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平教授对P2P极为推崇,他认为P2P现在是银行有益的补充,以后会去取代银行,成为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那么我们来看看P2P的本质是什么呢?
所谓P2P,其实是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的简称,简单称为称个人对个人信贷,在央行的相关文件里,正式叫法为人人贷(并非特指人人贷公司,而是对当前所有P2P公司的一个总称)。这种模式是舶来品,05年左右开始陆续出现,不管产生了多少种变体,但是从名字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核心都是建立在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基础上的。
从我们前面的定义可以看的出,这种是典型的直接融资模式,在没有互联网之前,其实就是民间借贷体系,中国这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行为,我相信至少存在了一千多年了。只是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本来可能需要具备一定信任度的人才可以相互借钱的行为得到了扩展,让陌生人也存在了相互借贷的可能。这个是互联网的优势,互联网金融的终极目的其实是实现去中介化,就是所谓的金融脱媒,所以P2P作为金融脱媒的典型,其实是很典型的互联网金融的生态模式的。这个产生于英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诞生之后,开始陆续成长。在欧美基本上从诞生的一刻起,就都在寻求解决互联网化的风险控制和评估手段,努力让点对点的交易更安全,以便更好的摆脱传统金融机构,而他自己也是独立于交易之外。这个设想很美好。只是到了国内却开始了很大的分化。
P2P进入国内之后,大行其道,目前估计一千多家的P2P公司是存在的,这个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中国被硬生生的做成了金融的互联网模式,是个很值得推敲的地方。由于在国内的P2P领域,普遍的无法解答前面提到的互联网技术手段如何有效进行风控审核这个命题,使得国内的基本上所有的P2P公司都采取了极为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变形,就是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来应该是金融脱媒的互联网金融,成为了还是无法脱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他的本质成为了担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为了银行,利用构建资金池,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没有牌照的银行,这种变形,其实是已经典型的背离了互联网金融应该有的模式了。他们的本质其实就是金融机构。
号称全球最大的P2P公司的宜信,发展到现在有将近30亿美金的交易额了,但是他采取的风控方式是什么呢?跟互联网毫无关系,他采取的其实是按照传统金融机构的模式,进行人工的上门核查,人数超过三万人,已经是典型的金融机构了。而宜信又是基本上目前国内线下P2P的黄埔军校,几乎所有的P2P公司采用的都是这种模式,所谓互联网在风控层面的革新几乎为零。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所谓互联网金融,永远只是个挂羊头卖狗肉而已,隐含了极大的风险,归纳起来其实就两点知名缺陷。
1、道德风险,在P2P市场里,由于交易市场是P2P网站自身构建的,平台可以利用自身权限,通过后台更改数据,虚拟和捏造很多不存在的借款人出来,平台的介入,事实上隔绝了出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联系,平台可以利用交易机制设计的漏洞,人为进行骗贷活动,由于交易数据、信用审核权限都放在平台手里,出资人却不能有效审核这些信息,也无从判断真假,其所处地位非常不利,很容易就让P2P走入歧途,诈骗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就很容易产生。
尤其在一些集中撮合交易方式的平台上,就更容易产生这种情况。随着经济形式恶化,很多不具备公信力的P2P,可能在这方面会不断的发酵,前段时间,某P2P就发生实际控制人通过P2P,捏造大量借款人信息,集资上亿。这个就是典型的道德风险了。
第2、运营风险。在我国,P2P已不再是传统的点对点的直接融资方式,他的实质是类似担保的间接融资方式,从而使P2P自身经营能力成为这种模式的一个致命性风险。
我国最早的一批P2P,都是从搭建交易平台入手的,但是发展到后来,随着越来越多资本涌入到这个行业里,竞争开始加剧,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到自己平台上来,各个P2P都逐渐开始介入平台交易之中,介入方式主要就是对投资人的资金承诺保障本金,部分P2P甚至承诺保障利息。
这种行为是市场恶性竞争的结果,这个结果从根本上使得中国的P2P很难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公共中介平台,因为他把自身信用放入其中,很多出资人更多依赖平台信用进行放款,金融脱媒成了一句空话,只是原先由商业银行作为媒介,现在变为P2P平台作为媒介。
P2P从原先的撮合匹配借贷双方交易直接演变成了“影子银行”,P2P在里面扮演的是两个角色,第一是吸储,平台给予保障,第二是放贷。这两个角色合一,其实就是银行在做的事情,但是却又不受到和银行一样的严格监管,就使得风险急剧放大。
加入自身信用的P2P模式,P2P的盈利模式由原先的无风险服务性收入,直接变为有风险的担保收入。P2P实际上成为了担保公司,公司的盈亏平衡取决于坏账率和担保收入。如果坏账率和担保收入,企业亏损,反之则企业盈利。
P2P一旦成为担保公司,会产生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P2P的担保能力能有多少?根据国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一般是不超过注册资本的4倍,而银行对公司借款的担保人的要求更苛刻,一般是不超过净资产的50%。我们姑且采取前一种认定方式,那么也就是说一家P2P注册资本1000万的公司,他最大理论可能担保金额也就是4000万,从这个角度看,任何一家P2P,在这种模式下,其上限肯定是被封死了,要不断扩大业务,就需要不断提高注册资本。否则担保就毫无意义。
其次是P2P公司如何构建风控体系,如果是原先点对点的直接融资模式,P2P的核心是构建有效的交易平台,让出资人和借款人自愿资金匹配,对风控能力更多体现在设计借款框架结构层面,P2P公司本身是不承担单笔交易风险的,但是一旦加入信用成为担保业态,则P2P的核心点就直接转化为了单笔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这个就是的P2P公司的风控能力成为了投资人的主要考量点,而忽略了对本来的标的物的关注和审查。
事实上,担保的生存难度要远远超过其他金融业态,担保公司所需要的金融综合能力非常高,担保公司相对于出资人而言,要承担更高风险,收益却相对较低,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在业务上就不得不加大风险控制,需要培养很好的风险调查人员,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这种成本其实相对于纯P2P平台而言,是几何级数的抬高。不但抬高了难度,其实某个程度上,也限制了规模,因为规模的增加,其实风险也是同等程度的提高。
另外,从坏账率的现实情况来看,担保业态下的P2P生存难度也很高。国外的现实情况来看,美国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贷款平均违约率30%,而另外一个P2P平台——Lending Club,违约率约24%。都是非常恐怖的数字,所以,如果P2P进入担保的话,这个违约率是根本是平台公司无法承受的坏账率。这种现实情况下,谈盈利基本不太可能。
现在许多P2P公司在一些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情况下,为了规避代偿问题,都会设定虚假标的物套取资金,用来归还投资人的利息,相当于不断借新钱还旧债,在缺乏有效监管情况下,这种方式在P2P领域非常普遍,使得这个行业不但不能有效规避风险,反而不断聚集风险。
P2P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金融模式,我看其实不是任重而道远的问题,而是根本走错了地方,着力点出了问题。
所以,我的判断是,如果P2P无法解答核心的风控问题,那么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就是个泡沫,经不起推敲。互联网的极大外延扩展性,会让金融的泡沫起来越来越快,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多,从而让互联网金融陷入一个伪命题之中。如果纯粹的通过互联网来吸引资金和发放贷款,风控没有任何创新,仍然采取传统金融机构模式,那么无论互联网金融喊得多响亮,模式如何变化,互联网金融其实就是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