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我国政府债务是“糊涂账”,是没有人知道规模究竟有多大,也没有人了解这些钱的确切去向。加上普遍政企不分,人们很难界定政府债务的范畴,对其统计就难上加难。
于是出现仅仅对于政府债务的界定,就五花八门,口径不一。那么,2013年政府债务究竟是多少呢?
2013年12月30日,审计署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这也是我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但所估算的政府债务或者对债务是界定标准不一,全国各级政府还有巨额的担保债务,即以政府信誉担保的债务。截至2013年6月底,中央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8129.4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0.7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110.84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虽然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救助责任的债务这两类债务均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但若借债人真还不了钱的时候,政府既然担保了,就应出面代还债务。
审计发现,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
这次审计发现并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有51件,涉案人员69人,有关处理结果将适时公告。
此前,审计署曾对我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过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上述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3369.74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6695.66亿元。
附录:社科院“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课题组发布了其最新研究成果———《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3》。http://www.chinavalue.net/Investment/Blog/2013-12-24/1004845.aspx
截至2012年末,将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加总,得到2012年末政府债务总额27 .7万亿元,占G D P的比重为53%。其中,地方政府债务19 .94万亿。而地方政府债务主体部分来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余额接近14万亿。
除了政府性债务之外,非金融企业部门、住户部门、金融部门也是形成债务的主要组成部门。
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余额72 .12万亿元,占G D P比重139%,考虑到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在相当程度上包括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这一有政府背景的实体债务,为防止交叉重复,扣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由此得到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余额58 .67万亿元,占G D P比重为113%。
中国住户部门未尝贷款余额16 .1万 亿 元 , 占G D P比 重 为31%。
仅以金融部门发行的债券余额作为其债务,2012年末,金融机构债券余额合计9.13万亿元,占G D P比重18%。
将上述四个部门加总,得到中国经济整体的债务规模为111 .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