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黑洞”是中国腐败的结果!


科研经费“黑洞”是中国腐败的结果!

------对最近全社会评说揭开科研经费“黑洞”震惊而“部长之怒”的感慨!

汪华斌

昨天遇到一位研究所的朋友,他说最近中国社会的风向标变了;竟然第一次关注到科研经费的弄虚作假,而我却在十三年前就因为举报科研经费弄虚作假而产生回扣却遭受打击报复;最后是领导们集体投票决定强制性地要求我下岗,因为我在单位使大家都不能从这里面得到好处。正因为“权力谋私”是中国腐败无孔不入的特征,因而科研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科研经费中获取利益也是必然;它是中国腐败的特色。

我们看到近日科技部部长万钢怒斥科研经费“恶性问题”,因为中国社会的各级科研经费被“贪”“吞”“挪”“骗”屡见不鲜;而且这里面的“黑洞”惊人,所以才引起科技部的部长愤怒。要知道我们社会是总量居世界第三、年度过万亿元的科研投入,最后却没有换来与之相应的科技创新效应。因为我们社会经常是研究还未启动,但科研的钱却已进了私人腰包。通过暴露的问题知道,大到发放工资、福利、建经济适用房、购买汽车;小到充饭卡、交电话费,甚至重复报销车票。也就是说在一些已曝光和查处的科研腐败案例中,科研经费几乎“无所不能”。如社会合作项目基本上是由课题负责人一人决定,除了可计提30%左右的劳务费;而且可报销的各种单据也几乎没有限制。正因为如此,科研经费现在已经成为变相收入补贴是“公开的秘密”。这也是我们社会吸引不少拿境外绿卡的专家学者回国的原因,因为这“唐僧肉”比在国外吃得更香。如我认识一位留学法国的博士,主动放弃国外年薪超过百万的待遇;而回到只有年工资收入不过10余万元的国内。连他老家的亲戚都认为他吃亏了,而只有我知道他占大便宜了。因为回国不仅职称提高了,而且还有公款吃喝玩乐;更大头的是科研经费不仅保证他常年在国外考察与交流,更是作为自己补贴的渠道;每年通过课题套取的收入就超过百万,而且还不包括课题公关后的其它灰色收入。更重要的是课题鉴定没有硬指标,安排几个研究生胡里胡涂到处抄的文章竟然就是研究成果。正是这些重大的差别,才吸引国外镀金的人纷纷回国淘金。

大家不会忘记我在十三年前的博文,那就是我举报科研课题套现的案例。说我当时的单位有个研究设备需要改进,如果购买设备自己安装也就是二十多万的预算。可我单位负责人竟然申报成科研课题,于是科研经费为一百二十万。当然这个项目那时还不能自己搞,于是委托高校的一个老师承包。最后这个老师也是购买设备要我单位自己安装,只不过随委托转来了二十万的安装费。此外就是课题负责人暗地里往来,也就没有人知道了。后来因为这二十万是现金转来,所以我向上级领导举报了此事。结果上级纪委来查,单位负责人证明五万进了单位小金库;结果纪委说这不是贪污受贿,顶多就是财务管理问题;自然当上级纪委走了,单位负责人就集体投票而强制性要求我下岗离开单位。后来才知道,上级科研项目管理单位也得到了五万现金;这就是我们一个二十多万的项目能申报成一百二十万科研课题的原因,因为多少人多少单位通过科研经费而发财。正因为如此,所以单位才形成共识;坚决要强制性将我赶出单位,因为我是这些人发财的最大阻碍。

要知道我所揭露的是十四年前的科研经费套现,经过这些年的不断创新腐败;所以现在的科研经费更是随心所欲,而且帐面上更是滴水不漏。如有些课题负责人自己就说,“课题还没开,一部分资金就已进入某些人员的腰包”。这主要是我国科研人员的薪酬体系的原因,如一些科研机构、高校对科研人员采取“基本工资+津贴+奖励”的薪酬制度;津贴、奖励部分主要源于“科研提成”。如我们见到的审计报告也披露,2007年至2009年期间的陕西省6所省属高校项目负责人按5%到20%的比例提取开题费、特支费等上千万元;而这刚好是高校的“自行规定”。

我们见到科技部部长万钢一语中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坐在同一条船上”。因为我们社会的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早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甚至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怪象;这就是我们社会花了大量的科研经费,最后得到的却是假冒伪劣科技进步;如当年三鹿奶粉的“毒奶粉”竟然是国家科技进步奖就是典型。这也是我们今天社会即使申报课题也要关系,因为“要想立项,就要有关系;甚至还有一些掌握科研经费的部门找人家来立项。立完项再要分成,这并不鲜见”。甚至于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的科研专项资金分配中,实际上还是科技主管部门的主要官员掌握着分配权;能否拿到钱,能拿到多少钱;就看企业“公关”力度有多大了。这就是我们社会的科研投入越来越大,而实际用于研究的钱却越来越少;因为大家从这些项目的环节中分流成为私人收入了。这就是我们科研投入与实际创新不同步的原因,也是我们社会假冒伪劣泛滥成灾的原因。因为我们没有钱来真正研究,最后只能用假冒伪劣来冒充科研成果。由于体制中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所以假冒伪劣也能成为科研成果也是中国特色。正是这些假冒伪劣的成果,使我们自我陶醉;然而正是这些假冒伪劣的成果,却使我们离世界科技先进越来越远;也使我们自己深受其害。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伤害了自己的后代,因为他们将用几代人也难以恢复被这些假冒伪劣成果破坏的生产力;这才是我们中国人最大的悲哀。

中国腐败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权谋私”,所以科研相关人员也没有超脱这个规律;于是就利用工作之便打起了科研经费的主意。这不是科研人员工资待遇低的问题,而是体制与腐败的共同作用的结果。要堵住科研经费“黑洞”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堵住所有权力者的“以权谋私”的观念;这才是中国腐败难以遏制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