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违约风险已引起最高权力机构的警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6日上午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修正案草案明确“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举债始于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等四省市地方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发债。试点不足一年时间,随即收紧,足见违约风险已引起最高权力机构的警惕

  地方政府债券在国外早已有之,但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下,西方“很富有又信誉佳”的国家级政府债券尚存在“违约”风险,地方政府债券违约也时有所闻,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式,于是,美元、欧元、日元等等出现一波又一波的危机。

      就我国目前的地方政府的经营现状,当官的一届就是那么几年,为了政绩啥也敢干,因为他们认为地方举债是为了大跨越是的发展,马路宽广了、高楼林立了、GDP猛升了就是从政时的政绩,只要钱没有装自己口袋里,只管“举债发展”,至于下一任怎么办,债务与离退休职官员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由他们想办法去吧。

     所以,如果放任地方政府发债,很容易出现偿还风险、道德风险、管理风险。试想,如果地方政府有钱,何必再举债?只有入不敷出、寅吃卯粮、收入不足、才会以政府信誉做担保举债。可实际是前一任已搞的资不抵债,地方政府信誉已严重透支,怎么抵债?后任的地方政府官员又拿什么还?

   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超过10万亿元,谁还能说没有偿还风险?

  这一届政府敢借钱,当然政绩是这一届当官的,有钱不借是“傻瓜”。在一些人持此种观念的语境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难免助长短视行为、败家子行为,催生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剧道德风险;借新债,还旧债,债务“雪球”越滚越大。敢借钱的官员下去了,欠债的地方政府又不能“破产”,只有将“定时炸弹”向后传。越传越危险,越传“负能量”越大,风险倍增。公众也不是傻子,深知其中“乾坤”。因此,去年及今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尽管中标利率也符合市场普遍预期,但认购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在楼市调控看不到边,土地财政仍然低迷的情形下,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不列赤字,对于背负超10万亿元巨债的地方政府来说无异于“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仅仅还旧债、“三公”开支、“维稳”这三根“稻草”,就足以把“骆驼”压垮。

     地方政府泥足深陷“吃饭财政”。机构臃肿,超编严重,直接拉高行政成本。再加上不加节制、触目惊心的“三公消费”,遂使地方财政不堪重负。假如这道难题无解,哪怕地方政府“多收三五斗”也堵不住这个“无底洞”。 地方政府总是要运转的,不列赤字不发债,地方财政当从何处“突围”?一是给地方政府更多财权,是为开源;二是政府瘦身,降低行政成本,是为节流。

  地方政府债务累积,与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有莫大的关系。随着社会发展甚至还有增加的趋势,如“维稳”、保障房建设投入。“小脚穿大鞋”,地方政府唯有卖地过活,无地可卖就苦不堪言。不列赤字、不举债,断了地方政府这条“财路”,就迫使地方政府去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立法“地方政府不能举债”,是一种示警,但关键是政府的确切编制有无立法?“政绩”的标准有没有立法?“举债发展”欠下的债务与举债的官员是什么法律关系?如何执法监督约束政府的膨胀?如果这些问题不明确立法,就很难破解地方财政的现实困境。

附录:

2013年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总规模将增至约13万亿元

31个省级国资委中有28个省份设融资平台,地市更多

    地方融资平台风险防范问题正在引发国资委的重视。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表示,要特别关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问题,进一步指导下级国资委密切关注系统内融资平台公司的运行,加强对其经营模式、治理结构、融资规模和偿债能力的跟踪监管。

    这也是继2012年底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收紧地方融资平台规模后,国资委再度对系统内融资平台公司运行提出严格跟踪监管的要求。“一些地方推行融资平台公司适时转型并有效加强运营风险防控的方法值得学习。”黄淑和表示,各地国资委要全面评估潜在风险。

      地方投资冲动已经出现苗头,再加上城镇化概念的提出,可以预见到的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基建投资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地方政府的负债总体规模和水平也将保持较高增速。国资委在这个时刻提出特别关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问题,主要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资冲动,防范过度投资风险。

     国资委系统监管的融资平台公司大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股权等作为融资担保。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31个省级国资委中有28个省份都设有融资平台,地市设立的融资平台更多。自2010年至今,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的飞速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也在急剧膨胀,大规模的投融资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居高不下的举债。融资平台公司因为贷款期限长,潜在风险大,一些地方平台也频频出现利用虚假的经营情况数据、抵押品等不实信息来进行违规融资。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政府在融资平台贷款被迫压缩规模之后,变相通过将地方债务转移至银行表外,如通过城投债、信托等形式继续滚雪球。

     正因为看到了上述种种风险,国资委在2012年2月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资委所监管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的通知》,曾要求个地方对融资平台公司运行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及时摸清底数,发现和排查风险。

      2012年以来,随着地产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增速的下滑,基建投资对于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起到重要作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固定资产投资中电热水、交通运输仓储、水利、教育、卫生以国有企业投资为主。2012年全年上述城镇固定资产四项投资(剔除电热水,考虑到其投资现金流回款较为充分,有一定的盈利性,地方融资平台的参与力度可能不高)完成额为6.67万亿元,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总规模将增至11.4万亿元,增速为11%。2013年,则预计城镇固定资产四项完成额将达到7.74万亿元,其中地方国有完成额为5 .18万亿元,占比67%,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总规模将增至12.77万亿元,同比增长12%。

   随着2012年下半年稳增长的推进及地方基建项目的重启,地方基建四项投资增速回升很快,考虑到去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下滑,土地出让溢价率也出现明显下滑,预计2012年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水平可能明显上升。据此判断,地方政府债务隐藏的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继续存在,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安全稳定的一大隐患。

    由于2012年下半年以来基建投资的高速增长,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的总规模已经达到了13万亿元,除了城投债以外,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流向了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2013年预计到期的债务总额不到3万亿元,这个已经占到了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地方融资平台的形式从银行贷款转向城投债,并不能从根本上转移风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未来地方债务将保持12%以上的增速,这意味着,未来一旦财政收入增速低于10%,就会带来较大的偿付压力。而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增幅为11.9%,较2011年同期放缓了14.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