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问题不能“一清了之”


公务用车问题不能“一清了之”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这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是顺利的。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中央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力争在年内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这体现了党中央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当前和今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官风不正的体现。从中央到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公务用车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纠正处理、建章立制等各个步骤和环节的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距离实现“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促进公务用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不能“一清了之”。

  杜绝虚报瞒报。配备公务用车,本来是为了公务的需要、工作的方便。但是,在一些地方、个别官员那里,公务用车成了地位的象征、身份的体现、特殊的待遇。超标准配备、违规使用,成了官场一大怪现象,车轮腐败也是屡禁不绝。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首先是要清理出违规车辆。但是,对于已经习惯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些官员而言,虚报瞒报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和看家本领。为了应付检查,表格照填、公章照盖、责任状照签,但违规公车照有、公车私用照样。更有甚者,将党政机关的所谓违规公务用车,“转让”给企事业单位,换个户头、转个关系,但还是机关官员在用。这一切都是可能存在的虚报瞒报情况。因此,各级各地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和督查力度,真正使清理出的“数字”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杜绝虚报瞒报。否则,搞空对空或隔山打虎,只能让专项治理走过场,甚至年年清理年年有,违规车辆不但没少反而越清越多。

  回归制度本身。俗话说,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包括公务用车清理整顿在内的党政机关各项工作,能不能做到科学规范,靠的是制度本身,而不是官员自己在那边自说自话、自我表演。但是,很多时候,有些官员,擅长于自吹自擂、自我感觉良好,凭空想象、主观臆断,以长官意志左右制度制订和执行,甚至完完全全将制度架空。应该说,从中央到地方,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规范、禁令并不少,并且工作信息通报或官员自称,制度执行的很到位、很规范,但是还是屡有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官员违规违纪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甚至一些地方,还为了“创新”而“创新”,各种经验、台账不少,但规范性的制度根本就没有。因而,要想真正将公务用车强行入轨,必须给官员思想套上枷锁,切实做到制度管人、管事,而不是言行不一,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那一套。

  强化违规问责。公务用车的使用者是人,也就是各级党政官员。公务用车违规,其实也就是官员自身违规。因此,绝不能只清公车、不治官员。全国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置工作会议的通报情况显示,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一般公务用车压减达35%。截至目前,全国共清理出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这一方面说明违规公务用车比较泛滥,另一方面也说明清理成果喜人。但是,却少有官员为此承担应有的责任。只是通过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才让一些官员或当事人受到了问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共督办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和媒体披露的案件9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0人。这种“车”和“人”分离或“数字”的不对应,警醒我们在违规问责上,还必须强化再强化。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违规公务用车的处置力度,把握政策,严格程序,确保违规车辆处置到位、问责到人。并坚持清理与规范并重,在清理纠正突出问题的同时,抓好公务用车全面编制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实现“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车连着人,人坐着车。公车姓公,坐在公车上的人也姓公,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道正派使用。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都必须一查到底、一清到底、一问到底。绝不能将治理公务用车问题割裂开来、孤立起来,只清不理或只清理车不治理人或“一清了之”。否则,不但规范不了官员行为,老百姓也不会答应。

  (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