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实录》的警示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姚昌华
近期,收看了省纪委编辑的警示片《忏悔实录》、《象牙塔里的蜕变》,学习了省纪委编印的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Ⅰ》。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成都市政协原副主席周学文、广安市原副市长明亮、眉山市原副市长余治平、绵阳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苏智先等一批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走上了犯罪道路,他们的忏悔、他们的眼泪确实让人警醒,通过学习,得到如下警示:
一是要避免心态失衡。贪官也并不是一开始就贪,往往都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在事业中作出过一定的成绩。随着地位逐渐提高,在这个过程中,接触的富翁、老板多了,与之相比,看到自己在财富上的巨大差距,心态容易失衡,追求财富的冲动加剧。但是公务员的收入是相对固定的,远远满足不了对财富追求的欲望,所以随着级别越来越高,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就成了一些贪官敛财的主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远远高于其贪腐的钱财,最终必然受到党和国家的制裁。正是看到有的官员在财富面前的心态失衡,习近平总书记在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到柘荣县考察,就告诫官员当官不要以钱为念,要以理想为基础,“不要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官商结合必然导致官僚主义”。选择走上公务员道路的人,一定要清醒地了解,政府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追求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追求个人的利益和小团体的利益。公务员的薪酬也来自纳税人交纳的税收,因而一定是不能太高的,是发不了财的,要想发财的只能趁早辞职经商,另选人生道路。当官又想发财,迟早会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要自觉约束权力。贪官怎么就真的能够让权钱交易得逞呢?这主要原因就是领导的权力没有受到严格的约束,可以左右公共资源的分配和运用,从而给参与方带来超额的利益。而行贿者正是看到了这些领导可以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利益,才向这些领导行贿。不完善的制度、不受约束的权力,最终是害了这些领导,让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实际上,我国在完善制度约束权力方面也进行了不懈地探索,然而局部存在的买官卖官现象说明,有部分贪官专门就是以追求个人利益为目的,他们专门就是要规避制度对权力的约束,专门就是要利用制度中还不够完善的地方来谋取私利。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网络反腐的崛起,不受约束的权力其实是不存在的,制度的部分缺陷正逐渐被社会监督来补充,“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人民的举报,让刘铁男等一批高官纷纷落马!所以,面对制度的不断完善,面对监督的全面到位,领导们一定要自觉约束手中的权力,避免直接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等事项,在安排项目、资金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尊重专家的咨询意见,分配政府掌握的资源都让个人说了不算,这样才可以避免自己成为行贿的对象。
三是要切实防微杜渐。贪官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往往也经历过由最初的忐忑不安,到来者不拒心安理得,再到挖空心思主动索取这样的心理路程。行贿者也往往是“放长线钓大鱼”,从最初逢年过节的礼尚往来,再到哥们兄弟间的吃喝玩乐,后来有事相求时的财色攻关,正如赖昌新当年说的:不怕领导不上钩,只怕领导没爱好。在当前利益多元的情况下,商人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是难以避免的,领导必须时刻警钟长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要让自己成为被钓的鱼,更不能像雷振富之流,成为让别人牵着鼻子走的被敲诈勒索对象。一定要避免侥幸心理,总认为你为行贿者办了多少好事,带来了多少利益,是铁哥们,他们一定不会揭发你。一定要明白,商人都具有唯利是图的本性,你总有满足不了他的欲望的时候,这时,他过去为你做的一切都可以成为要挟你的把柄,让你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
四是要算清轻重得失。贪官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的忏悔对自己来说为时已晚,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及时的警钟。钱财是身外之物,要这么多有什么用呢?失去了自由,还可能享受这些财物吗?比尔盖茨等富翁,最终是把自己创造的巨额财产奉献出来成立公益基金,回馈社会,成为人人尊重的名人,让自身的价值得到升华;而贪官却为了从社会攥取不法财富而最终让自己失去自由,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两相比较让大家更加明白,服务社会,造福他人,才是社会需要的正能量;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权钱交易是毁损自己的不归路。贪官在铁窗里最终懂得了:平安是福,自由是金!他们的前车之鉴,警示我们:一定要珍惜来自不易的地位和权力,一定要对家庭和亲人负责,一定要培养知足常乐的良好心态,一定要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公务员的岗位上努力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201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