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的牌照很快了,与相关的朋友聊天,总绕不开几个话题:一是怎么切入市场;二是做什么;大家还有一个共同的情绪就是都有无限憧憬,似乎真金白银遍地,形势一片大好。有的媒体也是动辄几百亿市场的数字一报,头脑温度想不上窜都不行。
其实我觉得MVNO真的不是一个好话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有很多因素可以左右这个事情最终呈现的结果。尤其需要注意的几个点,我以为是:一,试点是试什么,要搞清最高BOSS的意图;二,试点时间只有两年,在此期限内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的关系如何把握;三,MVNO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第一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里面,首先说明了试点的根据是民资进入电信业,试点目标里面是鼓励竞合的,这个信号是说,光竞不行,光合也不妥,要和谐,也要该争的争。那背后对于MVNO的指导意义在于,用传统SP的态度去处理跟MNO的关系也许并不妥当。试点目标还说了要“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前提是能提升竞争层次、服务水平,这是说价格战不是高层初衷,后话是如果将来出现恶劣的价格战,谁都要打屁股的,很可能各打五十大板,作俑者倒霉的几率更大,断案的标准都是现成的。至此,那些以为靠超低价横扫市场的MVNO应当警惕了,搞不好市场成功了,试点没成功,后果很严重,到时正式商用牌照没你或者要大费口舌,情何以堪。所以拿国外Simyo廉价运营商的案例说事,不是好彩头,不符合国情。
第二点,试点期限,用国企语言来说,就是时间短,任务重。无论有多么符合社会发展潮流,MVNO的出现,对MNO来说总算不上什么好事,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何香港要特别规定MNO必须出租30%的网络资源给MVNO了。对于民营虚拟运营商来说,很难感性地想象运营商的资源强大到什么程度,那么好吧,不要想象了,合作就对了,竞争可以有,但要避免直接的刺激,至少在两年之内竞争很难成为主题词,毕竟扯两年的皮,耗不起的是MVNO。在这个方面,MVNO旗帜鲜明地跟运营商摆明车马,搞对抗性市场竞争是不明智的。
结合以上两点,如果哪位MVNO大范围地、看中运营商当家产品地,搞低价策略地做法,都有可能遇到来自运营商合作力度上的对抗。对试点效率的影响很大。
第三点,有了前面两点的基础,MVNO做什么有点明朗了,全业务的COPY是不可能的,时间也不容许,尤其是试点方案硬性要求的客服体系搭建、磨合都需要不少时间,更别提“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了,光这些玩意最快没个大半年难以商用。有看官说,谁谁渠道是现成的,客服是现成的,系统是现成的,这个还是得现实点,隔行如隔山,退一步就说原有的资源一点不改完全可以用,没干过啊,学习都得好半年,各个子系统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坚持大规模的COPY运营商架构和业务的都是扯淡。细分的市场,细分的产品才是王道,简单的产品更容易做好,蚊子小也是肉,好大喜功的MVNO会比较惨的。谁也别指望这两年挣到很多钱,能做到一定量级的用户规模就是胜利。再一个,COPY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运营商自己忙着转型,白纸一张的MVNO先COPY,再转型?这属于没事找抽型的。
另一个看法是,各家MVNO的血统不一样,就算都是通信圈打过滚的,传统渠道商和互联网企业天差地别,具体的定位,市场运作方式方法万不可人云亦云,适合他的不一定适合你,核心就一个,自身的企业实际,自身的优势资源,不可忽视。
综上,我的建议是MVNO应该做区域的市场,简单的产品来切入市场,只要考虑了品牌和业务板块的扩展性就不用担心,把位定好,跟运营商合作重于竞争,在产品的选择和包装上,还是要考虑细分,不得不细分,不细分差异化就出不来,正面战争至少不应该在试点期限内出现。至于数百亿市场等人去捡之类的傻话,是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