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为何成公众关注焦点
综合媒体分析、述评,2013年两会前夕,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与人民网第十二次联合推出的两会“十大热点问题调查”结果显示,“社会保障”以18%、142501张选票高居选项热度排行榜第一位。从2010年“养老保险”首次成为关注热词排行第一,到今年,有关社会保障的话题已经连续四年独占鳌头,成为社会公众对两会议题中最为关注的内容。社会保障为何成公众关注焦点?笔者梳理相关知识信息,分享给网友。
一、社会保障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涵义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实现的。我们将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某种确定规则经常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要,相应安排多层次的保障项目。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目前我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社会保障的定义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出自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美国1999年出版的《社会工作词典》将社会保障定义为:“一个社会对那些遇到了已经由法律做出定义的困难的公民,如年老、生病、年幼或失业的人提供的收入补助。”《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是对病残、失业、作物失收、丧偶、妊娠、抚养子女或退休的人提供现金待遇。”国际劳工局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是:“社会保障即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对其成员提供的保护,以防止他们由于疾病、妊娠、工伤、失业、残疾、老年及死亡而导致的收入中断或大大降低而遭受经济和社会困窘,对社会成员提供的医疗照顾以及对有儿童的家庭提供的补贴(1984)。”——孟醒:《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第6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一版。
在中国,一些学者根据自己的理解也给社会保障下了不同的定义。陈良瑾教授在《社会保障教程》中将社会保障定义为“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陈良谨:《社会保障教程》,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
葛寿昌教授在《社会保障经济学》中认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葛寿昌:《社会保障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郑秉文在《社会保障分析导论》中认为“社会保障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基础相适应,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郑秉文、和春雷:《社会保障分析导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3页
郑功成教授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应该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医疗保健、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保障等社会措施的总称”。——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9月版,第11页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二、社会保障的产生及趋势
历史变迁
早在古代社会,就已出现各种形式的社会救济、救助活动。如一些宗教组织以慈善名义展开各种救助活动。社会保障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欧洲中世纪世俗和宗教的慈善事业,但是由国家组织、通过立法实行的以保险为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以德国俾斯麦政府实行的社会保险立法为开端。15、16世纪之交,英国由于圈地运动的原因,大量农民被逐出土地,丧失生计,流入城市,危及城市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以缓解贫困者的生存危机。
19世纪末,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失业人数增加,贫富差距扩大,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出现了许多与社会福利相关的社会服务运动。为使每个社会成员能够依法得到基本的生活资料,欧洲首先诞生社会保障制度。德国议会在1883-1889年间先后通过了《健康保险计划》、《工伤事故保险计划》、《退休金保险计划》三项保险立法,开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在此后的二十余年间,英国、法国、挪威、丹麦、荷兰和瑞典等国也先后建立起了社会保障制度。
1935年,美国罗斯福政府颁布《社会保障法》,实行老年保险和失业保险。政府加强了对社保制度的干预,社会保障逐渐走向法制化和社会化的发展途径,大批从事社保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应运而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保障制度才日臻完善。1945年,英国在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的基础上,率先建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同年法国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奠定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美国战后也多次修改和扩充了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逐步扩大了保障范围。瑞典20世纪40-50年代实行了劳动市场政策和国民义务伤残保险。日本1947年颁布了《失业保险法》,随后又制定了《国民年金法》和《厚生年金法》等。至20世纪50年代末,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基本完成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实行了一套完整的以高福利为主要内涵的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为实施社会保障筹措资金的社会保障税已成为这些国家仅次于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类;而社会保障支出则成为最大的财政支出项目。至于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则大多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
趋势
西方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在缓解劳资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但也由于失业、通货膨胀、人口老化等因素的长期困扰而面临危机:一是过度保障使社会保障支出日益膨胀,财政不堪重负;二是福利的平均化和救济过度造成受益不公,致使人们的工作欲望减弱、而对政府和社会的依赖心理加重,使效率受损;三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膨胀,管理费用增加,造成社会保障资金流失。
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西方各国普遍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调整和改革,使之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第一,提高社会保障费率,广辟资金来源渠道,增加社会保障收入;第二,降低过高的社会保障标准,减少社会保障支出;第三,减少国家干预,强化市场机制对社会保障的调节作用,使社会保障制度从"国有化"向"私有化"转变,让私有企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第四,鼓励发展商业性保险;第五,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现收现付制改为现收现付和个人资本积累相结合的混合制,以增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原先的主要职能是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提供服务。这样发展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重城市、轻农村,重职工(尤其是国有企业职工)、轻社会一般成员的特征明显。
产生标志
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英国女王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老年和残障》,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最完整的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保制度产生。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由此产生,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已推行到全世界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平性、普遍性、法制性和互济性。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2)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社会救济制度。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会优抚制度。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5)社会互助制度。指民间组织对部分劳动者的帮助,主要是解决政府政策规定之外、没有很好解决但仍需获得外界帮助的实际困难。社会互助是社会救助的补充,是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6)个人储蓄积累保障。是个人或家庭将部分资金存入银行的一种保障形式,是社会保障的一种有效而必要的补充。
具体内容: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和非营利的特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往往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社会互助主要形式包括: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保障功能
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
社会保障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劳动力再生产遇到障碍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以基本生活、生命的必要保障,以维系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通过社会保障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适当缩小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使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
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总需求的自动调节作用。在经济萧条时期,一方面由于失业增加、收入减少,用于社会保障的货币积累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因失业或收入减少而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增加,社会用于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这使社会保障的同期支出大于收入,从而刺激了消费需求和社会总需求。在经济繁荣时期,其作用则正好相反。
此外,社会保障可以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使劳动力流动渠道通畅,有利于调节和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
必备要素
第一,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法制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与依据。
第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第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因有政府、雇主与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分担责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于所费。
第四,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保障的实施人物,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
保障层次
从层次上层次,社会保障可以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经济保障
即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的生活,它通过现金给付或援助的方式来实现,解决的是国民遭遇生活困难时的经济来源问题。
服务保障
即适应家庭结构变迁与自我保障功能弱化的变化,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国民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如安老服务、康复服务、儿童服务等。
精神保障
除了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需求外,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还离不开相应的情感保障,即精神慰藉也是人的正常、健康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
因此,现代社会保障还日益承担着为需要者提供精神保障的责任。当然,精神保障属于文化、伦理、心理慰藉方面的保障,它突出地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性化要求,从而属于更高层次的保障。尽管在实践中,难以将精神保障作为特定的制度安排来加以建设,但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践表明,制度化安排中确实需要尊重并满足有需要者的精神保障需求。
四、社会保障的战略意义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能从更宏观的意义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战略性有五:
现代市场经济不仅强调竞争原则,而且强调保障机制。中国改革近30年在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上也产生了一个弱势阶层,其人数估计已达1.4亿-1.8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这就需要在效率与公平的天平上,更加重视公平,给予弱势阶层一定的保障。解决得好,社会则和谐发展;解决得不好,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社会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不仅强调动力机制,而且强调平衡机制。应该说,改革30年,动力机制得到了一定发挥,但与之协调的平衡机制没有及时建立起来。表现在: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行政垄断集团无法抑制;国家财富增加了,但国民并不幸福;教育的不公平加剧;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凸现等等,不一而足。
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需要资本推动,而且需要温情政府。我们知道,资本是高效的分配资源,但是资本本身是没有人情味的。那么,如何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高效、又有人情味呢?这就需要温情的政府在稳定宏观经济的同时,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需要,把大量的资金用于公共事业上,给全体公民安全感,这样,社会大众再无后顾之忧,携手朝着和谐社会远大的目标进发。
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需要经济效率,而且需要社会公平。经济学告诉我们,市场追随的是货币选票,富人们养的宠物所喝的牛奶,正是穷人孩子维持健康的必需品。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有人认为是市场不灵的结果。其实,根本不是。因为,市场机制正在做它应该做的事,即把物品分配给有货币选票的人。怎么办呢?只能通过公平进行再分配,解决收入的缺陷。解决之道:一方面,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给低收入者提供补贴;另一方面,编制“安全网”,保护不幸者免受困苦。
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需要单一发展,而且需要协调发展。协调发展的要点有六:以健全社会保障为核心,促进社会公平,使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协调一致;以解决“三农”问题为核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使城乡协调一致;以开发西部、振兴东北、中部崛起为核心,促进相对落后的区域和发达区域的协调发展;以解决环境问题、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为核心,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以放宽限制、讲究公平竞争为核心,促进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协调发展;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核心,促进经济体制
在中国,中共十六大明确地把“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不同地区和部门、不同群体和个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多少有所不同,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也出现差异,社会保障问题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大局的关键问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做好完善社会保障的工作,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
五、社会保障的四大作用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四大作用
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所有社会成员效用的最大化。著名经济学家A.C.庇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指出:“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扩大一国的经济福利,因为穷人得到效用的增加要大于富人效用的损失,使社会总效用增加。”它通过设计一种制度,使人们不因没有特权而受到伤害,不因分工所形成的社会地位而变得卑贱。其作用有四:
保障权利公平。公民享受教育、健康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在西方被统称为“福利权利”或“社会权利”,被视为对基本公民权的拓展,或社会公民权的一部分。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有关“福利条款”对这一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第22条——“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社会保障把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享受了全民的社会保障,意味着基本生活得到了保证,从而在一个公平的起点上参与社会竞争。
保障机会公平。机会公平是指,任何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应被覆盖在社会保障范围内,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在中国,一些富人把穷人当作智力低下、不负责任甚至天生懒惰的人。这是不对的,中国穷人绝大多数勤劳、本分、责任性强,他们之所以受穷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机会缺乏所致。社会保障制度可使他们中的悲观者前行,他们中的无力者有力,增强他们的机会,从而为他们创造一个尽可能公平竞争的起点。
维护规则公平。规则公平指一视同仁,既不能对弱势群体歧视,又不能对特权阶层倾斜。通过社会保障机制,重点保护社会的极端贫困人口(即在绝对生存需求线下的群体)。因为和高收入群体相比,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从风险管理获得的保护也是最不完善的。这就意味着,不实施社会保障,他们可能落入所谓“贫困陷阱”之中,形成恶性循环。
调节分配公平。我们说,分配公平提高效率,分配不公损害效率。当前,一些国有单位之所以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与分配不公有关。那么,社会保障通过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进行调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差别,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五)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都产生影响 ; (六)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急待出台社会保障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管理体制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中央政府的职责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困难地区提供资金帮助;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根据中央的统一政策制定本地法规、政策和标准,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社会保障待遇。
中央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主要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民政部负责管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目;卫生部负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财政监督,为社会保障计划提供补助资金等。各省、市、县政府设有同样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职能。
中央、省、市、县分别设立隶属于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0万人。主要职责是,办理参保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记录缴费,管理个人账户,确认并支付待遇,管理社会保险资金,提供查询等。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社会保险协定,由中央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执行。
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往往由于不同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国际上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类型较多。经过总结归纳,我们把国际上比较典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大致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集中统一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在整个国家或地区只建立一个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有关的各项目的事务,并通过统一征集税收(目的税),以保证社会保障的各项支出。例如英国的社会保障部,就集中统一管理几乎所有社会保障事务,除下属六个委员会和两个管理中心办公室外,在全国各地还普设分支机构,而每个分支机构下又有多个福利办公室。因此,整个管理系统十分庞大。
2、统分结合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立法、政策、资金和监督四种职能实行统一管理,而具体的社会保障各项目管理则分别由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例如,法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实行了统一立法、统一资金征集管理、统一实行监督,但社会保障各项目的具体管理事务则主要由社会保险局和社会事务局等机构分工管理。前者负责医疗、年金等社会保障工作,而后者主要负责残疾人、老人、儿童等的社会福利工作。此外,还有些特殊性质的项目,如失业保险的管理则由国家劳动部承担。
3、分头自治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在统一立法和统一监督下,对各种社会保障项目实行分头自治管理,相互独立,互不融通。例如德国就属于这种类型,医疗保险、年金、战争被害者的援助等工作由劳动社会部自治管理;医疗、保健、食品卫生、医药和社会福利则由青少年、家庭、妇女保健部实行自治管理。
4、市场运作型。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政府部门只作一般监督和政策规划,而社会保障的具体事务,都转与民间部门根据立法参与运作和承办。例如,智利的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只管制定政策和发展规划,具体业务和基金运营则都由包括私营保险公司在内的民间机构承担,政府对基金运营过程实行动态监督。[4]
公平效率
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
两者关系并非直接相关,而是间接通过经济发展相联系,其关键在于:
机会成本>收益,两者互相矛盾,
机会成本<收益,两者互相补充。
公平以效率为基本前提,如果社会保障制度阻碍了经济发展,尽管是公平的,也毫无意义。
没有效率的公平是无本之木。
同时,效率又以公平作为保证,若财富分配不公平,经济制度将面临严重的动力问题,社会动荡,效率也成为空谈。
人才需求
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逐步建立起来。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仇雨临副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从事专业化的劳动保障人才缺口很大,而且,目前在岗的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以前从事劳动、人事等方面工作转行的,虽然不少人也经过培训,但仍缺乏专业化的素质。
社会保障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适应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社会保障学的专业知识?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掌握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能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邓小平理论;熟悉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和现状及其发展动态。具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中外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社会保障的四类保障
消除贫穷既是个人的事,也是政府的责任。当前有四类人群需重点保障。
第一类人群:
失地农民。据估计,目前中国失地农民数量达5000万人,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数量在增加。有关研究表明,如果按现行征地制度和城市化发展速度,到2030年,中国失地农民将超过7800万人。按理说,农民失地后应该得到合理补偿,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大多数失地农民经济补偿不合理、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乏,沦落到“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艰难境地,成为城市中最困难的群体。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目前征地纠纷、违规占地问题占信访受理总量的73%。
第二类人群:
城市中的下岗职工。目前有3000万国有企业员工下岗。这类群体生活充满艰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中年人。目前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严重的年龄歧视,让他们无处就业。一些国有企业在MBO中,实行员工工龄买断制,几万安抚费就把员工打发,把员工无情地推向市场,下岗职工只能在贫穷中跋涉。
第三类人群:
外地流动人群。在没有流动之前,这些人在所居住的城市可能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但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一旦他们流动出来,原来享有的社会保障可能终止,这样,不足以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
第四类人群:
在读和失业的大学生。在读的大学生没有被涵盖在社会保障之内,在求学的三四年时间里,他们被社会保障所遗忘。目前,公办大学的医疗保障制度采取的是1998年的标准,每人40-60元不等,这点费用对于大病支出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不少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他们的户口就放在就业指导中心,属于既没有工作单位、又没有居住城市归属的“边缘人”,与社会保障无缘。
七、社会保障的五大差距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7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指出,2006年“社会保障”首次取代“下岗就业”问题,成为城市居民关注的首要社会问题。10年前,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能不说,目前中国离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五大差距:
未惠及全民
在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面最大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参加该制度的在职职工加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还不到2亿人,相对于近2.8亿城镇从业人员、4.2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以及7.6亿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总数来说,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分别只有70%、45%和25%左右。另一方面,占中国劳动力绝大多数的农民工、乡镇企业工人和农民却几乎与社会保障制度无缘。国家社保基金的供给严重向城市倾斜,占35%的城市人口得到近80%的社保基金。在养老保障方面,根据中国老龄研究中心对全国城乡老年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城市老年人的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而农村老年人的覆盖率不到4%。如果考虑到部分农村享受养老保险的居民实际上是将原来在城镇就业时获得的养老保险带回农村的情况,养老保险在真正农民中的覆盖比率可能更低。社会保障待遇差别也大。不同行业、企业职工之间的收入与离退休待遇差别拉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待遇约是企业职工的1倍多。
横比总量低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是指社保支出中政府所承担的部分。根据这一口径,2004年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为3440.26亿元,仅占GDP的2.15%。从国际上看,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财政体系中,社会保障及福利方面的公共消费或者说收入支持方面的支出是政府最主要的支出项目,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一般高达30%-50%,占GDP的比重也大都在10%-30%之间。如果以国家加社会的社会保障支出计算,2002年中国则为7318.2亿元,占到GDP的7.15%。不过,即便如此,与国际比较,中国社会保障支出的水平仍然是很低的。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的国家,社保支出占GDP的比重基本超过10%。
医保两极化
急剧上涨的医疗费用和不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中国百姓近年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尽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型合作医疗在农村地区迅速扩展,但是,仍有很多的人没有被医疗保障制度所覆盖;同时,目前的医疗保障补偿水平无法抵消迅速增长的医疗费用。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城市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比例为30.2%、公费医疗4.0%、劳保医疗4.6%、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占5.6%,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占44.8%;在农村,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比例为9.5%、各种社会医疗保险占3.1%、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占8.3%、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占79.1%。在社会救济方面,2004年用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支出为172.7亿元,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和农村定期救济支出之和为30.7亿元,仅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的17.8%。目前医疗保障体系的主要弊端在于:医疗保障体系两极分化。一方面,目前中国超过一半的人口还没有医疗保障,就是已经有了医疗保障的人,其保障水平也比较低;另一方面,对特殊群体存在保障过度的现象。中科院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据监察部、人事部的资料,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
不随人走动
目前,受保障主体只有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才能享受完整的失业、医疗、退休这三大保障。尽管一些民营企业也给职工上保险,但非常不规范。这样,一旦离开体制内而到体制外发展,这三大保障就没有了,保障基金不能随着人走而流动。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国有单位的下岗职工宁可领取救济金,也不愿到民企就业的深刻原因。
基金管理混乱
2006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民众对社会保障寄予厚望。但是,随着“上海社保基金案”等一批涉及各地社保基金大案的曝光,以及专项审计结果的披露,社会各界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安全又提出了强烈质疑。之所以屡屡出现这么多的违规违纪问题,其根源并不是监管不严之类的表面现象,而在于没有形成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早在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要分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规定,但多年来一直没有落实上述要求,而是简单地采取了在政府行政架构内单设一个事业部门来管理基金的做法,这样,必然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与投资管理不分。社会保障基金本来应该社会化,但现在归口政府管理,按国有经济的办法管理,这样的结果是无人负责,保障基金流失到哪里都不知道。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而大搞政绩工程,挪用社保基金,甚至将社会保障基金用于领导出国旅游,挥霍浪费,造成民怨。
八、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
基本要求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既要遵循社会保障制度的一般要求,更要认真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等多方面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特殊要求。我们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要以下列的基本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功能性要求。社会保障制度以通过社会实现对社会成员的生活保障为基本要义。在理想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应该能够帮助社会成员抗御各种靠个人、家庭和雇员单位等难以抗拒的风险。其最低的要求是,能帮助社会成员不致因生活所迫产生社会动乱,保持社会稳定;最高的要求是,能最大限度地拉平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差距,使社会成员享有基本平等的福利待遇,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理想。(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2、公平性要求。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性和其所保障的风险的普遍性,使制度对社会不同成员的公平性成为重要的原则。公平性要求一是平等,既要承认和尊重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人格和普遍保障权利,也要承认和尊重同等条件下社会成员应该获得相同保障;二是公道,社会成员获得社会保障应首先以最大限度的自助和自给为前提,并以尽量不牺牲另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为代价。
3、可持续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保持较高的稳定性。从正常的运营要求看,对于个人,制度涉及人一生的生命周期;对于社会,制度涉及人们代际的交换和赡扶关系,都要求制度本身必须是长期稳定的。这无论对到期受益人的福利,还是对未来受益人的预期和行为,都十分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可以保持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这一制度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并保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保障水平。
4、经济性要求。在实现上述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运行成本。因为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成本,包括保障机构和保障立法等费用,不创造任何国民收入,是社会产品的纯消耗,越少越好。这要求制度要尽可能简洁、机构要尽可能精简、人员要尽可能少用、资金要尽可能少费。
5、平稳性要求。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影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会不断改进或改革。在改进或改革的过程中,要求新老办法和新旧制度之间的平滑衔接和稳健过渡。
制度框架
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定位是补充家庭和个人自我保障,以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为目标,以政府为中介的社会共济互助制度。主要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制度框架设计是:
1、社会保障的主要项目和覆盖面。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内,主要搞好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事业进行一定探索。在城镇,重点是搞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同时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覆盖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范围除了覆盖城镇的企业单位外,还要覆盖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范围要覆盖城镇全部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所有职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全体城镇居民。
2、社会保障的水平和标准。在统筹范围内,保障对象的支付水平应大体保持一致。社会基本保险的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都不能过高。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以能够使职工在退休以后维持中等生活水平为限。失业保险的标准,既能够保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又不能过高而形成养懒汉机制。医疗保险的标准,以能够满足职工一般的基本医疗需求为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保证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利。高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应通过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来解决。在适当考虑差别的基础上制定全国大致统一的社会基本保障支付标准、项目和范围,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3、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和保值增值机制。开辟多种渠道,建立和明确个人、企业和政府的多方供款责任。社会保值基金的收缴、支付及营运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透明、安全。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完善社会保障基金有效营运保值增值办法。建立中央政府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社会保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责任。中央制定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制度,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真正社会化的保障体系。企事业单位只履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不再承担发放基本社会保险金和社会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脱钩。加强社区组织和社会保障中介组织的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由社区组织统一管理,社会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依托社区组织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和其他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网络。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以及查询服务,都要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建立功能齐全、覆盖面广、规范透明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
5、主要保障制度建设方向。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公务员实行单独的养老保障办法)。真正实行省级统筹,全额收缴和社会化发放。退休待遇与缴费情况挂钩。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改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办法,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使下岗职工由先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向直接享受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期满后未实现再就业的,进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不能享受养老、失业保险的集体企业职工,也可以进入最低生活保障线。把最低生活保障线覆盖到城市全体居民,作为“最后一道保障线”保证城市贫困人口得以起码的温饱,起到兜底作用。
若干问题
1、既要坚持已经达成共识的方向和目标,又要大胆探索新的路子和办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经经过了几十年的探索。改革开放以来,在许多方面已经提出了比较明确的制度建设方向和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都对我国未来社会保障提出了相当明确的制度建设方向和主要的制度框架。但是这些都还在探索过程之中,特别是在很多具体问题上,如很关键的资金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答案,必须在实践中逐步解决。从更深的意义上看,目前我国只是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将处于一个不断的再探索的过程之中。
2、既要把当前的问题解决好,又要着眼长远,为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奠定基础。首先要明确,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必须集中全力,不得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不能撂下当前工作等待观望。同时,也决不能因为近期压力比较大,就忽视了制度的完善与规范;决不能为了解决跟前的问题,为将来埋下制度性的隐患。这在当前由于体制上的种种问题而存在较普遍的短期行为的情况下,尤其值得注意。
3、既要搞好全国的统一规范,又要充分照顾到各个局部的利益和具体情况。要明确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责任。中央政府不能包揽过多,不能干预太多,不能平调过多。不能造成这样一种认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央的事,地方只是被动地等着中央决策。各级地方政府对下级政府,也不能包揽、干预、平调过多。各级政府都要充分发挥企业等单位和社会成员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有统一的规范和方向,以利于公平和流动,同时,也要给下级政府、企业等单位和个人以最大限度的选择权利。
4、在制度设计上不能过于理想化,又不能过分迁就旧体制。通往理想模式的终点,要有切实可行的过渡办法和方案。要深入研究人作为经济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行为模式,充分考虑各种道德风险。不能过分迁就,一方面是指不能对原有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问题因为难于处理就一味采取绕道而行的办法,另一方面是指在处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其他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关系上,要注意改革之间的整体性和联动性,但不能把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放在从属的位置,特别是不能认为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动机是为国有企业甩包袱。目前国有企业的困难,固然有企业办社会的原因,但更重要的问题并不在此。如果改革为国有企业卸下一些包袱,其他机制没有改好,必然还会出现新的包袱,旧有的问题还会复归。
主要任务
1、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一是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无论如何当年不能再发生新的拖欠。为此,要依法扩大养老保险金征缴的覆盖面,提高收缴率,实行全额收缴、全额拨付,并尽快实现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二是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并代他们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要坚持“三三制”筹资原则,企业确有困难的,财政要兜底。不管财政多么困难,都要想方设法挤出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年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镇都已基本建立了这项制度。作为这项制度的重要补充,各地还普遍实行了临时救济、优惠政策和社会帮扶等项政策,这些对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覆盖城市全体居民,保证城市贫困人口得以温饱的“最后一道保障线”,要切实起到兜底作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这一环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务必加强。
2、搞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试点工作。2000年12月,国务院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试点方案》,并决定在辽宁全省和其他各省自己确定的地区按此进行试点。主要创新之处是两个方面:一是在上述试点地区,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在试点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要选好试点,做好改革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基层社区的社会保障工作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3、继续加紧探讨试点方案尚未解决好的重大问题。一是资金问题。充足、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启动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建立和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当务之急。应该说,这个问题还在艰难的探索之中。主要的资金缺口有两个方面:历史欠账 ( 如个人养老金账户上的高达 1900亿元的巨额空账)和当期支付的缺口。如按改革的试点方案,个人账户做实后,由于不能再向个人账户透支,使原来在透支情况下就有资金短缺问题的地方支付当期养老金的资金缺口更大。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问题。
基本思路
基本思路是:打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界限,合理划分国家公务人员的范围,对国家公务人员和非国家公务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障。国家公务人员的社会保障要与公务人员的薪俸等待遇一起,真正起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从事国家管理和公务工作,保持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公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清正廉洁形象等作用。非国家公务人员与企业等其他社会单位一样实行统一的养老社会保障制度。
九、中国社会保障所取得成就
新中国建国60年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在顺利地向前推进。[3]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建国初期到1978年,社会保障实际上是国家保障,但层次较低。改革
取得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我们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新医改中大幅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基金省级统筹和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并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连续8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实惠,使我们距离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越来越近。[2]
从2009年算起,到今年7月1日,我们仅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原来预期的10年左右时间大大提前。这填补了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险长期以来的制度空白,人人享有养老保险成为现实。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2]
扶贫取得的成就为世界所瞩目。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体现在消灭贫困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建国初期到1978年,虽然经济保持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加,加上长期实行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对增加产出积极性的压制,1978年全国农村的绝对贫困人口仍还约有2.5亿人,约占全部人口的四分之一。但改革开放后,消灭贫困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通过政策支持和寻求国际合作,贫困人口不断减少,到2007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为1479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6%。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认为,在消灭贫困方面,中国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近25年来,全人类取得的扶贫事业成就中,三分之二的成就应归功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典范。
2008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3696亿元,比上年增长2884亿元,增长率为26.7%。基金支出合计9925亿元,比上年增长2037亿元,增长率为25.8%。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8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5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658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30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04万人和350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4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0万人。年末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99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16万人。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按时足额支付基础养老金。3年来各级财政共拨付两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超过1700亿元。目前全国有1.24亿城乡居民领取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平稳。[2]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461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3.2%,比上年末提高2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9740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其中征缴收入8016亿元,比上年增长23.4 %。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37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7390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931亿元。
年末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100多亿元。全国已有1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个省市开展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准备工作。
年末全国有3.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为1038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911亿元。
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5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4万人。全年共有512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120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56.8亿元,比上年增加42%。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99亿元。年末有27个省份的1201个县市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1324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18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511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9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76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8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35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14988万人,参保退休人员5008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568万人和408万人。年末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2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35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040亿元,支出208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4.7%和33.4%。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432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存2290亿元,个人账户积累1142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24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5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5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9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6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5万人。全年共为93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85亿元,支出25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和16.5 %。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310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37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14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9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62万人。全年认定工伤95万人,比上年增加19万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38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18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7亿元,支出12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0.9%和44.4%。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35亿元,储备金结存50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92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79万人。全年共有140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7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4亿元,支出7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0%和28.6%。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68亿元。
(六)基金监督
基金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推进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管理,年末已认定了38家机构的58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机构管理运作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数588个,基金金额975亿元。
权益维护
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
2008年年末已审核批复了76户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方案,涉及改制单位5315户,分流安置人员88.7万人。
全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96.4万件(含上年未结争议案件)。其中,当期立案69.3万件,当期案外调解23.7万件。当期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增长98.0%,涉及劳动者121.4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2万件,涉及劳动者50.3万人。仲裁机构当期审结案件62.3万件,结案率为86%。年末累积未结案件10.4万件。
截至2008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91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建率为94.7%。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2.3万人。
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0.8万户,对171.2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48.1万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8.3万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为1561.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698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83.3亿元,督促16.4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9亿元,督促12.6万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7192户,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0.89亿元。
保障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社会保障:公众最关注的话题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关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福祉。
两会前夕,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与人民网第十二次联合推出的两会“十大热点问题调查”结果显示,“社会保障”以18%、142501张选票高居选项热度排行榜第一位。从2010年“养老保险”首次成为关注热词排行第一,到今年,有关社会保障的话题已经连续四年独占鳌头,成为社会公众对两会议题中最为关注的内容。
就社会保障而言,中国需要执行的是一个从规模上来说史无前例的任务:编织一张横覆13.5亿人口,纵贯养老、医疗、就业、社会救助和福利的安全网,将这个高速发展的国家包在里面,缓冲各种失速与不平衡带来的风险。
温家宝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党和政府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人均每月700元提高到现在的1721元。
在未来工作建议中,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衔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也进一步提高。要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
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正离我们越来越近。截至目前,包括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内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已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成为现实。2009年启动实施新农保试点,2011年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再到最近在全国部署这两项保险制度,短短三年多,我国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再到制度全覆盖的历史性跨越。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又一巨大成就,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所言:“短短数年间,数亿人被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附录:
1、社会保障成公众关注焦点 完善社保才能改善民生
2013年03月06日
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彭亮)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五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的巨大成就”。
社会保障:公众最关注的话题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关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福祉。
两会前夕,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与人民网第十二次联合推出的两会“十大热点问题调查”结果显示,“社会保障”以18%、142501张选票高居选项热度排行榜第一位。从2010年“养老保险”首次成为关注热词排行第一,到今年,有关社会保障的话题已经连续四年独占鳌头,成为社会公众对两会议题中最为关注的内容。
就社会保障而言,中国需要执行的是一个从规模上来说史无前例的任务:编织一张横覆13.5亿人口,纵贯养老、医疗、就业、社会救助和福利的安全网,将这个高速发展的国家包在里面,缓冲各种失速与不平衡带来的风险。
温家宝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党和政府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人均每月700元提高到现在的1721元。
在未来工作建议中,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衔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也进一步提高。要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
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正离我们越来越近。截至目前,包括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内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已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成为现实。2009年启动实施新农保试点,2011年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再到最近在全国部署这两项保险制度,短短三年多,我国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再到制度全覆盖的历史性跨越。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又一巨大成就,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所言:“短短数年间,数亿人被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养老金双轨制等问题正行走在推进路上
和社会公众一样,此次参加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们也对“社会保障”这一议题非常关注。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社会服务部部长何丕洁建议,加快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社会公平。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当前中国深化改革有四方面问题值得关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其中之一,厉以宁表示,二次分配很重要,“当前尤其需要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尽快消除“二次分配不但不能缩小一次分配后的收入差距,反而扩大了一次分配后的收入差距”的不合理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周文重表示,城镇化在不断发展,大量人口会从农村转移进入城市。无论是社会保障也好、医疗保障也好,还不太适应城市化迅速发展的新情况,接下来医保、低保、教育等都需要把这些人覆盖进来。“政府还是要分阶段,因不同地区而异,来解决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问题。”周文重说。
两会“十大热点问题调查”显示,超过97%的网友表示对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非常不满意,98%的网友认为废除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双轨制的条件已经成熟,还有83%的网友表示支持弹性退休年龄。这一调查结果,清晰地显示了有关公平正义的民意诉求。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比如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即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之一。
大部分网友在留言中认为,退休金双轨制有悖于社会公平原则。虽然国家已经连续9次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但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相比,差距并没有明显缩小。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不能再拖下去了。”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张育彪认为,国家应尽快整合改革管理体制,增强社保在实践操作中的公平性与效率性。
“养老金双轨制应该并轨,如果暂时做不到,那就要提高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黄炎培之子,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黄方毅,在八九年前就开始持续提出自己“关于纠正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长期偏低”的提案。
而这一方面的改革,正行走在推进的道路上。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金双轨制等一系列问题正在进行综合研究和顶层设计,这个综合课题还包括应对老龄化的资金安排,养老金空账、缺口、投资运营、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转移接续问题、退休年龄问题、多层次养老保障问题;如何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大病保险等。
“我们有一个很大的课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顶层设计,会在适当的时候和大家进行更进一步讨论。有的已经做出了决策原则和方向,有的还在深入研究。”胡晓义说。
附:
●2007年,党的十七大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的全面覆盖、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2007年,我国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一老一小”有了医疗保障。随着居民医保的迅速推开,以及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在全国普遍实施,我国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
●2009年,新农保试点启动,我国农民在60岁后首次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同年,各地区全部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国务院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同年,实施了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社会保险关系首次实现了跨省区的顺畅转续。
●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填补了养老保险制度最后的空白。
●2012年,国家提出了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到年底实现制度全覆盖的目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这两项制度,将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来。
2、社会保障成两会最热话题 养老金并轨仍无时间表
2013-03-13
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
据有关媒体对今年全国“两会”发起的“十大热点问题调查”结果显示,“社会保障”又名列榜首。连续4年蝉联榜首,公众对社会保障问题的关切可见一斑。
社会保障中又以养老金的“双轨制”问题最受关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引入养老保险制度,最终企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格局。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机关退休金仍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养老金的“双轨制”自此发轫。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养老金双轨制下出现的问题应当尽快得到改变。双轨制只是表面上的问题,实质的问题是双轨制下两大群体在权益和待遇方面的巨大差别,是严重的社会不公。
3月5日,针对养老金双轨制合并,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坦言,无法回答“时间表”。他说,专家对消弥“养老金双轨制”提出了各方面意见,“我们都在汇集,要博采众长”。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张育彪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不能再拖下去了。”取消养老金双轨制,希望国家能尽快整合改革管理体制,增强社保在实践操作中的公平性与效率性。
“劫贫济富”的双轨制
一直关注“两会”进程的河南省安阳市民郭秀芹,对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深有感触。从一家煤炭公司退休近10年的她,每月领取不到1500元的退休工资。在河南安阳这个三线小城市,日子总是过得“紧紧巴巴”。
看到同一个小区从政府机关退休的老王,每月能领四五千元的养老金。郭秀芹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
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不用缴纳一分钱却享受高额养老金,普通职工每月拿出收入的28%缴费,退休后的待遇却与公务员相差甚多。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在“两会”期间日渐高涨。
在人民网[微博]“‘两会’热点调查”中,主张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的网友占比达98%,代表了像郭秀芹这样一群企业退休职工的心声,实现“养老公平”已成为不容回避的命题。
张育彪也表示,98%网民认为废除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双轨制的条件已经成熟。
实际上,从2005年开始,养老金已经涨了大概10回,但由于物价的高涨,退休人员并没有得到太大的实惠。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据媒体报道,养老金从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提升到如今近1900元,人均涨幅达到1.7倍。但是,考虑到9年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影响,货币购买力已严重下降,养老金的实际增长就打了折扣。
而且,由于退休人员的主要开支用途,乃购买食物、生活日用品、药品等方面,恰恰这些商品的价格都在逐年递增,部分商品涨幅甚至远远超过养老金涨幅。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指出,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金双轨制”退休制度,“两者之间的差距可达3倍之多”。
根据《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这一差距更大。被访者2011年8月领取的养老金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后者是前者的50倍。而且月养老金低于2615元平均水平的占到总人数的77.3%。
与此一同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2)No.5》披露,在调查当中,近40%的人都认为养老金过少,甚至不能满足生活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调查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中,只有3.8%的人认为不能满足需要。
“养老双轨制是最大的不公平,改革已经很急迫!”宗庆后已连续多年呼吁养老金尽快“并轨”。
双轨制多年改而未革
1993年,我国正式引入了养老保险制度,为了顾及1993年以前已退休(称“老人”)和已参加工作的职工(称“中人”)利益,当时明确表示改革要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补齐”的原则,不区分机关、事业和企业工作人员。
但由于改革遇到了较大的阻力,因此到1995年,最终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金没能纳入社保体系,而继续由财政负担。这就造成了养老金的双轨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表示:“目前社会上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养老金待遇方面,由于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
据媒体总结,过去几年,我国已经5次试图推动养老金制度改革,但多为推而不进。
2008年1月21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曾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广东、上海、浙江、山西、重庆5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当年2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下发到有关省市,其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的内容,甚至让一批事业单位爆发了提前退休潮。由于担心养老待遇降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遭遇巨大阻力,试点迟迟没有推开。
金维刚指出,这个试点方案在2008年国务院已经出台,5个省市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家改革历史上是罕见的,也反映了这个问题难度很大。
“养老金并轨不能‘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要有一个时间表,宜早不宜迟!”张育彪说。
但对于这个时间表,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却无法回答。
在目前养老金并轨仍无时间表的情况下,全国政协委员李宏塔提出了建立养老保险长效增长机制的建议。他认为,目前中央财政补助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偏低。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基础养老金与物价上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农村最新扶贫标准挂钩联动的长效增长机制。
来自保险界的全国政协委员王滨建议通过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增加养老金的“厚度”。
胡晓义透露,养老金双轨制等一系列问题正在进行综合研究和顶层设计,除了养老金双轨制待遇差别问题外,这个综合课题还包括应对老龄化的资金安排,多层次养老保障问题等。
并轨或势在必行
一再强调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已经不能再拖的张育彪对记者说,这不仅是因为既有的养老制度设计不公平,更是因为再拖下去,一方面不仅公众的不满会更加强烈;另一方面,改革的既得利益阻力以及相应的改革难度、成本,势必会越来越大,乃至形成一种积重难返之势。
武汉大学[微博]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昌平认为,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存,必将增加管理成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成本,形成劳动力流动障碍。一个表现为,公务机关岗位成了广大青年就业首选,造成万人竞争一个工作岗位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由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不同体系,阻碍了两个领域人才的流通交流,人才在选择变换工作的时候不得不考虑由此引起的机会成本问题,即养老金的待遇问题及养老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
夏学銮表示,归根结底财政能力是废除双轨制的最大阻碍。一向赞同所有双轨制都废除的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也认为,“要废除就要钱,没有钱就处理不了这个问题,只能慢慢地来解决。虽然不能短期内废除双轨制,但要慢慢地让它缩小差距。”
八九年前就带着“关于纠正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长期偏低”的提案,来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黄方毅觉得,要想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政府制定更加具体的规划,改变现在的养老金双轨制,最好是能够并轨。
但对于这个难题,黄方毅也给出了折中的建议,“如果一时做不到,那也要靠拢。具体办法比如提高企业职工待遇,继续大幅度提高企业养老金,同等情况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标准要一样,这样才能体现公平原则”。
中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议,直接启动改革,可以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过渡,而且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起改,以避免再造成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的养老“双轨制”。
社会保障为何成公众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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