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存在猫腻的可能


       一般从常理上来说,农民工由于其是居于弱势群体,其权益被侵害的可能性要远大于其讹诈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那些远离家乡外出打工的普通农民来说,其工资被拖欠应该是大概率的事件,相反说其已经领了工资又来讹诈矿主拖欠工资的可能性极小。就这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来说,更是如此。当地警方仅仅只凭一份复印件即说别人的讹诈,而当事人要求司法鉴定警方却予以坚决的拒绝,更让人怀疑其背后可能存在着什么不可告人东西。否则的话,只需要一个很简单的司法鉴定,谁对谁错不就一清二楚了吗?如果司法鉴定为真,不仅警方可以为自己澄清,而且还可以重罚讹诈者,让其罪加一等。当然,如果鉴定为假,那就有人脸面上不好看了。甚至还有可能顺藤摸瓜弄出点事情也说不定呢。这样的前车之鉴也并非没有啊!或许这才是其拒绝的原因吧?

        现在又说是事主说原件已经丢失了,如果真的丢失了,那么不管其真假,事主也只能是自认倒霉,谁让你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搞丢了?按照法律上疑罪从无的原则,只能说明你并没有付人家工资了。而据记者在调查过程中的现场检验及当地有关人员的表现来看,其嫌疑应该是非常的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