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者手下留情,给企业一个宽松的生存环境


“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前几天,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
看到这个报道,我想到了前几年一家中等规模的民营企业,因为得罪了某报纸,最后被这家报纸连发10多篇报道,直接给搞死了。
记者这个“无冕之王”,俨然成了个别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也成了个别企业打压竞争对手的工具,并最终给企业经营带来了非常负面的影响。
舆论监督可以,但要恪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的基本操守,这也是记者的职业底线。但是,在利益面前,我们个别记者丧失了自己的人格。对待这样的记者,就应该像长沙警方那样,采取雷霆行动。
希望我们的记者自重,真实报道可以,但不要去恶意祸害企业,尤其是我们中小民营企业,因为他们的生存环境本身就不乐观。
(龙吟山论道,颜伦琴,201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