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信息生产和传播
苏珊·斯特兰奇在《国家与市场》一书中提到,“知识结构决定被发现的是什么知识,怎样储存,以及谁用什么手段,根据什么条件,向什么人传输知识。”跨国公司的知识结构权力来源于其对知识的创造、储存和传播。
第一,创造知识。在利益的驱动下,跨国公司不断地追求创新和发展,以维持其市场份额。跨国公司成为科技研发的主要驱动力。他们不但自身拥有大规模的科研团队,并且积极在全球新兴的科技优势区域建立研发中心。同时他们还向一些大学和科研机构提供科研经费,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智力和科学研究的支撑。
第二,储存知识。如果说传统的知识储存必须依赖图书馆、博物馆等实体媒介,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知识储存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文字被转化为数字代码储存,只要拥有大型的服务器,知识的储存便不再完全依赖于实体性的媒介。大型的网络跨国公司纷纷涉足数字化的信息存储。著名的网络电子商务公司亚马逊(Amazon)为了配套自己的电子阅览器Kindle的推广,开发了一套自己的电子图书馆供Kindle用户使用。电子图书馆的知识容量更大,存储更便捷。
第三,传播知识。数字化和信息化不仅仅扩张了跨国公司的信息储存能力,也扩张了其传播知识的能力。除了亚马逊公司的电子图书馆外,另一个重要的收集和传播知识的跨国公司便是Goole,它的Goole Scholar和Goole Book成为全球学者获取学术信息、文献和资料的重要渠道。
跨国公司对于知识的创新、储存和传播的动力受到商业利益的驱动。但是在人们越来越依赖电子化和网络化设备的今天,人们对于这种知识获取方式的“路径依赖”赋予了跨国公司的知识结构权力。
跨国公司的信息生产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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