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流行假离婚
你有房产吗?有!那就先去离个婚吧。
不要以为我这是在开玩笑。3月1日,国务院关于楼市调控新政的“国五条”细则掷地有声,其中“个人售房需按转让所得20%征收个税”一项措施,立刻引发了全国各地二手房市场的火爆交易,房产过户彻夜排队,黄牛应声加价。据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人数也成倍增加。
人们或许认为,这种现象是既有的或即将有的房产交易为了赶在“细则”生效前办理完过户手续的一种赶场行为。其实不然,本周发生的大规模的房产交易、过户和离婚现象,是百姓针对“细则”而产生的远期避税的应对措施。虽然住建部等一再宣称,此“细则”是针对少数投资的炒房客,并非针对广大居民。但是,这种解释似乎没有起到什么效果。毕竟,在房产交易的时候,谁也不会声称自己是炒房客。何况,不是“炒房客”也要交税。
有人会说:我家就一套房子,我又不卖房子,也就不用交税,操着闲心干嘛!这话听着似乎是有些许道理。但是,正可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中国人喜欢从长远来看问题。虽然你现在只有一套房子,近期内或许不会卖房。但是,你不能保证你永远不去改善住房条件。比如,把现在的房子卖掉,买一套大点的房子。等到那时,你卖房子需要缴税的问题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卖了旧房子交了税后,不够钱买新房子了。
所以,很多人考虑要防患于未然。工薪阶层现在居住的房产,或者是福利分房,或者是10年前购置的房产,原始价格都不高,目前都已经升值不菲,比如,在北京,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价值可以达到300-400万,而其持有的成本不超过100万,增值幅度都在200万以上,如果在“细则”执行以后转让就要缴纳超过40万元的个税,而现在转让,则几乎没有什么税负。那么如何规避这几十万元的或有税负,对于工薪家庭来说,是必须思考的问题。
既然现在转让不用交多少税,那么,为什么不现在就“倒腾”一下呢?比如,原来100万购进的房子,现在已经市值500万了。那好,现在把房产按500万元的价格“交易”一次,并不需要多少成本,就可以规避在未来交易中或有的80万元税款。这是再简单不过的思路。但是,如果家里只有一套房,或者,现在并不想出售房子,这个“交易”就只能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比如,父母把房产“转让”给孩子、夫妻之间互相转让等。但是,夫妻之间“转让”房产并不产生“交易”行为,而为了提高房产的“交易价格”又必须要发生一次“交易”。所以,离婚就在所难免了。剩下的事就是目前最为“流行”的时髦了:1夫妻俩先办离婚手续,房产归某一方。2离婚后,得到房产的一方把房产按照市场价“卖”给另一方。3交易成功后,双方复婚,房产共有。
经过这一番“倒腾”后,房子还是原有的归属,夫妻还是原来的夫妻,唯有房产的“成本”价格从原来的100万,提高到了500万。两口子不需分家,不需搬迁,只要跑跑民政局,跑跑房地产登记处就把事情办了,其代价可能是几万块的“交易”成本,却可以从根本上规避未来的或有的80万元的税负。
这是一笔再容易计算不过的帐了,你还犹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