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论:政府自身改革要找准关键突破口 《今参考》杂志2012-07-02 16:33:00 |
“政府革自己的命”,改革既得利益集团,就像割自己身上的肉,是十分痛苦的。但哪怕只是选择其中一两项逐步推进,也一定要给老百姓信心,这样才能达成改革共识。 |
政府自身改革要找准关键突破口 过去我们的改革大多数是改社会的,改老百姓的,改起来相对容易。这些年,政府自身的行政体制改革遇到很大阻力,很难推进。“政府革自己的命”,改革既得利益集团,就像割自己身上的肉,是十分痛苦的。但是,哪怕只是选择其中一两项逐步推进,也一定要给老百姓信心,这样才能达成改革共识。我认为政府自身改革的突破口有三个方面:一是尽快出台一个不伤筋动骨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改变长期积累下来的收入分配不公的现状;二是启动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可以先从新提拔的官员入手,给老百姓信心;三是全面推行党内差额选举制,从根本上改革目前官员选拔的不合理制度,给老百姓和社会更大的选择权利。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广州日报》2012-05-29) 不能让猫去设计不吃鱼的减税方案 我们现在的财税政策恨不得把企业“吃干榨净”。增值税17%,在发展中国家最高;社保费率占工资的将近40%~60%,美国都没这么高;营业税更厉害。很多企业逃税也是迫不得已。 现在国务院把“结构性减税”放在首要位置,我个人判断,在地方财政普遍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结构性减税”很难落到实处。所以说,不能让猫去设计不吃鱼的减税方案,税收设计应该体现“老虎监督狼”的原则,应该是第三方如国家发改委或全国人大调研制定一个减税方案,财税部门是执行机构,如果执行期间又多收了,应当问责财政和税收部门的负责人,甚至免职。这样动真格的,才有可能进行减税。如果等到小微企业都倒光了再来解决问题,就来不及了。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中国企业报》2012-05-29) 让农地直接入市 农地转为非农用地,唯一的合法途径是征地,而征地权完全控制在政府手里。政府并不是农地的所有者,由政府控制农地转用权,不可能按照经济准则办事。由于政府同时又控制了城市规划和投资审批,在某些条件下可以“营造”城市化需求。法律规定政府以农用土地之价“补偿”农民,而政府征得的土地却可以按非农用地取得市值。结果,城市化就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一场剥夺农民土地使用权及其收益的“圈地运动”。各级政府和官员都可以提出种种理由甚至根本不必找理由,就取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致使农民无法获得土地出让后的大部分增值收益。鉴于此,最理想的办法是农地直接入市,由农民直接面对市场。 (济南市行政学院教授王克群/《行政管理改革》2012年第5期) 公益性国企不能“股份化” 我们对国企改革的研究重点,首先要正确区分垄断领域的国企和竞争领域的国企,然后分类研究国企其他方面的改革。我坚持认为,垄断和公益性国企不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不能“股份化”。因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实行“股份制”。“股份制”企业的特点有二,一是产权明晰且要落实到自然人,而国有垄断企业的资产是全体人民的;二是企业资产可交换、转让和出售。而国有垄断企业的产权十分明确,即全民所有或国家所有。 在具体改革思路上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凡涉及资源垄断、行政垄断、国家安全、军工和具有公用性质的国企,一律应实行单一的“国有体制”,企业管理应实行“准公务”管理。在上述领域已经实行股份化的国企,应分期分批回购,回归国有体制。二是对国企的经营者应该实行一套符合中国现状的分配管理制度,即实行公务员管理或者“准公务员”管理。三是在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应逐步退出,让位于民企。 (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卫祥云/《商界》2012年5月刊) 不赞成“国企是执政的基础”的提法 我不赞成“国企是执政的基础”这种提法。从历史上讲,把国企作为执政的基础已经证明是错的,苏联倒台前,国企也是其执政基础,怎么没把政权稳住呢?中国改革开放前,99%都是国企,怎么还亏损混不下去呢?我认为,说“国企是执政的基础之一”比较准确。外企、民企同样也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改革开放30年来,企业已经变化了,国企只是整个企业群体的一部分,还有更多的民企、外企,应该以更宽广的胸怀、更新的角度来看自己的基础,为什么没有一种胸怀“把全国所有的企业看做自己的执政基础”?不应该人为地把改革开放30年形成的经济基础缩小。改革开放30多年了,理论上不应该停留在原来的高度上,应该与时俱进。 (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中国企业报》2012-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