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董正伟1月30日向环保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环保部门和国土资源部2006年开始的一项调查的相关数据。近日,他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属于国家机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环保部不予公开”。
空气污染的数据可以即时公开,水污染的数据可以即时公开,食品、药品等安全信息可以即时公开,为什么土壤污染状况的信息作为“国家机密”不能公开呢?此事引发公众和媒体的质疑。
人们总是对不能公开的信息抱有好奇心,特别是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不公开的信息,尤其充满求知的渴望。于是乎,人们猜测是否土壤污染程度严重到不能告诉老百姓,怕引起某些麻烦。很多媒体发表评论,也多是从这个角度加以分析,劝告环保部要相信人民群众,老百姓知道真相天塌不下来。
我怀疑环保部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开土壤污染信息,倒不一定是担心老百姓对土壤污染状况产生什么不稳定的情绪,而是这项据说花费10个亿的调查,本身就存在问题,根本就拿不出经得住公众检验的科学调查数据。去年,国家审计署的一位官员告诉我,一项有关治理土壤污染的环保项目,花费了天文数字的巨资,结果审计评估根本没有多少效益。我不知道是否指的是环保部门的这个“国家机密”,还是另外有其它项目的问题。很多年前,我和我的同事探讨过一些部门的所谓“机密”、“保密”,其实保的并不是先进的秘密,而是那些落后的秘密。当然,有极为特殊的落后秘密也要适当保密,不让外面的人摸清我们到底发展到什么水平。但土壤污染状况也当作“国家机密”,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土壤有没有污染,如同空气、水有没有污染一样,你不公开并不代表不存在问题。公开真相,公众监督,大家一起想办法改进,可以促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今年一些地方出现雾霾天气,各地政府和气象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公众主动响应政府号召,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尽管还是出现一定程度的空气污染天气,终归是有所缓解。不把真相告诉公众,结果必定是污染愈加严重。特别是土壤污染,不像空气污染、水污染那样直观,公众单凭眼睛看、鼻子闻、舌头尝是不能感觉到的。我曾经就凭借直观感觉判断空气质量比奥运会期间退步了,并为此与原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争论了一番,事实证明我的直观感觉比他那些仪器还灵验。我至今还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花了那么多钱买了仪器会让杜少中判断失误呢?倘若他的判断不失误的话,或许可以提前一两年就搞PM2.5监测和治理空气污染。
土壤污染调查信息不能公开,或许不是常人理解的“国家机密”,而是另有难言之隐。这种部门内部的难言之隐,当然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国家机密”,但最好称之为另类“国家机密”或“部门机密”。
土壤污染调查或许另有“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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