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是句号还是长长的省略号?


  一个独往独来的杀人狂,这算是什么行当?一个在大热天里跑到“火炉”山城里来杀人越货的残忍家伙,居然还会尽挑关键性的日子作案?然后,在大白天里还满大街乱转,搞得逛商店的女孩就能当街将其辨认出来。周克华杀人以后居然大逛重庆城,冲着满大街的通缉令上的光头照片却若无其事地毫不惊慌,末了还要去电影院里纳凉,顺便温习枪战片。就这样一个惯于野战的冷血杀手就能鬼使神差地用上了惹事的手机,平地里又冒出来一个多年的执着女友,“再干一票大的,再拿钱回来”,如此等等。如此,稀松平常人家的心情就更让翘首以待大结局的平头们心绪不宁。

  趴在地上的周克华虽然符合往前冲时被击中倒下的战场常规,但这家伙太阳穴冒出的大量泡子血只能证明他是侧面头部中枪而致命的。肚子侧部的枪伤虽然并没有多少流血,但这一枪的原由更让人脑袋糊涂。将诸如此类的事体说说明白不是更能赢得民心所盼吗?

  周克华因逛大街而暴露大隐隐于市的狂妄行迹,又因用手机联系女友而被找到行踪,这家伙喜好冲着危险顶风作案终于被警方围定,最终倒在偏僻街道旁。

  周克华的DNA与银行门前的录像当然会锁定他前日的作案和流窜各地的作案,至于2009.03.19的哨兵枪案的弹壳验证就让人感到证据尚需完善。这小子把当年抢走的步枪藏在哪儿?还不赶紧去起获赃物(毫不怀疑这种赃物能够轻易地被起获),然后拿出来以慰大众和当年无辜的站岗青年。这个家伙既然是为了抢钱,那为什么会在黑灯瞎火里趴在地上瞄准哨兵呢?干嘛非得要干出这样大的动静来而又不是为了钱呢?抢枪嘛,就这么简单。可抢长长的步枪来难道是为了在大街上抢钱时扛着使用吗?这玩意用来干这种活方便吗?诸如此类,都需要进一步的破解。

  周克华犯案的动机迷雾团团,应当厘清其中所有的蹊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家伙的出现总是踩在重庆近年历史大事记的节骨眼上,难道不是吗?从周克华起,至周克华终的游戏规则不正好标注着重庆历史的一个阶段吗?难道后世的历史学者也会被山城火锅店大锅里漂浮着的大把大把的花椒麻得什么也看不出来了吗?

  怎么如此火辣辣的一个大城市会以这样一个歹徒模样的家伙来标注自己历史的阶段性转折?重庆给我们带来的困惑难道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