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造谣,也应以“转发500次”追刑责


 专家造谣,也应以“转发500次”追刑责

早上起来匆匆浏览新闻,看到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在近日举行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发表的高论:“解决目前房价高涨不下的一个核心对策是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也就是“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

专家造谣,也应以鈥溩500次鈥澴沸淘因为感到这个观点很新颖,很大胆,也很奇怪,笔者怀疑这又是在造谣,因此发微博质疑道:在尊重私权、尊重私有财产的德国,真会这么做吗?

有意思的是,中午看到的另一则消息,证明了我的质疑完全正确。针对陈全生这一说法,曾在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担当嘉宾,说得一口流利汉语、ID为(@雷克小流氓)的德国小伙子发微博调侃:“哎呀我笑了!问我这个‘德国政策’是不是真的,我只能说我老德听都没听说过它,而且查也查不到。你觉得德国人会支持自己的房子自动变成政府的吗?拜托,我们政府每四年都要换个新的,凭什么把房子送给他们?”

毫无疑问,这是一出典型的造谣事件,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不可小觑。陈全生作为国务院参事室参事,其社会身份就具有相当高的公信力,加之他应该去过德国,令多数没有去过德国,或去过德国但并未关心过德国房地产政策的中国人,对他披露的信息是深信不疑。但这一虚假信息带给社会的无疑是百分百负面效应:一方面,部分民众包括“多房户”会怀疑政策多变,怀疑政府想耍赖,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如今国务院参事建议学习德国做法,推行“房子闲置7年收归政府所有”,这不意味着《物权法》要弱化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吗?另一方面,在房价上涨过快的情况下如此造谣,给“无房户”带来了一线希望,可谣言被戳穿后,又让“无房户”对政府的房地产调控工作产生不满,无疑是煽动了民众情绪,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其实类似的“专家造谣”事件可以说层出不穷。几天前,《多部委就养老方案达多项共识延长缴费年限已定》一文成为社会热议,也引发多数网友的不满。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随后辟谣称,有关部门确实召开了这次会议。不过达成共识的主要是来自4家国内和3家国际研究机构的专家。相关部门并没有发表具体意见。

笔者以为,根据“两高”对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这些专家制造的谣言,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超过“转发500次,或浏览500次”,因此理应以“寻衅滋事罪”刑拘蓄意制造谣言的专家。

而实际上,这一做法也已有司法实践。上月底,知名“环保专家”、网络“大V”董良杰因发布“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南京猪肉含铅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等虚假信息,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那么,本着“违法必究”的原则,北京市公安局有必要对制造“德国房子闲置7年收归政府所有”及“延长缴费年限已定”的专家,依据“两高”司法解释,以“寻衅滋事罪”刑拘他们,而不该是“选择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