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城乡社会一体化(1)
Roger谭,2013-11-15
有人质疑说这次三中全会为什么连“科学发展观”中的“科学”两字都不提。实际上社会发展问题远不止是一门科学,它的定义范围更广泛,也就是更全面。社会发展涉及社会学和人类行为学、经济学、战略管理、美学等方面。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核心问题实质上是要对城乡一体化的概念重新进行诠释,并且动真格,即强调实施的规划。大众看来对这个规划是认可的,问题就是怕只说不干。
担心的问题不只是干与不干,而是如何“摸着石头过河”来干。如果失去正确的发展逻辑,“摸着石头过河”也可能会往歧路上越走越远。
现在对三中全会的理解似乎是:一方面以农村为中心;另一方面又提出:以工促农和以城带乡。这是两个不同的关于“中心”的定义,将导致相互矛盾的改革模式。
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决定是基于这样一种背景:我国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小,跟世界农村人均耕地面积相比,只有其1/3左右。这样,农户经营规模太小,大多数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过高,收益率太低。为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推进城市化,减少农民人口数量,来调整农民人均占地面积。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一方面提高农业的现代化程度,另一方面增加农民人均占有资源量,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这是以城市工业为中心的。
这十几年,我们看到的现象是令人畏惧的每年过亿人口的全国性迁途。这样的后果是每年巨大的社会结构成本和管理成本。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模式没能把农民留在家里,而是往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迁途。
以农村为中心。以农村为中心应该能够改变这样一种长期的现实:先富带动后富模式并不适应城乡发展。事实已经说明,这种模式造成城乡分化,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效应甚微,反而演化为发达城市和行业对越来越处于相对落后状态和劣势农村的各种资源进行低价豪夺。
这十几年来,我们看到房地产开发把低价买入的农用地变成价格高昂的商业用地。这种不公平的交易是通过跟地方政府勾结。这是不正常的交易。
那么围绕以上这两种不同的中心来看看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的说法: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