招生的核心环节是两个:自行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就笔试而言,最关键的是无法说清楚一个道理:凭什么认为自主招生的考试题比高考题更科学、更可靠、更能测验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如果真的如此,那为什么不能把自主招生试题变成高考题?或者,如果认定自主招生的出题者更高明,那为何不请他们进行高考命题?就面试而言,多了这样一个环节,在理论上当然是有助于更好地考察学生的,但是,在操作层面,问题很多。面试题目,不可能、也不应该有标准答案,而在很大程度上要靠评委的主观判断。对那么多同学进行面试,肯定需要很多个面试小组,如何能够保证不同小组的评价标准都大体一致?综合素质到底包括哪些?对于中学生的几十分钟的面试,是否真就能看得很清楚?面试结果会形成几十分的差别,是否真就反映了学生素质的差别?
(四)对规则公平性的质疑。比如,某大学公布的2011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第5条就把参加夏令营活动包含在内,这明显是偏向城里学生的一条规定。这就是规则不公平。
又如,由于全国统一高考各地的录取分数线不同,结果造成了同样报考北大但“分数段”不同的情况,也就是说没有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是规则不公平。也许有人说,单纯用分数来定高下也有不公平的地方,但它毕竟是一个客观的标准,如果把所有的权力都交给高校,主观性会非常强,将会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性,甚至带来社会问题。
自主招生对优秀学生可以降低几十分甚至百分以上,而一般学生却要参加高考,这是不公平的规则。既然是最优秀的学生,他还怕考试?高招录取时1分就可压一批人,降低几十分甚至百分以上是什么概念?在这种政策下,无权无势的优秀学子将成为权贵阶层实现特权的牺牲品,永远与名校无缘。
自主招生的考试内容五花八门,也成了农村学生通过自主招生的“绊脚石”(杨玉良)。城里的孩子知识面比较广,技能比较多;农村学校师资相对薄弱,农村学生视野相对较窄,但农村小孩的素质可以表现在其他的地方。但是随着考试越来越强调综合素质能力考查,对于自主招生这样考试,农村孩子表现出先天不足。城市小孩和农村小孩用一个标准来考察,这个规则也是不公平的。
作为“体制内”以及知情者的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就曾表示,自主招生也有“潜规则”。他说,当前的自主招生还是有一些问题。它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为某些分数不怎么够、在边缘状态的学生进入高校的一个手段。
(五)对法律公平性的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国政府签署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在高等教育中以成绩作为唯一的录取标准。但是,现实和法律规定大相径庭,我们的高等教育并不是根据成绩对一切学生平等开放,而是实行分省定额、优先照顾城市考生的办法,这对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构成严重侵犯。而自主招生更加剧了这种不公平,对普通民众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在伤口上撒盐。
当今中国的统一高考制度之所以被公众所认可,不仅是因为选拔人才,也因为“是社会流动最核心的制度性管道之一”(许纪霖)。诚然,公平和效率是高考的一对基本矛盾,如同爱情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一样,公平与效率始终是教育改革论争的主题。只能在公平优先的前提下,兼顾效率。尽管统一高考比好的自主招生要坏,但比坏的自主招生要好得多,须知坏的自主招生在时下的中国有着极易产生的温床。在某些权贵那里,自主招生不过是一个高尚的幌子而已,而这恰恰又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说:全国统一高考是“不完美的必然选择”,这是有道理的。因为,第一,实践证明三十多年来高考制度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认可。第二,高考分数总体上能够反映出考生的智力水平和知识水平,不能因为一些个别例外情况,就否定总体。第三,高校没有培养出自己期望的杰出人物,不能武断地认为是没有招到优秀学生,其实与高校的教学模式、教师水平和学风不正等有重要关联。
三、化解矛盾:政府和高校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改革高考考试内容、形式和方法。考试内容可分为通用基础测试和单科水平测试两部分,试题不拘泥于教材内容,所涵盖的知识面要大,出题形式要灵活,考察的重点是考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淡化知识的核心地位,透过知识看能力。考试形式除了笔试外,可以增加面试、实验等方式。另外,还可探索部分科目一年考多次的办法,学生参加考试的次数不限,选择分数最高的一次成绩作为录取成绩,让考生更好地展示自己真实实力,避免“一考定终身”。各大学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类型和定位,自行制定考生成绩的使用方法和标准。例如,单科分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能在一部分高校获得更多的机会,而总分较高的考生则可能在另一部分高校更有优势。
(二)完善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现在的高考规则,基本上是没有第二志愿的规则。因此学生在填报志愿时,要为此承担很大的风险。按照国际惯例,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可以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的,学生最后要做的事情是作出上哪所大学的决定,这本属于学生的权利。我们也可以考虑在一定统考分数的基础上,由大学自由竞争、择优录取,而考生,也可以同时报考多所高校,择优取校。在逐渐推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以后,将来实行考招分离,统一测试由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则由各高校自主决定。
(三)控制重点大学自主招生名额。自主招生宜且仅宜限定在偏才、怪才范围内,而这一范围的学生数量是不大的,所以教育部一再重申5%名额上限是有道理的。如果高校真正只意在有特长的学生,那么将教育部规定的5%名额招满,在全国范围内所招的这些学生绝对数量也是惊人的,难道还会有偏才、怪才漏网吗?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什么?就是为了比拼成绩吗?那为何不通过高考来录取,岂不更加公平?
这样一来,是不是没有重视大学办学自主权呢?在招生这一块,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应该只有5%的自主招生名额。大学办学自主权更多地体现在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教学计划、设置课程、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这些事情,是教育行政部门不该管却又经常在管的,大学应该在这些事情上多多和教育行政部门争取自主权。
没有培养出大师、杰出人才,是不是大学要大比例自主招生名额的理由呢?其实,中国高考的主要问题,并不在于它选拔不出人才,而是在于它对学生想象力、创造力和思辩能力的扼杀。在中国,从小学到高中,学生的灵性已基本上被磨蚀干净了,大学的学习过程又扼杀了一遍。整个中国教育体制一直在一个流水线上培养整齐划一的标准件,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指责我们自己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创新能力呢?基础教育行政部门不改变教育理念,大学不改变教学模式,即使大学完全自主招生,中国的大学也永远培养不出大师。
外国的许多大学在选择自己的学生方面拥有高度的自主权,为什么中国就不能这样做呢?第一,他们有高度发达的社会诚信体系;第二,他们的名牌大学都是严进严出,不象中国的大学,只要进得去,就总能顺利拿到学位;第三,国外高等学校的自主招生是建立在私立和大学自治传统的基础上的;第四,他们有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等到什么时候中国有了跟外国一样的环境、土壤,再扩大自主招生权限,这样改革就水到渠成了。更何况,外国现在认识到了单独考核对比性差,公平性难以确保,考试成本也高。为了弥补这些不足,统一考试受到各国的重视。
(四)加强对自主招生的监督管理。在缺乏有效的社会参与和利益博弈机制的情况下,由掌控优质高教资源的名牌大学主导的自主招生决不会放弃权利寻租的机会,决不能完全寄望于强势群体公正行事。为了自主招生的健康发展,教育部应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杜绝一些人通过暗箱操作上名校的通道,保证高考这一制度的公正性。为使自主招生公开、透明,要在网络上公开考生和家长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以遏制自主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五)各高校在自主招生计划中规定农村学生录取名额达到一定比例。在国外的招生惯例中,我们发现,就是很多如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也都主动把资源投入到最穷、最弱势的阶层和地区,向身处社会底层的寒门学子伸出橄榄枝。我国高校在自主招生计划中,应规定农村学生录取名额达到一定比例,这样才能体现自主招生的城乡公平性。国家教育部设立专项经费,对于够条件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农村学生,一律给予路费资助。
(六)以成绩作为唯一的录取标准。遵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成绩作为唯一的录取标准(包括那些可以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特长显著和综合素质特别高的学生,他们由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确保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切实维护与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中国的各方面改革,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能使每个人都有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机遇。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更多地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因为他们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占大多数。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改革和公平正义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而公平正义尤其重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这既是实现社会公平、人民幸福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保证。
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
——【古罗马】西塞罗
本文系2011年9月26在辽宁沈阳召开的“民盟中央高等教育研讨会”发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