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殉己之道


  王朝聘是他们兄弟三人中唯一入监的举人,他在北都燕京大约蹉跎10年之久,崇祯辛未(1631年),他终于得到一个外放做官的机会,但是功败垂成。那时正值温体仁当权,吏部的选郎承奉他的意旨索取贿赂,这在崇祯朝的官场上已成为不成文的规矩,然而却使这位老监生做出令人吃惊的抉择,他说:“仕以荣亲,而赂以取辱,可乎?”于是他愤然撕碎吏部文碟,踏上返乡的程途。这件事情不仅使王朝聘对功名看得更加淡薄,而且使他对官府产生深深的厌恶,从此,凡地方官吏登门请见,他一概托病谢绝。后来王夫之中举往南昌上计偕,请示父亲道:“夫之此行也,将晋贽于今君子之门,受诏志之教,不知得否?”父亲怫然曰:“今所谓君子者,吾固不敢知也。要行已有本末。以人为本而己为末,必将以身殉他人之道,何似以身殉己之道哉!慎之!一入而不可止,他日虽欲殉己而无可殉矣。”这是他以大半生的生活经历概括出来的为人立身准则,幼年的王夫之当然体味不出它的全部含义,但是在他日后生活中每临大事时,父亲的教训往往帮助他作出自己的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