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了《三奥股份涉嫌造假上市 协议书曝光垫资换发票虚增收入》一文后,将其涉嫌虚增收入的手法理了一下,算是学习笔记吧。
三奥是为了上市,需要粉饰报表。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也需要将报表编制的好看些,阅读该报道后,有一些体会,财务数据有时会落井下石。这需要我们在进行财务分析时要注意其盈利能力的分析。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采购,销售,中间商三者可能存在的财务关系。
一、融资租赁关系。
融资租赁的三角关系,融资方提出采购要求,出租方垫资,供货方供货,融资方还款,出租方分期确认收入。
二、采购销售关系。
如果我们作为中间商,则有优势的资源。可以为客户寻找供应商,根据客户的要求寻找货源,然后通知供应商直接发货给客户,再与客户办理货款结算。这种直运业务在实务中是存在的,直运业务可以一次性确认收入。
上述两种关系的存在,都是合理的。
我不了解三奥股份,不知协议具体条款是什么,因此不评价其是否涉嫌造假。但是,上述两种方式都会增加出租方(中间商)的销售收入。
因此,假如企业有意去增加收入,去粉饰报表。那么在真实的业务基础上,进行关联方的三方协议,采用上述方法进行盈余管理,可以实现增加账面利润的目的。
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未偿不可,因为业务是真的,账也是真的。但是,作为管理者,作为报表分析人员,要注意,这种做法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持续的盈利能力。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却显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强了。
其中第一种做法,会稳定未来一定期间的经营收入;第二种做法,当期的收入就直接增加了。
因此,作为外部分析者,需要细细阅读报表附注。
如果,企业管理当局找了一些不相干的企业,让他们的业务都到账上走一走,那么,其账面利润也增加了,报表是很好看了。但是,这样就没意思了,因为,它的业务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