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亟待实施、可调可控的人口政策 全文


一个急待实施、可调可控的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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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出台后,政府方面认为我国将继续实行低生育的人口政策。我认为从宏观角度看,这是完全正确的。无论什么样的所谓人口学家,人口理论家们,出于怎样的动机,提出多少取其锁好的数据和论点,都无法改变一个基本事实:长期以来我国最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是人口数量太多,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几乎一切方面带来的负面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当务之急,我国人口数量的增长不仅应继续遏制,而且最好能在尽短的时间里做到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进入负数,将中国的人口总量在今后30年左右的时间内控制到10亿以下(或者能达到6亿到8亿为宜),争取使人口总量减少大约三分之一左右。

按目前我国的人口数量,以及今后每年仍以5——6‰左右的速度增长,将在不长的时间内(20年左右),使我国人口总量突破15亿。

这样的人口负担,对我国的资源、环境、经济发展已经造成破坏并将进一步恶化;粮食、水、土地、能源的短缺更为严重;教育、医疗、贫困等问题难以解决;使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承担巨大压力;就业不仅是当前的难题,更是长远的灾难;中国在许多“世界第一”的成功,改变不了贫国的地位;社会劳动生产率低下,始终徘徊在世界的落后国家的群体当中。以上情况在研究领域已有大量数据,我不一一列举。

还有一点我想说,实行低生育政策还是放开低生育政策,虽然一两字之差,却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思想。两种思想绝不是简单地区别,而是针锋相对的。它们实施的后果有天壤之别,如果差之毫厘就要谬之千里,将要付出巨大的历史代价,有些后果甚至是难以补救的。一个人的思想是他所处的客观环境和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持有这两种思想的人也不例外。一种是少数的强势群体,他们人不多,但经济强、知识强(主要是靠金钱和权利收购的知识)、地位强、注重个人利益强,他们有条件多生多养子女,所谓传宗接代、光宗耀祖。他们能够利用他们的强势再加上一部分中等收入人群,利用人们的传统观念来编造他们的思想理论,制造强大的舆论影响,阻碍实施低生育政策。

而另一种人则是弱势群体,他们人数众多,但经济弱、知识弱、地位弱、维护个人利益都存在困难,他们生养一个子女都难上加难,他们忍辱负重,他们无声无息,他们盼望国家的好政策,盼望国家富强了就能过上好日子。继续实施低生育政策就是着眼于大多数弱势人民的利益,着眼于国家的富强,着眼于人类的进步和发展。

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到现在已经过去四十多年,政府所采取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是依靠宣传、处罚、强制和轻度奖励的办法,有一定效果,但效果不理想。其原因是,没有办法解决人们老有所养的问题,缺少人民的自觉性。这是我国之前所实行的所谓计划经济的必然结果。

1980年到201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平均12%0以上,人口死亡率平均7%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0-6%0左右。五次人口普查的2000年到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010年间,我国人口增加了7390万人,平均每年人口增加73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仍为5.5——5.8%0就是说,如果人口平均每年减少700万左右,人口出生率同人口死亡率大体相等,我国人口就进入0增长期,如果

有人说,在短时间内把人口控制在10亿以下是不可能的,只有战争、瘟疫和大量移民。这是无所作为的思想。

保险之外,主动购买这种不育自愿者的商业保险,他们在自身购我认为,应该引入市场机制,采用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相结合的办法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做法概述如下:

关注并鼓励和扩大我国自愿不生育人群(称为不育自愿者),设立由国家管控的新的由不育自愿者参与的不育自愿者商业保险,和由政府财政提供鼓励扶持针对不育自愿者的商业保险相配套的优惠鼓励补贴。吸收不育自愿者(自其育龄期开始)在国家要求的原有五项买不育自原者商业保险同时可以获得政府财政提供的鼓励补贴,享受到给不育自愿者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可使不育自愿者到其退休时享受到更多的保障。这些保障可以使不育自愿者在退休之时,不仅满足其吃、穿、住、行、医疗、健身、护理的需要,而且还能保证其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要求。这种由政府财政鼓励扶植政策配套的商业保险,投保期从不育自愿者的育龄期开始到其退休时享受退休养老待遇为止,而这种保险费对投保个人的支付时间是在30-40年之后开始(既一般是从退休开始)。

另外,在不育自愿者从育龄期开始直到去世的时间里,政府还应该进一步提供不育自愿者在学习、培训、就业、住房、医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优先政策。从而进一步提高不育自愿者做到终身不育的自觉性。

具体方法:

一、不育自愿者应该自愿参与由政府管控的商业保险。这种商业保险要确保自愿的原则参加投保,可按档次金额购买商业保险。如:每份100/月、300/月、500/月。投保期限从不育自愿者育龄期开始至退休为止。男子大约40年,女子大约35年左右。

二、各级政府财政要对不育自愿者,根据其自愿投保的份数、金额给予若干倍的大额鼓励性补贴。如国家、省、市、县、乡镇各提供其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额一倍的数量、即不育自愿者自育龄期开始至退休时为止自愿投入的一倍保金可同时享受到其投保金额4-6倍的政府财政的鼓励补贴。

三、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的调整,各级政府所提供的鼓励补贴金额(倍数),也可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前政府提供的鼓励补贴应继续维持原金额(倍数)不变,每次调整之间至少要稳定10年左右。

四、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发展战略的调整,可对非不育自愿者以外的生育人群完全放开生育控制。使自愿不育和自愿生育的人都能充分满足自己的意愿,这样就可做到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平衡,可控可调。

五、对于自愿一胎的人群,也可根据我国人口发展的情况参照不育自愿者采取的这种办法,进行控制调整。

六、还有一种情况要说明的,现在我国的有些地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实施了放松生育第二胎的政策。我觉得,这样对我国人口的增加会起推动作用,更需要尽早实施这个鼓励和扶持自愿不生育的政策,只有同时实施这两种政策,才能使人们各取所愿,国家可控可调,我国的人口政策更加趋于合理完善。

这项政策的可控可调在于,不育志愿者自交商业保险的数额是可变的,政府扶持补贴的金额和倍数是可变的,所以对个人是否做不育志愿者的自愿程度和积极性是可以掌握的。这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也自然可控可调了。

这项可控可调的人口政策一旦实施,它立竿见影的好处是明显的。

归纳如下:

1、实施这一政策,当年即可见效,如果当年人口出生率少于当年人口死亡率即可即可使人口自然增长率进入负增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告诉我们,2010年我国人口总数是13.39亿,30年内把人口总数降到10亿以下,要减少人口3.39亿以上,大约每年要减少人口1130万人。现在我国平均每年死亡800万人左右,如果我国实施这一政策努力将人口出生人数平均每年减少300万人左右,人口总量可达到10亿以下,并可保持平均每年3%0以上的人口出生率。

2、不育自愿者从育龄期开始投入国家管控的个人商业保险和同休时才能支付,积累的保险金额有长时间的增值空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很少增加甚至不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3、不育自愿者没有养育子女的负担,可全身心的把自己的精神用于学习、工作和社会事务当中,可以大大提高效率。

4、不育自愿者因为其没有自身养老的顾虑,同时免去了为其子女省吃俭用,长时间准备的,大量用于为子女甚至孙子女受教育、购房购车、婚娶、被就业、育儿、疏通人情等的存款,可将其劳动收入当年几乎全部无顾虑用于消费,可增加社会购买力,加快社会资金周转,极大的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如果全国每年有二百万人左右成为不育志愿者,十年就形成两千万左右的无顾虑消费者群体,就是一个巨大购买力市场。

5、不育自愿者因为其没有抚养子女的负担,其个人的劳动收入可以更多的用于自己父母的赡养方面、大大减少社会老龄化所产生的政府和社会的经济困难,降低政府因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财政负担。据统计,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已经十多年了,老龄化社会的困境和焦虑在我国民间及各级政府日渐加剧。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共同面对的课题,如果我国能尽快实施这项政策,我国将在全世界率先走出老龄化社会的困境。

            在这里还要多说一点,现在有很多人讲,我国已有一些地区的     

人口增长率进入了负增长阶段,全国进入人口负增长也为时不远,我们可以等待我国人口的逐渐减少。非常值得强调注意的是,我们没有

时间等待了,我们已经浪费掉了很长时间。因为我们已经失去了大量的不育志愿者、失去了无顾虑消费者人群、失去了使用个人收入赡养自己老人,而减轻政府和社会负担的机会,我们再继续耗时等待若干年后到来的人口负增长,将使我们永远不可挽回地失去这样一个重要而难得的机会。这是避免和减轻我国日见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社会恶果的机会,避免我国不久的将来可能出现,象当今欧盟各国政府的财政危机难以调和的痛苦局面的机会。还要引起注意的是,一个国家,忽视客观实际情况,单纯追求各种过度优厚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必然形成严重的、难以解脱的政府财政危机。完全可以讲,只有这一政策是解决我国所有的人所担心的人老龄化问题的最有效和最好的唯一措施。也是这一政策亟待实施的理由。

6、由于扭转和改变了生育观念,可适当解决人口男女比例失调的不正常现象。

7、可大量减少贫困人口的数量、减少贫困儿童、贫困学生、贫困家庭的数量,尤其可解决农村贫困的问题。

8、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减少残疾儿童的数量。

9、明显减少社会遗弃儿童的数量。

10、提高社会人均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者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早日民富国强,早日成为社会人均劳动生产率靠前的国家。

11、由于采用完全自愿的原则,辅助政府的政策引导,可以完全

避免国际上对于我国以往人口生育政策方面不讲人权的非议。

12、必然产生减少资源消耗,改善环境、节省社会公共建议过度巨大投入的明显效果。

13、在不长的时间里可以使我国就业危机会得到缓解,更有利于长远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我国在对劳动力供给和失业的认识上存在严重偏差,认为劳动力供给不足是大问题,甚至认为是因为计划生育所造成的,因此提出要放开低生育政策。我要指出的是,这种严重偏差的谬论是出自一少部分强势人群自我利益,利用人们落后的传统观念和追逐私利的所谓专业人员编制出来的谎话。我国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劳动力供给的基本事实是供过于求,这是人口众多,而经济发展不足的现实所决定的;是我国逐渐不断的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市化,大量转移农业劳动力的现实趋势所决定的;是我国随着世界科技发展的脚步而不断带来的技术进步,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现实前景所决定的。这种现实在我国建设成了小康社会以后将依然存在。所谓劳动力供给不足实际上劳动力的结构存在问题。不愿意从事体力、技术性工作是现在知识青年的普遍现象;学非所用,职业教育缺失是重大问题;劳动报酬不合理、社会保障不足也是一个重大问题。

14,、加强社会稳定,减少社会危机。

等等,等等。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告诉我们,2010年我国人口中,0——14岁为2.22459亿人,占总人口的16.6%15——59岁为9.39616亿人,占总人数的70.14%60岁以上为1.77649亿人,占总人数的13.26%。每个劳动力承担0.26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财政压力就已经很大。即使我国随着城市化不断发展,人口的传统生育观念逐渐改变,社会人口出生率进一步放缓,仅现有人口老龄化,以及现在30岁以上的人,逐渐步入老年。30年后,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6.5亿左右。如果那时我国人口经过增长到15亿左右,即使我国始终坚持以往的低生育政策,使人口总量回落到现有的13亿人口左右,老龄人口将占人口总数的50%以上,再减去18岁以下非成年人口和在读本、硕学生2亿左右,劳动力人口也只能在4.5亿左右,每个劳动力将承担近1.44个左右低社会保险的老年人,更是国家财力所难以负担的。

如果实施了上述可调控的人口政策,每年出生人口保持在300——400万水平,30年内,新生人口在1亿左右。而每年控制少生的400万人左右,30年就有少出生1.2亿人左右,所涉及到的不育自愿者可达到2.4亿左右人。这些人口,受惠于这一可调控政策,不给国家增加丝毫负担。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计算,30年后,现在30岁到60岁的人,都成了60——90岁的老年人,约是6.5亿左右。有2.4亿左右不是不育志愿者,这一部分生活富裕的人,仍不需要国家的负担。非不育志愿者的低社保老龄人口约在4.1亿左右。那时在10亿人口中,减去1亿左右18岁以下和在读本、硕学生,再减去6.5亿60岁以上老龄人口,还有2.5亿左右社会劳动了。每个劳动力仅承担1.64左右个非不育志愿者的低社保老年人。如果2.4亿不育志愿者能使用他们的劳动收入的25%用于赡养自己的父母,这部分老人将度过幸福的晚年,不增加政府和社会的负担。那么,由政府和社会负担的非不育志愿者的低社保老人,就只有1.7亿人左右,每个劳动人口只承担0.68个低社会保险的老年人。

参加可调控政策的不育志愿者,每年不仅不要政府财政额外支出,而且会从现在开始的30年中间,在原有国家已实施的养老政策的基础上,由于不育志愿者因减少大量用于生养子女的巨额支出和为自身养老的巨额积蓄。而在自身充分生活消费之外,尚可有相当数额的钱,用于赡养他(她)们的老人。这样,就可以在实施可调控的人口政策之日起,立即在不增加反而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负担的情况下,大大提高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

当今世界上,人口过度发展已是历史现实,尤其人口膨胀过快的国家和地区,如何控制人口的增长是巨大的难题。他们都不具备实施这一可调可控的人口政策的条件,只有我国,由于有相对健全的政府职能的宏观调控制度、有逐渐完善的初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条件、有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有统一健全的社会管理功能、最重要的是初步形成了有意愿为人民服务高瞻远瞩的领导核心,才能具有必备的条件很好实施这一可调可控的人口政策

我的这个建议是我国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以改革开放的视角,结合我国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在人口问题这个领域中的一个新的实践。这个建议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特点,充分尊重人的自愿和自觉性。

(本文只是一个建议、一个思路、不是论文,不在文中一一罗列数据和论理。如果可以基本肯定建议的方向,认为这个思路是初步可行的,我们再进一步对这个建议的详细实施方案进行设计和测算,并完成可行性研究,供有关方面使用参考。我希望如果可行,既能尽早在适当地区进行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