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来经济的增长动力,将有赖于“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这无论从今年两会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是从去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十八大报告,亦或从去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工作的布署中,我们均可明确感知。
毫无疑问,在未来5年、10年、乃至更长远的时期内,“城镇化”均将是我国经济政策的核心关健词,亦将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
“城镇化”为何如此重要?这与我国经济当下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密切相关。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在度过短暂的刺激式复苏之后,就持续面临外部需求减少、投资效益降低、以及收入分配悬殊等困境,而对此进行全面破解,“城镇化”显然是一个好的抓手:如此,通过加速推进“城镇化”,既可以有效释放和拉动内需,从而弥补因外需减少而造成的需求总量不足;又可以通过城镇化的“价值洼地”效应,从而使我国投资效益得到整体提高;更可以通过城镇化减少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分配不均,从而使我国民生(尤其是广大农村人口)得到大幅改善。
可是,我国城镇化当前仍面临着制度性阻碍,如果不解决土地双轨制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价差悬珠,不改变户籍二元制下的分配失衡,包括资本、人力等市场化要素将难以大批量参与城镇化建设,从而不仅使新一轮城镇化发展步履维艰,城镇化的诸多预期目标亦将难见成效。
其实,城镇化仅是我国走出当前经济困境的突破口,而并非是我国经济未来实现可持续增长的万能钥匙。从产业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城镇化固然可以拉动内需、并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的新增长点,但是,除基础建材产业、现代农业、以及相关服务业可以得到显见的拉动外,其他产业(尤其是高新产业)却与城镇化并无直接关联。从体制改革配套的角度看,城镇化不可能单兵突进就可以取得成功,其推进的速度、推进的效果,不仅需要我国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予以配套,更需要我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保障——缺乏金融体制改革(尤其是农村金融)的配合推进,在我国当下地方财政本已失衡的情况下,大规模城镇化所需的资金来源,要么难以落实,要么没有效率,要么有可能产生巨额的不良资产;没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尤其是城乡二元结构下的财产性收入悬殊)的真正落实,我国新一轮城镇化不仅无法改善民生,更可能进一步加剧我国不同社会群体的贫富失衡;没有行政体制改革的根本保障,我国大规模城镇化的既定国策,不仅可能会“高调入场,无奈退场”,更有可能在唯城镇化政绩观的推动下,迎来新一轮城镇化形象工程充斥的局面。
在我国新一轮城镇化已然启动之时,我们有必要先行对我国城市化历程进行反思。众所周知,过去20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依靠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升级互动,城市化的扩容,可以为工业化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和配置环境,而工业化的加速,则可以进一步满足城市化发展所需的消费需求、以及财政税收。但是,近10年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之间的良性互动,已经日趋弱化,城市化过于超速于工业化,不仅已经造成我国当下许多城市出现“鬼城”,更让地方财政形成难以割离的非税收入占半(卖地收入)的局面,而城市化过于超前下的高房价更让民意怨声载道。总结过去10年大规模城市化的缺失,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过于注重投资驱动,而忽视产业互动;过于依赖土地财政,而非合理的税收财政;过于强调GDP增长,而忽略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诚然,我们应承认,过去10年大规模城市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可是,我国经济当下所面临的多重困境,亦很大程度上因为过于依赖城市化。
我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切不可形成“城镇化”依赖!面对我国已然启动的新一轮大规模城镇化,我们有必要正视此前10年大规模城市化的缺失、并切实引以为戒。城镇化不可与当地产业经济、居民财产性收入、以及工资收入相脱节,诚如李克强副总理所言“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应在破解土地双轨制、户籍二元制的前提下,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配套保障,协同一致地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以“城镇化”引领全面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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